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乐教学的审美意识培养与民族传统教育
2006-07-24刘昌明
刘昌明
声乐是文化蕴涵极为丰富的表演艺术。声乐艺术实际就是通过一定的声音技能用美好的声音去表现蕴涵在作品中的民族文化 ,民族传统美学思想和审美意识。歌唱艺术应是“技术”与“艺术”的完善统一。技术是指科学的发声技巧,“艺术”是技术的升华,是一种审美体验,是作品的民族韵味与风格的完善再现与创造!作为声乐教师的根本任务是在教会学生科学的发声技巧,高尚的审美意识,良好的文化品味,让学生植根于民族艺术的沃土茁壮成长。
教师是塑造灵魂的工程师,我们教给学生的是技法、思想与民族审美传统。声乐教学的审美意识的培养包括对美好声音的感知(情感)、体验与评价三种意识活动。
教学中通过音乐理论、声乐发展史、声音体验等课程,着力培养其审美意识。声乐艺术本身就是审美意识的物化,是审美创造的结晶。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审美意识的积极参与才能更好地表达现实生活的美和人的思想情感的美。
声乐艺术是人类长期劳动实践中,通过声音传递信息,表达喜、怒、哀、乐等心灵感觉,达到感观愉悦的精神享受而产生的。声乐艺术的审美有它自己的时代性、民族性与阶段性的差异正是由于這种差异性,产生了中西不同的声乐艺术。中国古代音乐以“和”为境界,追求意境的清幽、淡远空灵与雅致,数千年形成自己民族独特的审美标准。中国音乐中横向旋律的丰富变化与高度发展使得中国人在审美中特别注意旋律美,对歌唱艺术的评价,特别注意音乐与语言的结合,讲究咬字与韵味,强调歌唱者声音的本色与个性发挥,自然真切。
《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指出:“各级各类学业校必须重视我国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教学,发展有民族特色的情趣,高尚的艺术教育。”声乐教学应注重民族审美标准,充分发展个性,教会学生发现声音的美、体验美、展现美,弘扬民族文化。
第一,做好基础技法教学,为学生打下良好的学习基础。声乐的基本技法包括气息、发声状态建立、共鸣调节、咬字吐字等方面。用科学的方法训练出人性化的嗓音;声音应该是松弛、通畅,控制自如,音色变化丰富,音响丰满,随心而动,充满灵性。
第二,加强民族传统音乐的教育。通过“以中国文化母语的音乐教育,丰富民歌曲目教学,使学生了解民族历史、文化传统,培养其民族感情与自尊心。将音乐技术与文化作为一个整体加以重视,成为一个民族音乐家。”“只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母语”意指家乡语、土语,是民族一脉相承的文化。“母语音乐教育”是一个借名词,指本同本民族世代相传的音乐,在启蒙教育中传留、发扬。我们的专业教育亦应如此。教师自己应加强“母语音乐”的学习,学习本民族的语言规范,教育学生喜爱本民族风格,从传统民歌中汲取养料。
第三,摆正“中西结合”位置,加强民族审美意识教学。我国传统民族声乐是建立在传统的民歌、说唱、戏曲和歌舞基础上的,长期以来为人民大众所喜爱。在审美情趣上讲究“声与意谐,情与气谐,情以物兴,崇尚本色”,“依字行腔,声随字发”等,这在教学中是应该认真研究贯彻的。
由于我国传统声乐艺术中声部划分不细、缺乏力度等,教学中应有目的地去深入研究中外声乐艺术的共性所在,以民族发声法与现代科学唱为基础,学习借鉴各种发声方法,结合传统的咬字吐字技巧、声音的润色、民族感情等方法,走出一条真正民族性、科学性的声乐艺术之路!
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每个民族的传统音乐文化,都是一个巨大的宝库,是千百年来民族智慧和才华千锤百炼沉淀下来的。在对待民族传统的问题上我们不能抱有狭隘的民族主义,“对西方文化 采取义和团式的全面排斥的文化心态”,也不能简单地折中与调和,我们应“洋为中用”“中西结合”,用西方科学规范的发声方法与中国传统音乐风格相结合,练就一定的声乐技能,提高学生的审美意识和良好的文化品味。
作者单位:湖南文理学院
责任编辑: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