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十条”为保险业发展奏出最强音
2006-07-26胡海峰刘光卓
胡海峰 刘光卓
如果把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历程比作一篇乐章,那么2006年6月26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足可以称得上是乐章中的最强音。以国务院的名义对一个行业的发展发表意见,显示了国家对发展保险业的决心和重视程度。我们也可以从中嗅出几分保险业获得高速发展的契机。这可以说是国家在金融领域发出的又一次重大改革的信号。
作为金融改革关键阶段特别是保险业发展关键时期的重大战略部署,“国十条”必将成为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适应新形势的行动指南。它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指出了大力发展我国保险市场的重要意义;明确了保险业发展的方向、目标、重点、措施;明确了保险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定位,为保险业更好地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基础。“国十条”的落实必然会为中国保险业乃至金融业的发展翻开新篇章。
首先,积极落实“国十条”,有利于改善金融市场结构,推动金融各行业均衡发展。由于我国保险业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都存在较大差距,保险业的发展潜力还没有完全释放出来。保险业在金融业中还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与银行业、证券业的发展还不够协调。“国十条”提出要立足我国国情,结合税制改革,完善促进保险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不断完善保险营销员从业和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同时推动相关立法以健全保险法规规章体系。甚至提出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和引导作用,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这一系列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保险业的关心和重视,并将极大推动保险业的发展。
其次,落实“国十条”的进程会极大推动金融业创新变革。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以银行、证券、保险分业为特征,资金流动和运用严格受金融市场类型和行业限制,这种状况已经难以适应金融国际化和市场化的大趋势。“国十条”在明确加快保险业改革发展的主要任务中的第一条就指出: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积极发展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和保险中介市场,健全保险市场体系。提出支持具备条件的境内保险公司在境外设立营业机构,积极参与制定国际保险规则。支持有条件的保险公司通过重组、并购等方式,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保险集团公司,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在更深层次和更广领域的合作。这一系列新规则的出台,将促使各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和业务重点进一步发生变化,保险公司的服务方式和保险产品创新将被逼上议事日程,并与其他金融机构一道共同加快与国际接轨融合的进程。
再次,“国十条”的落实将使我国资本市场的制度和经济金融体制发生巨大变革。与资本市场“国九条”一样,保险“国十条”重要措施之一强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国十条”还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这些举措不仅将进一步扭转资本市场低迷现状,恢复资本市场融资功能,更深层次的效应在于改善金融市场结构失衡状况,防范化解金融系统性风险,促进金融行业全面均衡发展。这个问题妥善解决将重塑我国市场经济及资本市场的微观基础,对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改革均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最后,落实“国十条”意见对落实宏观调控、发挥货币政策调控效应也有积极作用。“国十条”指出,加快保险业发展,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同时要求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培育保险诚信文化。一个重要特征是,“国十条”立足促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保险市场在金融资源协调发展。而货币政策发挥效应的基础条件是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相对规范。只有在货币和资本两个市场协调发展、相对规范的情况下,货币政策调控手段特别是如利率、汇率这样的价格型手段才能发挥预期效应。由此可见,落实“国十条”不仅对保险业而且对我国整个金融业的全面发展均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
责任编辑:陶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