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的毁灭与重生
2006-05-14丁尘馨阎密刘芳
丁尘馨 阎 密 刘 芳
《东京审判》的诞生过程,涵盖了中国电影圈民间筹拍一部主流大片的混乱历程
导演高群书算是见过些世面的人,他也清楚拍电影对他而言首先是工作而不是梦想,可他还是期待这工作是“一次充盈着欢爱、情致、愉悦、酣畅的表达,一种混和着理智的锋刺和感性的昂扬热度的渲染”。
当他怀抱着这个梦想兴冲冲地闯进中国电影圈的现实中时,才发现,他完全想错了。
主流电影理想
一直做电视剧导演的高群书,总梦想着拍现代中国的主流电影,“我们现在有艺术片,有很大的商业片,但是惟独没有主流片。”他认为,“一个国家电影产业成熟与否的基本标志是:是否有稳定的以主流片为主的产业结构,比如美国,比如韩国和泰国。好比一具身体,现在我们就只有肢体,却没有撑起四肢的躯干。”
他想造中国电影“躯干”的野心不是凭空而来的。近两年,高群书导演了《征服》《命案十三宗》《危险性游戏》等一系列相当“主流”的电视剧,都得到不错的收视率和业界口碑。甚至在电视台总编室的朋友跟他开玩笑说,高群书是最受投资商欢迎的导演。
机会出现在2005年4月,朋友打来电话,问他是否愿意拍一部审判二战战犯的“主旋律题材电影”。剧本叫《远东国际大审判》(后电影改名为《东京审判》),是关于1946年中国政府参与东京审判的题材。以中国法官梅汝王敖为主角。
这是一段对于中国人极为重要却鲜为老百姓所知的历史片段。梅汝王敖则是这段经历中尤为关键的人物。而关于梅汝王敖在东京审判时的所作所为,比较详尽的仅是梅汝王敖自己写的半本日记,和另一本写了一半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1946年5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二战日本战犯的审判开庭,梅汝王敖作为惟一的中国法官出庭。庭审历时两年零5个月,开庭次数达818次,是名副其实的“世纪大审判”。梅汝璈在法庭上态度强硬,据理力争,最终11名法官就日本战犯死刑问题投票,以6∶5的结果决定执行死刑,把包括东条英机在内的7名甲级战犯送上了绞刑架。
在一般老百姓看来,这类题材的电影属于弘扬民族优良品质、歌颂优秀人物、提高民族自豪感和增强民族凝聚力的“主旋律”影片,应该是由国家级的电影机构来投拍和运作,而且还属于那种得拼命往里砸钱的大制作。此前的几部爱国影片均是如此,像同属于“抗战”题材的《太行山上》,由八一电影制片厂摄制,耗资5000万人民币。
《东京审判》却是一次纯粹民间的操作,投资和创作均没有任何官方背景。而国内尚没有民营公司运作大型主旋律影片的成功先例。
可作为中国第一部二战题材电影、重大历史事件、个性鲜明的人物、强烈的故事冲突,加上国恨家仇,又鲜为人知,如此难得的电影题材很少导演会不动心。“梅汝王敖”“东京审判”“主流片”那些日子在高群书大脑里萦回不去。他想冒一次险。
高群书更愿意把《东京审判》定义为“主流”而非“主旋律”,在他看来,所谓“主流”就是传达老百姓意志,“比方说,以前的《小兵张嘎》《南征北战》就是主流电影,(虽然)它带有很强的官方意志,但也带有很强的人民意志,所以老百姓到现在都很爱看。但后来,大量有才华的艺术家,都去欧洲获奖,却忘了电影的本体是什么——电影是让人民得意,而不是仅仅让自己得意的。所以到最后,主流片断档了。”
他一直想接上这个档。为慎重起见,他特意上网查了查投资方沙隆达集团的背景,网上资料给他吃了颗定心丸。
然而,高群书的这次充满理想的电影之旅,以欣喜和憧憬开始,却以几近悲壮的方式收场。其间每一个失控的环节都反映了目前中国影视圈的混乱和无序。
筹资的投机与冒险
“我见证的不是一部电影的诞生,而是一部电影的毁灭。”这是高群书在《东京审判》拍摄完成之后,最大的感受。
最早带着剧本来找沙隆达集团合作的,是九江长江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昌平。他在饭桌上描述了诱人的投资回报前景,这吸引了从事化工行业的沙隆达集团副总裁郑天华,并随后签下合约:九江公司的孙昌平运作国家资助、赞助款以及“人员设备折抵”合1000万元;郑天华代表的沙隆达公司投资400万元。之后他们又拉上了郑的朋友、北京某医药公司总经理岳路,游说其投资400万元。整部电影投资1800万元。
