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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巨大,任重道远

2006-07-06刘焕辉

现代语文 2006年4期
关键词:车牌语言文字汉字

语言文字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但它又是专为满足人类社会交际需要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因此任何一个独立统一的主权国家都得根据其自身规律和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对其进行规范,促进其完善和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语文规范化工作在《汉字简化方案》和《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两个历史性文件的指导下,已经走过了50年不平凡的光辉历程。回顾以往,展望未来,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成绩巨大,任重道远。本文仅以江西车牌上的“赣”字错了11年被群众指出这一“个案”为切入口,来回顾我国语文规范工作50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展望新世纪所面临的艰巨任务及应采取的明智对策。

引言:由一封读者来信引起的思考

去年12月27日下午,我省樟树市一名普通读者挂电话向《信息日报》反映:江西大小车牌上的“赣”字,把右上部的折文写成反文,结果变成22画,其实“赣”字只有21画一种写法。记者吕文涛立即展开调查,证实除公交车和摩托车以外,几乎所有车牌上的“赣”字都出现同样的错误。由于全省的车牌均出自一家标牌厂,记者便跟踪下厂调查,得到的答复是:他们的车牌设计是经过公安部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鉴定的,不会有错,至今已使用了11年左右。当记者指出其右上部把折文(“夂”)第二画的横撇断开成反文(“攵”)时,才承认“可能是模具本身出了问题”。为慎重起见,记者又拨电话向我咨询,我明确答复他:“不管厂家如何解释,这个字肯定错了。折文儿(“夂”)属于脚和行走部,反文旁(“攵”)属于手动作部,二者不能混淆,否则会闹出笑话的,应当尊重这位读者的意见。”第二天,《信息日报》即在第1版用放大的照排刊出此错字,并在第4版以《车牌上“赣”字错了11年》的通栏标题作了全面报道。对此,本人想坦陈如下几点看法:

第一,这是一个突出的典型“病例”。“赣”字在现代汉字中是作为一个专名(江西的简称又叫别称)的书写符号使用的,江西的车牌连“赣”字都写错了,无异于一个人不能正确书写自己的名字一样难堪。更何况车子是要在省内外到处行驶的,岂不要以讹传讹,影响祖国语言文字的统一和江西的文明形象!因此我认为,这位读者和《信息日报》为纠正这一错字所采取的积极行动,理应得到肯定和赞赏。

第二,这又是一个很容易从人们眼皮底下滑过的“特例”。车牌制作者的责任不容推卸,但人们直到11年后才发现它,又情有可原。从视觉的心理活动分析,车牌是作为车辆编号钉在车头和车尾下方的,多达21画的“赣”字只有一个阿拉伯数字一般大,折文仅占全字的1/6,不像其他标牌字号那么醒目,别说在行驶途中,就是停靠路旁,一般人只要一见“赣”字的整体模样再看其后面的编号,知道是江西哪个地区哪个部门的车就满足了,而不会去深究经公交部门监制的车牌上这个“赣”字内部仅占1/6的折文横撇是否断开。何况江西许多招牌和指示牌,如“赣江宾馆”“赣州办事处”“赣味小炒”“浙赣线”“赣县”等等,包括公交车和摩托车的车牌,都没有把“赣”字写错。足见江西人还不至于糊涂到连一个“赣”字的正误都辨认不出。

第三,一位普通读者能细心辨别出车牌上“赣”字内部某一画的错误,并主动向报社反映,充分说明了我省群众的语文规范意识有了显著提高,而报社接到群众反映并未文过饰非,而是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并于第二天就在《信息日报》上以显赫的栏目作了报道,这也说明了他们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自觉性。这跟本省语委多年来、特别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以来所开展的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关(如编印《推普五字歌》,开展“大学语言下乡”及“小手牵大手”、“啄木鸟”活动等等),也跟新闻出版单位长期坚持了一整套层层把关的编校、审稿制度和开展鼓励读者找错、纠错的活动有关。这也印证了国家语委语用司杨光司长去冬在南昌市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总结会上所肯定我们的:“语文规范化意识发生了历史性变化”。

