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积金:“经济自由”下的强制之道
2006-05-30姚瑞琛
姚瑞琛
另一种百万富翁
谁不想当上百万富翁?香港的强制性公积金(简称强积金)计划,可以协助打工仔实现梦想,当然,他(她)必须现时年仅20多岁及大学毕业,并连续参加计划40年后,才有机会拥有这笔财富。
尽管香港强积金计划,经常被批评回报率不高;而当专家建议提高供款上限时,又被纷纷指责会增加打工仔的负担。无可否认,强积金经过6年运作,已广受港人认同及接受。
香港强积金有三个特点:账户由独立受托人(银行或私营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账户投资完全由个人自主决定;而且,涵盖的范围广泛。自正式推行以来,已有近九成香港打工仔参与。
特区政府在1997年7月1日成立后,首项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香港的人口急剧老龄化,而据统计,当时的养老金覆盖比例只有约1/3左右,大部分企业均无为员工设立退休保障。
于是,经广泛咨询后,港府自2000年12月起正式推行强积金计划,又成立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属下设立一个包括非官方成员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在强积金计划中,政府的角色并非直接经营者,而是一个推广及监察的机构,规定所有就业人士及雇主均要参与。
简单来说,强积金是以职业为基础的退休保障计划,除豁免人士或受雇不足60日的雇员外,凡年龄在18岁至65岁的雇员和自雇人士,都必须参加,否则即属违法,会被判罚款甚至监禁。
按计划,打工仔和老板每个月都须拿出5%的免税收入(月入限额最高为2万港元,即雇员和雇主的最高供款额各为1000港元),将这些钱放在一个由独立受托人管理的专门独立账户内,由受雇人员选择账户的投资方式,决定投资那个基金或保险计划,然后一直积累至年满65岁退休,便可以一笔过提取累算权益。
在特殊情况下,打工仔可以提前在退休前领取累积权益,包括:提早退休并已届60岁;或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身故(强积金归遗产代理人处理);或户口结存少於5000港元,并表明日后不再工作,而过往12个月没有供款等。
另外,永久性地离开香港(即移民),也可以提前领取强积金累积权益,但须提供移民签证或有效的外国护照等作证明。而且,若他日后返港再参加强积金计划时,将不能再以同一理由申请提取累算权益。
香港强积金设立可转移权益制度,当雇员转职时,可把累算权益转移至新雇主的计划。另外,雇员的强制性供款支出,可作为扣减应课税的项目,但以每年扣减1.2万港元为限,而雇主所作的强积金供款,扣税额就不得超过雇员每年总薪酬的15%。
投资的自由选择
特区政府对每家管理强积金的独立受托人均有严格管理,无论其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工具等,都不能违法,以保证基金的稳健运营。
例如,按规定,强积金账户必须由政府核准的受托人参与管理,每个账户必须明确记录所有资金每月的扣款和投入,详细说明投资损益情况,资金不得有任何挪用或作为其他用途。
虽然要成为强积金受托人,须接受严格挑选,但一旦成为合资格的财务机构,就同时有机会获得庞大的资金管理业务,他们在强积金业务上公平竞争。强积金计划加强了香港作为主要国际金融市场的地位。
据统计,香港强积金的总资产净值,每年增长超过三成,截至去年底已滚存至1200亿港元。而根据强积金计划管理局刚出版的“强积金制度5年投资表现回顾”(2001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5年期内扣除收费,强积金的年率化回报为6.99%。
当然,不同类型的基金会有不同的回报表现。以5年期的年率化回报计算,最高为均衡基金(6.9%),其他依次序为股票基金(6.61%)、债券基金(3.06%)、保证基金(1.26%)、保本基金(0.86%),最低为货币基金(0.60%)。
