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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织》主题的再思考

2006-07-06刁永河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06年4期
关键词:蒲松龄蟋蟀文章

《促织》是蒲松龄小说中的精品,一直以来有关其主题的阐述也相对固定,就是:它通过描写主人公成名因被迫缴纳促织而备受摧残、几乎家破人亡,反映了皇帝荒淫无道,巡抚县令胥吏横征暴敛的罪恶现实,寄托了对受尽欺凌和迫害的下层群众的深切同情。

果真如此吗?

稍有阅读经验的人都知道,作者蒲松龄借描写明朝宣德年间的征收促织的事情,影射作者当时的社会现实,但影射什么呢?先看作品反映的历史年代,宣德正是明宣宗的年号。宣宗在位十年,讨伐黎利、降服高煦、加强教化、严明法纪、爱民备荒、政绩卓著,特别是惩治了“欲扰民以求利”而去东莞采珠的锦衣卫指挥使钟法保。可以说,宣宗确实是个好皇帝。但宣宗也的确喜欢促织的游戏。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和吕毖的《明朝小史》,虽然不是正史,都有记载,可以说《促织》的情节大多本于此。

蒲松龄的一生绝大部分生活在康熙年间。康熙是清朝历史上有名的有所作为的国君,文功武略,政治清明,垂青史册。但康熙皇帝也喜欢“斗鸡戏虫”。

两相比较,我们不难发现,蒲松龄的创作目的是十分明确的。作者摈除了对皇帝文功武略的歌颂,专注于他们的业余爱好,以及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其目的也无非是对最高统治者的劝喻。这与文章结尾异史氏的“故天子一跬步,皆关民命,不可忽也”的内容是一致的。用语委婉,极尽规劝之意,哪怕是这偶尔玩玩的“促织之戏”!因此,文章的主题应该是讽喻帝王要从一言一行做起,严于律己,否则,上行下效,危及百姓的生命安全。

这一点,我们从作者在对材料的处理上,不难发现作者的良苦用心。首先,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中记载:“枫桥一粮长,以郡督遣,觅得一最良者,用所乘骏马所易。妻谓骏马所易,窥视之,跃出为鸡啄食。惧,自缢死。夫归,伤其妻,亦自经焉。”而《促织》中没有提及官吏专门派官员找寻,也没有用骏马换蟋蟀的描述,文章中只提到“村中少年”不务正业,“日与子弟斗”,“居为奇货”,但仍然“亦无售者”,这样看社会还算安乐,远没有材料中因一只蟋蟀之死而伤及两条人命,这样血淋淋的事实也许过于触目惊心。之所以如此处理,这大概与康熙盛世并不谐和吧,也与作者的写作目的相抵牾。

《促织》不仅具有鲜明的劝喻色彩,而且还反映了作者内心深处的忠君重孝的观念。这一点,在作者对史料选材中可见一斑。《促织》并非摈弃原有的所有情节,而是有选择地加以继承和改造。促织的弊端致人家破人亡,原材料大概不符合作者善良的愿望。所以,《促织》中也死人,只不过死去的不是别人,而是成名的儿子,死,但又复生了。通过细读文本,我们不难发现,文中对成名的儿子描写有添加的痕迹。成名捕的蟋蟀,全家庆贺,并且每天喂食,以成名儿子的孝心(变蟋蟀报答父母),不会不知道蟋蟀对于他的家庭意味着什么,否则也就不会死后化为促织,因此“窃发盆”的可能性并不大。再有,文章结尾之处,不合逻辑,有修改之嫌,即“后岁余”句明显与本段前后文不衔接,有后加入的痕迹。

至于与蟋蟀斗、与鸡斗,报答父母,“应节而舞”报效国君,就比较符合作者本意及情节的发展了。成名因“操童子业”而“久未售”,不能报效朝廷,只能寄希望自己的后代。孩子因一时恐惧而死,无可非议。死后,化为蟋蟀,报恩,又符合“加强教化”的结果,这与二十四孝图的孝子相比也毫不逊色。

在结局的处理问题上,作者的智识本来可以使“真诚的自我反省本来有希望达到某种深度,可惜也往往停留在政治、伦理的层次上”。大团圆的结局符合当时人们的审美情趣。中国古典文艺作品中,以大团圆结尾的比比皆是,无论戏剧还是小说。如,以批判著称的悲剧《窦娥冤》,在批判元朝黑暗统治的同时,也加入了女主人公怕婆婆受苦,自己承担罪责这一“孝”的细节。窦娥含冤而死,雪溅白练、六月飞雪、大旱三年,以此来昭示冤屈,最后窦天章审理此案,杀了贪官,为窦娥昭雪,也是皆大欢喜。作为小说家的蒲松龄完全可以根据情节内在的逻辑关系创造出符合文本需要的“达到某种深度”的结尾,然而不幸的是其目光也仅仅“停留在政治、伦理的层次上”了,创作成就远逊于比他稍晚一些的曹雪芹。《促织》的结尾,成名“久不售”的学业因县令干预得以遂心如意,儿子精神复旧,家财万贯,出门裘马扬扬。这一结局会无形之中消弱作品批判的力度。难怪有的评论者说,大团圆这一喜剧性的结局“蒲松龄却用一个服从、顺应社会现实最终得到幸福的幻象来掩盖了社会现实残酷的真实面目,并在这一幻象、掩盖中,给读者以安于现状的心灵的麻痹并因为麻痹,而使心灵由痛苦而感觉不到痛苦。”从作者对写作素材的取舍、改造来看,蒲松龄之所以这样处理,恐怕也是有意为之,这也许与其安于盛世统治的愚弱心态有关。

不仅如此,细读本文,循着成名性格发展轨迹,不难发现,成名很善良,不愿与里胥同流合污,“假此科敛丁口”致使“数家倾家荡产”。他先是“百计营谋不能脱”,又因为不敢敛户口,只好自己承担捉捕促织的责任,以致“薄产累尽”,饱受杖责,“惟思自尽”。如此善良,竟然屡遭劫难,似乎天理不公。所以文章最后,作者让他过上富贵荣华的“世家”生活,虽然有一定的讽刺意味,但这种大团圆似的结局,无疑在宣示一种因果报应。这是源自作者的认知动机还是其本身思想的局限?我们不得而知。

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对官吏的态度,开始的时候,作者痛斥县令为巴结上司而献蟋蟀,里胥横征暴敛,县宰动辄施以酷刑,作者对此是持批判态度的。文章的结尾,抚军、县宰非但不再可憎,反而自上而下知恩图报,前后变化实在令人费解。作者在创作过程中,无疑是十分矛盾的。著名文学评论家陈思和说“任何一部好的文学作品,背后一定有一个完整的世界。……小说的背后有一个完整的理想模型,但是作家没有能力把这个模型全部写出来。”我想,这没有写出来的部分,无疑是作者在矛盾处理上的两难选择在作品上的体现罢了。最后,蒲松龄选择了“通过幸福的获得来鼓吹顺应、服从社会现实的价值规则。也正因为这一顺应与服从而不是破坏与否定,所以,欺凌者才能与被欺凌者一同享受这因之而来的荣华富贵”。这也正是作者思想局限性的具体表现。

综合全文,我们可以看出,作为那个时代的“社会人”,作者确实有着一个悲天悯人的廓大的胸怀,有着根深蒂固的因果情结,尤其希望乾隆盛世能够实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一儒家治世之理想。——《促织》孕育的也许就是蒲松龄在政治、伦理上所苦心追求的最高境界。

(刁永河,河北固安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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