第四,江西车牌上“赣”字的出错,也反映了汉字笔画的繁难,较之拼音文字的确存在难学、难记、难写、难于辨认的缺点,给语文教育和自学增添了很大负担。然而又不能因此而改弦易辙,改用拼音文字来书写汉语。文字不过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系统,集“音、义于同一方块形体”的汉字,正适合汉语这种单音成义、缺乏形态变化的语言的书写需要,因此只能从简化汉字的笔画和数量入手。自《汉字简化方案》颁发以来,经过半个世纪的实践和调整,已经收到很大成效,仅从包括3500个常用字在内的7000个汉语通用字表看,16画及16画以上的通用汉字总共只有758个,已大大减轻了人们的学习和记忆负担。“赣”字无法简化,它源于“赣江”之“赣”,是“章水”和“贡水”的合称(古代“赣”同“贡”),故在现代汉字中仅作为江名和地名的书写符号,因其使用频率不高,没有收入3500个常用字表。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界定:“本法所称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因而“赣”字右上部只能写成折文(“夂”共3画),才属于规范写法。

第五,长期以来,江西车牌上的“赣”字并没有出错,直至上世纪90年代重新制作模具后才出现这种错误,并使用长达11年之久。如上所述,责任全在厂家,一般人虽未留心到折文出现断笔之处,但制牌厂家不会毫无察觉。那为何又会冒出新的错字,并任其将错就错下去,竟置语文规范于不顾呢?我想,这是经济转轨时期出现的新问题,一般厂家只顾追求经济效益,却忽视了用字规范。足见语文规范化工作任重而道远,必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可能一劳永逸。

基于以上几点看法,请允许我作一点借题发挥,联系“推普”工作提出如下三个问题向行家讨教。因受篇幅所限,仅作扼要述说。

一、语言的社会属性决定了语文规范的绝对必要性与长期性

语言及其书写符号(文字),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其使用状况如何,关系到国家的主权和统一、民族的尊严和团结、经济文化和科技教育的繁荣和发展,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进步,因此任何一个独立统一的主权国家都十分重视语言文字的规范统一。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文种、方言又极其复杂的国家,语言文字的统一和规范尤其显得必要。不难想象,像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拥有13亿多人口的泱泱大国,如果没有一种全社会通用的语言文字,即使都使用汉语汉字,却各说各的乡音,各写各的异体字或生造字,要想维系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推进两个文明建设是不可能的,甚至连问路、购物都会遇到麻烦,更别说汉字的信息处理了。已故作家、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曾经把语言文字形象地比作“通币”,认为“通币不能各人发各人的,必须是大家公认的通币才有价值”。而要获得大家公认,就得尊重语言文字本身的规律,照顾大多数人的使用方便,对现行的语言文字适时进行规范,制订出各种科学的规范标准。

然而,社会在不断变革中前进,语言也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纪录语言的书写符号(汉字)也循着由繁而简的轨道不断演进。由于语文规范化工作要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需要全体人民自觉参与。汉语言文字经历了从古到今漫长的发展演变过程,往往是一种旧的规范被冲破了,又需要在新的发展水平上提出新的规范标准,故语文规范化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劳永逸。江西车牌上的“赣”字本来是规范的,却因制作车牌的厂家疏忽大意而出现新的错误就是典型的一例。至于在市场化、国际化、信息化的新形势下,对待像潮水般涌现的新词新语(包括字母词)和不符合汉语语法规范的各种网络语言,更需要加紧研究如何积极引导其趋向规范了(略)。

二、50年来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的进退取决于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环境