孙昌平提供的1000万元里,包括他许诺能拿到的无锡市政府的600万元赞助款,他告诉合作者“他们(市政府)只求一个‘五个一工程奖,争取在文化领域的一个荣誉。”——政府投资主旋律电影,在之前屡见不鲜,也是政策鼓励的。他还告诉另两个完全是电影门外汉的伙伴,像《东京审判》属于国家级重点影片、重大革命题材影片,开机后还可向广电总局申请国家资助,至少能拿300万元。运气好可以拿到600万元。
孙替他们算的账是:电影只需400万元就能启动,政府和国家的赞助一到,他们不但可以从1200万元中迅速拿回投资,电影还能运转。两个从没涉足过电影圈的人相信了这个“短线投资”项目。
2005年4月9日,高群书也和九江长江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签下一纸合同,开始他的电影处女作。却没想到,这张合同不但差点使他第一部电影夭折,也在之后一年多时间里,更使他不断地陷入各种麻烦之中。
很快,郑天华和朋友的800万元资金逐步到位。高群书分别从美国、日本与港台地区落实了演员,同时也找来以前拍电视剧中合作的工作人员。由于影片以再现当时法庭现场为主,需要全部英文对白,而且考虑到票房因素,高群书启用的中方演员主要来自港台地区,他和助手一一敲定了刘松仁、朱孝天、曾江、曾志伟、林熙蕾等明星。这过程中,多数商谈均是在一次次的饭局中完成。
2005年5月,影片开拍。到6月初,800万已经基本用完,而孙昌平打包票的政府国家投资音讯全无。按照高群书的回忆,“记不住是哪一天,好日子一下就结束了。也就是说,资金断档了。”
演员经纪人开始打电话直接找到投资人,询问部分演员的二期酬金为何逾期未付。而剧组百来号人每天的吃喝拉撒各项开销还在继续……至此,投资人无心再填无底洞,他们只想尽快找新的资金进场,最好自己能全身而退。这期间剧组又不能停转——演员档期、摄影棚租期都定死的,一旦停下来,非但项目不保,也无法再吸引新的投资。
而这些,还只是这部电影多舛命运的开始。
导演成了制片,既是爷又当孙
演员催款、各方催债、合作方找孙昌平要钱的混乱局面一直拖到了7月初,所有人都想有一个了结了。大家最先想到的是——让孙昌平出局。
几经催(逼)款,孙昌平被迫退出,但拒绝签退出的合同,他以消失的方式一走了之。而最早与剧组签署的合同,事实上依然在日后具备法律效力,这个“后患”他们始料未及。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孙昌平此前在其他经济纠纷中的债权人追债上门,寻人不成,他把整个剧组告上了法庭。
这时,另两个进退维谷的商人,也在思量如何尽快抽身,并且尽可能地拿回投资。年近半百,他们从来没有接触过娱乐圈,根本想不到这里的水有多深。二人相继病倒。除了每天缠着惟一的“圈内人士”——高群书,恳求他出面找钱接拍之外,不断重复的一句话就是“跳楼”。
本想也借此逃离这个烂摊子的高群书,被缠得心软,况且自己对这个片子已经投入大量工作,心有不甘。犹豫几天后,他答应继续拍片的同时开始四处借钱。
钱借到之前,他先在剧组开会,向大家保证“从今天开始我就是天下最傻逼的制片人了……我只能保证剧组跟我干到最后的任何人,都按照以前的合同把钱发给大家;如果不相信,现在立马滚蛋,我决不挽留半句,无论是谁。”
之后十几天,高群书一边继续拍戏,同时又四处求人借钱。在电视剧中的好人脉并没有起太大的作用,那些投资电视剧的老板们对电影没有一点兴趣,甚至根本不想听高群书谈电影。高最后只好承诺,自己用电视剧版权作抵押。
最终还是以前的合作伙伴,出于信任答应借高300万元,朋友徐嘉暄筹来了200万元,这笔款在电影关机的前一天到了账。高告诉记者,这期间,除了应付债务和拍片,法院还因在债务官司中他们无法还钱,屡次要封这个电影。
2005年7月23日,高群书记得那天下午的阳光很好,在北影厂的摄影棚,他拍完了最后一个镜头后,一句话没说掉头就出了影棚。
棚外,投资人和会计都等在一旁。他们刚刚从银行取出了现金,高叮嘱完按照前一天晚上拟好的单子给大家发酬金后,就上了汽车再不想回头。他说,“这一刻,我的眼泪掉了下来。”
之后半个月,高群书对外几乎断绝了联系,整天在工作室里打CS和DOD游戏。不仅如此,他说,在此后的几个月里,他不能听到任何关于这个电影的信息。“不管是谁,只要一提电影这两个字,我就像猫被踩了尾巴一样,心里号叫一声。”
谁来为主流爱国影片埋单?
