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第七次学术会议倡议书
2006-04-06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于2006年10月28~29日在天津举行以纪念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和《汉字简化方案》50周年为主题的第七次学术会议。
会议认为,为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汉语拼音方案》颁布50周年,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水平,有必要向全社会发出如下倡议:
一、在全社会,特别是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爱普通话、爱规范汉字、爱汉语拼音的宣传教育。要正确处理汉语与兄弟民族语言的关系,正确处理普通话与方言的关系,正确处理母语与外语的关系,以“和睦相处,各司其职,共同发展”为原则,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批评忽视母语教育和片面鼓吹“保护方言”的言论和现象。
二、各级各类学校应该自觉遵守《宪法》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确保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对教师加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教育,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的培养目标,纳入管理常规,纳入教学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种教育活动中。
三、各级公务员应该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公务用语用字,在全社会积极发挥带头作用。
四、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公共媒体应该积极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设语言文字专栏和专题节目,推动社会语言文字观念的现代化,并正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成为全社会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榜样。
五、正确使用汉语拼音,并不断扩大汉语拼音的使用范围。商标图样和商品包装应加注汉语拼音,报刊应恢复给生僻字、难字注音的做法。
六、《汉语拼音方案》是拼写中国人名、地名的国际标准。汉语人名拼写应姓在前,名在后。公共场所的路名牌、标示牌应加注汉语拼音,以《汉语拼音方案》及《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为拼写规范。部委局及其他机构的代码,航空、网络、体育等方面的缩写,应以汉语拼音缩写代替英文缩写,例如用ZG而不用CN代表“中国”,用BJ而不用PEK代表“北京”。
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中国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主权和民族文化的重要标志。维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定地位,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神圣义务,也是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为构建和谐的社会语文生活,提高全民族的语言文字素质而共同努力!
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第七次学术会议全体代表
2006年10月29日于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