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法》专科书目、文摘、索引的分类刍议
2006-06-28胡明想任一超
胡明想 任一超
《中图法》将专科书目、文摘、索引归入综合性图书。综合性图书是以文献的类型立类的,分为丛书、百科全书/类书、辞典、论文集/全集/选集/杂著、年鉴/年刊、期刊/连续性出版物、图书目录/文摘/索引等7个子类。除了图书目录/文摘/索引以外,各类的展开模式是“综合性入此,专科性入有关各类”,只有“Z8图书目录/文摘/索引”是“综合性入此,专科性也入此”。笔者认为,这种处理方法有许多不足,值得商榷。
一、认定的依据
“综合性图书”内容杂芜,主要容纳没有明确学科属性的文献。书目、文摘、索引是以揭示文献信息,指示文献线索的工具书,与百科全书、辞典、年鉴等参考工具书相比,没有明显的区别。但是专科性目录、文摘、索引有专科性特征,把它归入综合性图书不妥。原因有四:
1.超出类名“综合性图书”的外延Z类是指一些内容庞杂,类无专属,无法按某一学科内容性质分类的图书资料,就是说从图书的内容出发,这些书无法归入Z以外的某一大类。专科性目录/文摘/索引不是这样的书,既然是专科的,就不是综合的。从逻辑学上讲,任何一个子类,都是母类的一部分,“专科性x x”绝对不是综合性图书。
2.不符合本大类、本分类法的体例本大类丛书、百科全书/类书、辞典、论文集/全集/选集/杂著、年鉴/年刊、期刊/连续性出版物等六种文献的分类都是以“综合性入此,专科性入有关各类”的模式展开的。它们把专科性文献放在本类的最后,以交替类目列出,并注释“专门性的xx入有关各类;如愿集中于此者,可用组配编号法。”
可是,对专科目录、文摘、索引的处理突然发生了变化。“Z88 专科目录”变成了正式类目,它的注释分为三段:“专科、专题的书、刊目录入此;可按本分类法体系分,即将各学科的分类号加于本分类号之后,用组配符号‘:组合;如愿入有关各类,可在各学科的类号后再加总论复分号-7。”以上的处理明显不符合本大类的体例,不仅不符合本大类的体例,与全分类法的体例也不符合。在《中图法》中,出现具有学科交叉性的专门性图书时,总是将“各入其类”作为第一选择,把组配当作第二选择。如C939、B849、F08、G322.2。或者干脆把专门性图书列为交替类目,还注明“专门性的x x入有关各类;如原集中于此者,可用组配编号法。”如“B822.98 专业工作道德”、“C919分科社会学”等。我们看不到这种特殊处理的充分理由。
3.不符合图书的分类标准在《中图法》中,图书的学科知识内容是图书的主要分类标准,其他特征是次要标准。专科专题目录、文摘、索引的学科属性,应该是给它们分类的标准,不应该依其所属文献类型分类,否则违反了图书分类的科学性原则。专科书目是反映某学科、某专题的文献的书目,以指导某类文献的阅读或者提供某类文献的线索。显然,它的学科属性是主要的。如《中国古典文学名著解题》的文学特性、《中国农学书录》的农学特性。索引是将一种或多种文献里的知识单元重新编排,注明出处,提供检索线索的工具书。索引的绝大部分是书籍索引,以揭示某种书或者某类书为任务,它们是专科索引,有自己的学科属性,如《中国现代汉语语言资料索引》,是对33部现代文学作品中语词的位置、出现的次数等的索引,使语言学索引,入综合性图书就不符合逻辑。
4.不符合读者的检索习惯图书分类既是图书馆开展图书管理的需要,也是读者检索的的需要。从管理的角度出发,以文献类型分类,便于管理,各类型文献在书架上井然有序是悦目的,但是图书分类主要是为了向读者提供科学、便捷的检索入口。作为工具书,人们一般从用途、从学科查找,不会从工具书的类型查找,所以,专科性目录/文摘/索引应该如有关各类。人们怎么会到综合类查找《大隋众经目录》,到综合类找《分析化学文摘》,到综合类找《中国史学论文索引》?
二、改进建议
1.将专科书目列为交替类目在体系分类表中,很多学科具有双重的学科隶属关系,为了让分类体系完整,在各类系分别列举出它们的类名,但是为了保证图书在架位上的线性排列,只把某一个类目作为正式类目,把另外一个类目当作交替类目。除特殊情况,交替类目不使用。既然Z类其他类将专科性x x分入有关各类,专题目录、文摘、索引也应该依成法处理,使分类法在体系上一致。具体做法就是把Z88用方括号“[ ]”括起来,并注明“专科专题目录入有关各类,在各学科的分类号后,加总论复分号-7。如愿集中于此者,可用组配编号法。”
2.设新类“专科文摘索引”《中图法》以Z89标识“文摘、索引”,没有下位类,综合与专科文摘索引都归入此类。我们可以保留Z89,以“文摘、索引”为类名,下面注明“综合性文摘、索引如此”。同时在Z89下列一子目“[Z891] 专科文摘、索引”,该类是交替类目,并增加指明分类方法的注释:“专科文摘、索引入有关各类,在各学科的分类号后,加总论复分号-7。如愿集中于此者,可用组配编号法。”
3.将“群书索引”划归Z89《中图法》把“群书索引”置于“各类型目录”之下,并加注释:“汇集各书的索引入此;专书索引随原书入有关各类。”这是违反形式逻辑关于划分的原则的。“群书索引”是索引,不是目录。为了逻辑清楚,建议取消“群书索引”,把它的内容划归Z89中。“群书索引”作类名不科学,与本大类以综合性和专科性划分各类的体例不一致,还是将索引分为综合性与专科性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