推进出租车客运业稳定发展
2006-10-20赵元天
赵元天
目前,我国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管理体制不顺,政策、法规建设滞后,影响了出租汽车市场的健康发展。本文通过自上而下的三个层面,即国家归口管理出租行业、出租汽车市场提倡公司化经营和出租汽车实施“公车、公营、公管”模式,论述了理顺出租车管理体制、推进出租汽车客运市场健康发展的方法和步骤。
近年长沙、银川、太原、杭州、包头、呼和浩特等诸多城市相继发生出租汽车司机聚集停运上访事件,起因虽各不同,但深层原因都和出租车的经营管理体制相关。出租车客运──承载着政府公共政策、出租公司利益、司机生活来源、市民出行方便的城市交通行业,已成为群体性事件高发领域。出租车客运行业亟需理顺管理体制,建立科学运营管理的新秩序。
理顺体制,统一管理
目前,我国中央政府没有明确的出租汽车管理部门,而是将管理权下放到各省、市、自治区,各省市的管理机构不尽一致,全国85%的城市由交通系统管理,13%由建设系统管理,其余由公安等行政部门管理,管理体制不统一,导致了管理分割,市场混乱和行业不稳定因素增加。而且出租汽车行业没有全国性的统一法规,整个行业的管理和发展缺乏宏观指导,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内容存在差异,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非常缺乏,行政执法中往往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总体来看,我国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缺乏长远规划和统一协调,政策、法规建设比较滞后。因此,自上而下,全面理顺出租车管理体制已是大势所趋。
我国出租汽车的基本性质和功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属于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的领域。笔者建议,我国出租车在行业归属和管理机构设置方面,应比照国际通行的做法,由交通部门统一管理,加大行业的法制化建设。
提倡公司化经营,合理发展出租车业
笔者认为,出租车属城市公共交通,是大众公共交通的补充,到目前为止,仍是一个适合公司化、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的行业。我国出租车市场管理失控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出租车企业集约化、组织化、规模化经营度太低,出租车市场的经营主体普遍存在“多、小、散、弱”现象。积极推动出租车企业集约化、规范化经营,按现代企业制度全面改造这些企业,是我国出租车行业摆脱困境当务之急。
近年来出租车罢运事件中,有的是由于当地政府投放出租车引发的。笔者认为出租车市场采取行政许可制度有控制地、合理发展,必须防止盲目投放导致供求关系失衡。确定出租车投放数量时,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出租车经营者的效益,避免因出租车数量过剩造成恶性竞争,保证出租车行业有合理的利润空间。交通部门应加强对出租车市场需求与运力供给监测,定期对出租车里程利用率、载客次数、待客时间、单车运营收入、成本、行业平均利润率等指标进行调查,以此作为数量控制的依据。
“公车、公营、公管”
目前,出租汽车公司大部份实行挂靠经营或买断经营的模式,司机是实际意义上的投资人,但车辆以公司名义登记注册。这就形成了产权关系不明,造成政府对企业的管理缺乏手段,管理难以到位。
要彻底解决以上矛盾,必须对出租汽车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实行“公车、公营、公管”。
所谓“公车、公营、公管”是指企业统一出资买车,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和营运任务承包合同,按月交给公司一定费用,同时企业为驾驶员建立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建立“政府-部门-集约化企业-企业内部组织-个体经营者”之间,一层管一层,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管理体系,从上到下实施有效管控。
这种运营模式有以下优势:
从企业方面讲,企业管理得以加强,企业素质得以提高,保障行业稳定与健康发展。这种模式的基本特征就是企业拥有完全的产权与经营权,完全克服了承包形式下的管理失控,企业对车辆和驾驶员调控能力加强,有条件发挥管理优势,提高经济效益,发挥品牌效应,企业素质与形象会不断提升。
从驾驶员方面讲,这种模式规范企业用工制度,企业会主动把握驾驶员的选聘、教育、日常管理,有利于风险(营收、成本、诚信、质量)共担和驾驶员合法权益的保障。
笔者认为,实行“公车、公营、公管”必须稳步推进,妥善采取以下步骤。
首先规范市场主体。推进企业重组,将挂靠型企业变为实体经营型企业。按照国办发[2004]81号文的要求“鼓励经营规范和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通过市场运作、兼并重组等方式扩大规模”的要求,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通过市场运作的手段进行兼并和重组,改变企业多、散、小、弱局面。同时通过购并、股份合作等形式吸引原个体经营者入股公司经营,逐步变挂靠车辆和社会车辆为公司车辆。
政府配置出租汽车资源。出租车手续是一种有限资源,政府是出租车经营权的拥有者,政府的权利和责任是将资源合理配置,通过一定的方式将出租车经营权出让给有能力经营的企业,实现资源配置的集约化,并监督经营者为社会提供高质量服务。政府必须明确出租车资源使用期限,到期后政府将资源经营权收回。而后,依据资源使用对象经营管理情况和社会需求,由政府重新配置。出租车企业的权利和责任是运用从政府获取的经营权,依法管理和组织开展营运,为社会和公众提供优良服务,获取适当利润。司机的权利和责任是作为从业人员和企业员工,安全运营,为乘客提供具体的服务,获取相关的劳动报酬。
此外,建立健全各种激励制约机制。建立完善的激励制约机制是不断规范和促进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在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下,使企业严格依法从事各种正常的经营活动,对于违法经营、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企业严肃清理直至责令退出市场,对遵法守纪、照章运营并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企业和经营者,政府和职能部门予以大力支持、广泛宣传并进行必要的奖励,以此推动出租行业的不断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保定市交通局)
“第四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中心)交流研讨会暨第12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即将召开
薛娇
为进一步交流、研讨各地物流园区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将于2006年11月1日,在深圳组织召开“第四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中心)交流研讨会暨第12次中国物流专家论坛”,以帮助政府主管部门、物流园区和企业提供决策参考。
据悉,自2003年以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物流学会先后在武汉、杭州和潍坊召开了三次“全国物流园区(基地、中心)交流研讨会”。在去年召开的研讨会上,40多家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发起成立了开放式、松散型的行业联系组织──“全国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协作联盟”,约定每年召开一次联系会议。今年,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的要求,国家发改委和联合会共同组织了物流园区发展情况调研,物流园区的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发展战略和政策取向等问题引起了更多关注。
活动主办方──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透露:本次论坛会将请有关专家就物流园区热点问题作专题演讲并选择部分物流园区(基地、中心)交流经验,参会企业将就物流规划和园区招商、运营管理等问题座谈讨论。届时,还将召开“全國物流园区(基地、中心)协作联盟”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