现时香港营运的均衡基金有约128个,而股票基金约有76个;毫无疑问,每个基金的回报也有不同。截于2006年7月31日止的一年回报率计算,18个环球股票基金中,德盛增长基金的回报率是25.43%,而宝源强积金国际投资组合的回报率为9.82%,相差达15.61%。
香港强积金能够受到欢迎,其中一个原因,是打工仔可以灵活地选择其退休金账户的投资方式,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包括年龄等各方面因素,去选择不同品种性质的基金或保险计划。
专家计算过,以一个25岁的雇员,月供2000港元(即雇主及自己各供1000港元)至65岁计算,如果年率化回报有7%,40年后将得到528万250港元。如果年率化回报增加1%(即8%),40年后将会有702万8562港元,相差高达33%。
因此,香港打工仔非常重视自己参加的强积金计划的投资回报,许多人尤其是年青人,均选择高风险高回报的基金投资。不过,未必能人人一如所愿,因为,其雇主在拣选提供强积金计划的机构时,很可能不会以“该提供强积金机构所提供的基金是否优质”,为首要考虑。
很多时雇主拣选强积金服务机构时,可能只会注重该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方便、快捷,最重要是不要给他太多麻烦。至于该机构所提供的基金是否优质,往往不是雇主考虑的重点,有些老板更可能从没有想过这问题。
于是,即使打工仔渴望拣选一些优质基金,可是其雇主拣选的强积金机构只提供一些“劣货”,打工仔也只能感叹奈何。
此外,提供强积金计划的机构与提供投资基金的机构,所针对的重点也有不同,因为提供基金投资服务的公司,是需要靠基金的表现来吸引投资者;可是,提供强积金计划的机构,虽然用家是打工仔,但拣选的却是雇主,故此,该机构未必需要以基金的表现来吸引这些老板。
增加供款的争论
无论如何,随着香港经济持续好转,在打工仔的薪金有所增加下,为了令港人将来的退休保障更佳,香港积金局咨询委员会已借机希望增加强积金供款。该会建议,将强积金每月供款最高限额由现时的1000港元,调高至1500港元,估计新建议将令8万至10万人受惠,令九成强积金供款人的供款额,达到薪金的5%。
当局强调,打工仔每月只需多供数百港元,相信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而将来收益就很大。而雇主联合会也支持有关建议,认为虽然增加供款会给老板带来一定压力,但可以增加对雇员的保障。
不过,香港最大的工会“工联会”就不认同,认为现时收入高于2万港元的港人,在其他方面的开支相应也较多,因此,不应强制增加他们供款,令其负担加重,应由雇员自行决定。
也有学者指出,特区政府近年不断推出各种巧立名目的收费,如将于下月在全港20个屋苑试验的“垃圾收费计划”,然后实施全港征收垃圾收费;以及正在酝酿的“增收排污费”;和正进行咨询的“全民公营医院医疗收费”等,若全港的打工仔和雇主还要被要求增加强积金供款,将令所有人都雪上加霜,并非“福为民开”的政策。
是否增加供款还是未有结论,而香港强积金的另一受争议地方,是近年投诉雇主拖欠强积金供款的个案增加,积金局每月收到过万宗查询或投诉。
当局解释,大部分雇主并非故意拖欠,主要涉及人事调动以致延迟整理账目,而最终需要法庭跟进的个案,每年只有数千宗,不算严重,显示香港仍非常重视法治精神。
一般而言,香港积金局会向拖欠供款的雇主发出通知书,要求支付5%的欠款附加费。若雇主不理会,才被罚款5000港元或欠款的一成。虽然积金局可对公司董事作刑事监控,但强积金制度实施6年以来,现时仍未有雇主因而被判入狱。
香港跟欧美的福利主义国家不同,港人并不享有完全的社会保障,每个人都习惯靠自行积蓄去计划自己的将来,就算理财计划,也仅是在近年才流行起来,因此,许多人都对强积金寄以厚望。
然而,在香港300多万打工仔之中,仍有数十万人月入不足6000港元,连同他们的家庭,纵然从20岁一直供款至65岁退休之年,最终所得的强积金款额,可能也只不过是约30万港元,未必能维持夫妇两人的晚年生活。
另外,有银行进行过一项调查,发现57.8%受访者认同,单靠退休金或强积金,不足以维持退休生活(当然每人的退休生活标准不同)。
所以,香港强积金计划还需要不断检讨,而港府也需考虑,是否有必要为众多收入低微者,提供另类的“供款”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