记得在一次以“语文工作进进退退”为主题的座谈会上,毕生从事语言文字研究和管理工作的陈章太先生,把近百年来我国的语文工作概括为:“三进两退”。前“一进一退”是指五四时期至上世纪30年代的第一次“大进”和30年代下半期至40年代处于战乱时期的“一退”,不在这次讨论范围之列;后“两进”则是指上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上半期的第二次“大进”和70年代末至现在的第三次“大进”就是我们这次会议所要讨论的议题了,其中也出现了众所周知的因10年“文革”大破坏而造成的“一退”,这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语文工作所走过的一段不平凡的辉煌历程。从陈先生所概括的“三进两退”中也可以看出,语文工作的历史进程总是跟社会的兴衰密切相关的(尽管不完全同步),这也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仅就建国以来的两进一退而言,50年代出现语文工作的黄金时代,那是伴随新中国的诞生而降临的。诚如毛泽东同志在全国政协开幕词中所预言:“随着经济建设高潮的到来,不可避免地将要出现一个文化建设的高潮。中国人被人认为不文明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们将以一个高度文化的民族出现于世界。”正是在这样一个全新的社会环境里,中国人民第一次获得一种彻底解放的新生感,语文工作也随着国家经济的恢复和文教事业的振兴而获得了新生:1951年《人民日报》社论的发表,吕叔湘和朱德熙两先生合著的《语法修辞讲话》在这份党中央机关报上的连载,揭开了新中国语文工作的序幕,至1956年两个历史性文件的发布及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把语文规范化推向前所未有的高潮,一直持续到60年代初期,大家都记忆犹新。不堪回首的十年“文革”大破坏,同辈人都感同身受,无须赘述。粉碎四人帮后,文化教育工作者迎来了建国后的第二个春天,语言学界也感到春回大地,1978年春由《中国语文》编辑部在苏州召开的“揭批‘两个估计,商讨语言科学发展规划”会议,是一次重新组织队伍、迎接语文工作新高潮到来的盛会,此后随着中国语言学会及各个分支学科学会的成立,全方位地推进了语文工作的大发展,而国家语委及语用所的成立,进一步扩展了原“文改会”的职能,为新时期国家语文政策和各项语文标准的制定和贯彻提供了组织保证,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于2000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签发并于2001年1月1日施行,正式把语文规范纳入法制轨道,使之变为全体人民共同遵守的行动,大大促进了语文规范化的历史进程,全国现已有2/3以上的一类城市通过了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这一成绩无论怎麽评价都不算过分。这就足以说明,语文工作是无法摆脱社会大环境(特别是政治气候)制约的。这里还有一点个人因素似乎有必要提及,即党和国家各级领导人对语文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语文工作者的社会作用发挥得如何,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正因为语文工作要受到社会环境的制约,语言文字工作者无力改变历史潮流,我以为应当因势利导,思考对策。我曾想,人的一生有所谓“顺境和逆境”,语文工作也有个“顺境和逆境”问题。关键是在顺境中,应当抓住机遇,以科学的态度争取多干些实事;在逆境中,虽然不一定坚守得住阵地,却可以守住自己,即我在学校中常说的:“要有甘于‘守节的精神,埋头做一点学问,到时候总用得上”。

三、维护“一体多元”的格局,是当前我国语言文字工作历史发展的明智选择

“一与多”的辩证统一,是一切客观事物存在的普遍形式,我国新时期语文生活的现状同样展现了自然语言存在的这种真实面貌,这就是“一体多元”的新格局。所谓“一体”,是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它处于当代中国公共活动领域的主体地位;“多元”是指多语言、多文种、多方言和汉字形体多样化以及新出现的各种语文现象。这是我们这样一个历史悠久、幅员辽阔、多民族的统一国家迈向信息化和国际化经济社会的途程中自然语言的现存状况,“一体多元”便是对这种语文状况的概括表述。作为一个多民族统一的主权国家,在进入社会转型的新时期,该如何妥善处理这种“一体多元”的关系,这既是维护我国语言文字和谐、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整个社会需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本人曾在《我国新时期语言规划断想》一文中,专就这一无法回避的语文生活中的现实问题发表过一孔之见,受篇幅限制,此处从略。

【注释】

①这是本人公开发表文章的一种表述,觉得这样表述较之“集形音义于一体”更能体现汉语和汉字的特性及其相互关系。诚如裘锡圭先生所指出,汉字是一种“音节-语素”文字。

②见叶圣陶:《拿起笔来之前》,载《进步青年》第228页。

(刘焕辉,南昌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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