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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白居易的讽喻诗

2006-07-06窦世兵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06年4期
关键词:白居易诗歌创作

在中唐的诗歌创作和诗学批评中,白居易都是很重要的一位。他的讽喻诗的创作和主张,尤为人们重视。白居易提倡的写作讽喻诗的言论是其诗论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个部分。本文拟就白居易创作讽喻诗的时代背景、目的、思想内容及艺术特色谈一点肤浅的认识。

论诗赋用讽喻一词并不始于白居易,前代已有,班固《两都赋序》云:“或以抒下情而通讽喻”,钟嵘《诗品》评左思诗“得讽喻之致”。白居易立“讽喻诗”一名,《与元九书》云:“自拾遗来,凡所适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又自武德讫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谓之讽喻诗。”

唐王朝自安、史乱后,中央政权日渐削弱。藩镇拥兵割据,对抗朝廷。宦官掌握禁军大权,专权贪暴,无恶不作,甚至皇帝的废立也出于其手。封建官吏之间的派系斗争日趋激烈。这一切都使得唐王朝的政治更加黑暗。元和年间,唐宪宗在政治上的一系列措施又给日薄西山的唐王朝带来了一丝光明。白居易的讽喻诗创作就是在这种满目疮痍又有一线光明的时代背景中进行的。他在《与元九书》中叙述了写作讽喻诗的这种时代背景,“自登朝以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史书,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时皇帝初即位,宰府有正人,屡降玺书,访人疾病。仆当此时日,擢在翰林,身是谏官,手请谏纸,启奏之外,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補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歌咏之。”元和二年(807)秋天,白居易被召回长安,自集贤校理充翰林学士。第二年四月改授左拾遗,仍充翰林学士。中唐以后的翰林学士是替皇帝草拟机要文件的差使,地位非常重要,后来的宰相多半由其中提拔,又称“内相”。左拾遗是谏官,负有向皇帝进谏的职责。这时是白居易一生中政治生活最活跃的时期。一方面,唐王朝的确到了生死存亡的危急关头;另一方面,现实又提供了这种可能性,身为左拾遗与翰林学士的自己是有责任向皇帝提治理国家的建议的,而新即位的宪宗也颇希望恢复大唐盛世气象并且作了相当努力。白居易的“惟歌生民病”的辉煌组诗《秦中吟》、《新乐府》就是这一时期创作的代表。他重视向朝廷谏诤讽喻还和唐代的政治历史传统深有联系。唐太宗即位后,鉴于隋朝的统治顷刻灰飞烟灭,十分注意虚心听取臣下的谏议。《贞观政要》一书中,有《任贤》、《求谏》、《纳谏》等篇,置在全书的重要位置中。《贞观政要》于开元年间形成以后,成为唐代列朝君臣的重要政治读物,唐太宗的许多做法也为列朝君王所遵循。白居易在《策林·採诗》一篇后,接着就是《纳谏》一篇。其《新乐府》五十首,首篇为《七德舞》,歌颂唐太宗的功德。又有《道州民》篇,赞美道州刺史阳城敢于谏诤、抚恤百姓的行为。这也促进了白居易的讽喻诗创作。

白居易讽喻诗的创作目的正如有的研究者所指出的,他把这类诗篇是当作谏书来使用的,以自己的诗歌作为政治斗争的武器。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用简洁概括的语言直接指出了自己的创作目的:“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这就是说白居易自己写的讽喻诗是供朝廷施政参考的。他把自己看到的民生疾苦和种种外界事物,感而成诗,供皇帝和有关当政者取为鉴戒;不是为了追求诗歌文辞之美。这一概括虽然是指的《新乐府》诗,但大体上适用于他的全部讽喻诗。白居易在写作《策林》时就已经强调诗歌创作要能反映现实、达下情、起讽喻的作用,主张统治者应当採诗以補察时政:“且古之为文者,上以纽王教,系国风;下以存炯戒,通讽喻。故惩劝善恶之柄,执于文士褒贬之际焉;補察得失之端,操于诗人美刺之间焉。”(《策林六八·议文章》)白居易的这种诗歌创作目的正是继承了先秦两汉儒家的经典《毛诗序》的观点,强调了诗歌的战斗作用,强调了诗歌必须为政治服务,必须为现实而作,用来“裨補时政”,使诗歌成为一种改造现实社会的工具和武器,决不能为艺术而艺术。白居易推崇杜甫的《石壕吏》、《新安吏》、《留花门》等诗篇正是基于这样的诗学认识。白居易把目光对准了一切社会的黑暗进行了犀利的讽刺。《重赋》、《杜陵叟》、《黑潭龙》、《卖炭翁》、《宿紫阁山北村》讽刺唐王政府的横征暴敛与爪牙的贪污强暴。从《与元九书》中,我们也可以看到白居易这些讽喻诗的现实斗争性:“凡闻仆《何雨》诗,而众口籍籍,已谓非宜矣。闻仆《哭孔戡》诗,众面脈脉,尽不悦矣。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乐游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

对于讽喻诗的思想内容,白居易提出了以“六义”作为标准,见于《与元九书》。白居易的风雅比兴之论源于汉儒的言论,如《毛诗序》曰:“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与繘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国史明乎得失之迹,伤人伦之废,哀刑政之苛,吟咏情性,以风其上,远于事变而怀其旧俗者也。”在风、雅、颂三者中,白居易更强调风、雅二者,这同他提倡採诗和写作讽喻诗来规劝当权者、裨補时政的创作目的是一致的。他对于美、刺二者,更强调刺。他所写的讽喻诗中讽刺的内容占了大多数。少数的颂美之作,目的往往是在提供榜样,希望当权者效法,从侧面进行了讽喻。如《七德舞》中对唐太宗功业的赞扬,“饥人卖子分金赎”、“三千怨女放出宫”、“剪须烧药赐功臣”等既是对太宗功德的赞扬又可看作是对当今皇帝的期望,希望宪宗能够发扬先帝的圣德,再造大唐的盛世。白居易讽喻诗的内容正如他自己所说是“为时而著”、“为事而作”,广泛地反映了中唐时代的种种政治现象和社会民生,尤其是对民生疾苦的反映,所谓“惟歌生民病,愿得天子知”。白居易继承了杜甫的诗歌传统,特别注意表现人民日常的辛劳和受压迫的苦难生活,如《轻肥》、《买花》、《村居苦寒》、《采地黄者》等。

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相当明确地指出了其讽喻诗的艺术特点,“凡九千二百五十二言,断为五十篇。篇无定句,句无定字,系于意,不系于文。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诗三百》之义也。其词质而径,欲见之者易喻也。其言直而切,欲闻之者深戒也。其事敷而实,使采之者传信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虽然是对新乐府诗而言,实际上是指出了其讽喻诗的艺术特点。所谓其词质而径,是说其诗的文辞质朴和直接了当,通俗明白。质朴是说其诗采用古体,不像近体诗那样讲求辞藻、对偶、声律,倾心于语言声色之美。其言直而切,是指诗的语言刚直激切,突破了儒家传统的温柔敦厚的诗教传统。其体顺而肆,是指体调流畅,便于歌唱。我们读一读白居易的《新乐府》、《秦中吟》等诗就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其讽喻诗的这些特点。白居易讽喻诗的艺术特点的形成与其诗歌的内容和创作的宗旨是密切相关的。

作为中唐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的讽喻诗的创作继承发扬了《诗经》的“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的现实主义诗歌创作传统,他的讽喻诗不仅是我国优秀的文学遗产,也是世界文学的宝贵财富。

(窦世兵,山东省临朐县东城榆林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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