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租车业涉嫌违规收费158万
2006-10-20何雪峰蓝岚
何雪峰 蓝 岚
9月18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了一些企业违规收费的具体细节。一些企业在向出租车司机收取基本服务费时“漫天要价”,对于政府为减轻油价上涨而要求企业每月返还费用,也被部分企业以“额外服务费”形式截流。物价部门表示,对于企业明显的违规行为,将严格依照《价格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进行处理。出租车司机发现企业乱收费,可拨打12358投诉举报。
不落实取消规定与超标收费
据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吴林波介绍,从总的情况来看,多数企业执行的情况比较好,很多企业对于政府要求取消的费用,比如城市出租车经营许可证工本费执行得比较好,而要求不得实行强制收费的项目也基本得到落实,比如GPS费用等。但是他表示,检查也发现有些企业执行得不是很到位,共检查了84个收费单位,查出涉嫌违规收费项目12项,涉嫌违法金额1583210元。
还有企業超标准收费,如超标收取基本服务费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费,超标收取代收代缴费。
重复转嫁收费
检查还发现,一些企业有重复收费行为,主要是二级维护费和例行保养费。出租汽车二级维护当月只收二级维护费,不得再收取例行保养费。但有的企业在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时,当月除了收取300元的二级维护费,还重复收取了150元的例行保养费。
另外还出现强制收费。有关部门竟然要求所有的出租汽车必须经综合性能检测合格后,才能进行营运资格审理等,存在将自愿选择的检测检验和收费转变为强制性的检测和收费问题。
同时,个别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把向企业收取的出租车协会会费、道路协会会费转嫁司机。分别向司机收每年10元的出租车协会会费和每年20元的道路协会会费。
截流返还费用
经过几年对出租汽车收费的清理整顿,不少收费项目已被调整或取消,但有不少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没有及时对收费公示表作出相应的调整,有的甚至还用2001年收费公示表。一些企业自定的收费项目、保证金、押金,没有进行公示。
清理不合理收费时,一些企业不执行向司机返还费用的价格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从2005年11月15日起,每月向司机返还100~200元费用。但检查发现有的企业以向司机提供额外服务为由,不向司机返还费用。
另外,企业自定项目收费。有的企业向驾驶同一辆出租车的第三位司机收取每人每月200元的“顶班费”;有的企业向新司机收取每人100~190元的“考核费”;有的企业收取每车每月100元的“三人管理费”;有的企业向外地司机收取每人5000元的“担保人保证金”;有的企业收取每人200元的“定员上岗资格押金”等。
广州严查出租车企业收费
今年7月26日至8月25日,广州市物价局对涉及向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司机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出租车行业涉嫌违规收费158万元。广州市物价局表示,如查实确为违规的收费一定要退还交款人,无法退还的要没收,如果违规收费情节严重者还要处以罚款。
此次对涉及向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司机的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是为配合新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顺利实施,切实减轻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负担,保证广州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的正常运作和维护社会稳定。
检查对象主要是涉及向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司机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的公安、交通、质监、公路等职能部门和其它有关单位。
检查的内容包括:有无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出租车交通建设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客运管理费、羊城公交信息费、公路客运附加费等收费项目;有无违反规定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运营收入保证金等押金性质的费用;有无超标准收取车辆安全性能检测费、计价器强检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有无超标准代收政府规定的各项费用;有无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政府性基金项目、扩大征收范围和提高征收标准;有无强制向司机收取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费、GPS安装费及使用费等费用;其它向出租汽车企业和司机收取的不合理费用。
共检查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84家,涉嫌违规收费项目12项,涉嫌违规金额15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