在采访、自己的博客和其他不同的场合,高群书总忍不住反复咀嚼那段痛苦的记忆。他认为,这同时也是中国电影不能不说的疼痛。可疼痛并没有因为关机和付清了片酬而结束。
也许是因为影片出身“主流”,不被看好,高群书高薪请来做后期的“名剪”,几经推托,最终还是在答应之后爽约了;同时为电影做宣传的徐嘉暄告诉记者,在宣传过程中,一些媒体也怕把握不好政治尺度拒绝为影片宣传;听到片子即将上映,参与后期工作的职员也开始讨要酬金,还有欠特技、录音、作曲、剪辑、机器、加印拷贝的钱……一屁股的债再次砸向高群书。而电影的最后字幕中,高群书不得不与孙昌平并列作为出品人出现,这还是电影局出面协调的结果。
8月10日,事隔影片拍摄完成一年有余,徐嘉暄去上海与上影厂商谈《东京审判》发行的具体事宜,同时请来了上海联和院线的老总们看片。一年多孕育的酸甜苦辣这时候就要分娩见分晓了,因为院线经理的看法几乎就代表观众的看法,他们最知道观众喜欢什么。
徐嘉暄说,发行商和院线开始都不看好《东京审判》,甚至很排斥,除去影片本身的“主旋律”色彩,当时中日两国之间敏感的关系也是发行的阻力之一。尤其是院线经理的态度特别不好,他们直剌剌地跟徐说,“现在有那么多片子可选,不一定非要选你这一部。”
看完片子后大家的反应和之前刚好相反,经理们在会议室讨论得很热烈,徐嘉暄从有限听得懂的上海话里猜到,大家好像是“都表示要上,还因为分拷贝‘打架,因为我们在上海只有三个拷贝。”“后来他们商量出一个比较奇特的方法,从8月16日早上9点到晚上9点,每一小时一场在各大影院轮流放映,他们称之为‘接力放映。”
还没来得及开心,在8月14日徐嘉暄拿许可证过程中,又出了状况,孙昌平的九江公司作为另一出品方,“要求不把‘五个一工程奖给他们就不盖章,直到电影局领导下令不盖章也发许可证,才拿到了影片的许可证。”高群书说。
一拿到许可证,徐嘉暄立刻发短信给高群书,“看到许可证一直想落泪,走出电影局的一刹那很心酸,未来的路仍然艰辛,坚持,再坚持,我们一定能赢。”
出于宣传效果考虑,发行方将影片定在拿到拷贝第三天,即8月16日在上海匆忙点映。而徐嘉暄介绍,因为资金困扰和市场预期的不确定,他们目前发放的拷贝数大约是送全国影院正常数的一半。
涉足电影圈仅一年多,高群书就完成了“从学徒到博士”(徐嘉暄语)的拍电影速成训练。现在,他不再把主流电影大片挂在嘴上,他唠叨着,这部电影能上映已是奇迹。高群书希望今后有机会,能把《东京审判》的拍摄经历写成教材告诉给电影学院的学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