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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赌神”到囚犯

2006-04-04范跃红吕国成

中国经贸导刊 2006年5期
关键词:丁某余杭余杭区

范跃红 吕国成 韩 坚

2005年12月30日,由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杭州市余杭区原副区长马惠明受贿案一审宣判。法院审理查明,马惠明利用担任原余杭市财政局局长、原余杭市副市长、余杭区副区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同时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折合人民币达245万余元,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令人感到震惊的是,马惠明收受巨额贿赂中的绝大部分,是通过接受他人提供赌资、拼赌(合伙赌博)分红等途径获取的。这位曾经在赌场里“只赢不输”的“高手”如今彻底败倒在了法律面前,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一些官员担心这个案子会引火烧身,而一些了解内情的人也等着看“好戏”。

马惠明东窗事发,是缘于一起普通刑事案件。2004年9月,杭州市北郊余杭区发生的一起普通刑事案件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浙江琴鸟木业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建春涉嫌合同诈骗、虚假出资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人们对金建春一案之所以特别关注:一是因为“琴鸟”原是当地一家“名优”家具企业,却由于金建春到境外赌博输掉了数千万元,企业濒临破产倒闭,为还赌债,金建春走上了诈骗犯罪的道路;二是因为当地一些官员与金建春等人一起到境外赌场赌博,担心金建春案会引火烧身,而一些了解内情的人也等着看“好戏”。

果然,2004年春节前夕,一封有关“马惠明与金建春等人参与境外赌博”的匿名举报信寄到了杭州市检察院。杭州市检察院立即派员介入了金建春涉嫌合同诈骗案。经过一段时间的初步调查,检察机关掌握了马惠明涉嫌借赌博之名收受贿赂的部分证据。

同年7月22日,杭州市检察院依法对马惠明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同日,已经从副区长位置上下海到杭州一家知名民营企业任副总经理两年之久的马惠明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3日被依法逮捕。此后,马惠明昔日的“赌友”——余杭区委原副书记方金贵(案发时已任临安市政协主席,另案处理)、原余杭区经济开发区主任方荣耀(另案处理)、原余杭区乔司镇党委书记周建国(另案处理)等一批官员也陆续浮出水面。

因为赢了1.3万港币,马惠明激动得一夜无眠。

马惠明曾说,自己是一个好农民、好战士、好干部。翻开他的履历表,一条从农民到副区长的上升通道,似乎印证了他这一自我评价。

53岁的马惠明出生在余杭,1970年12月,读了两年初中的马惠明来到余杭县插队。在农村,他积极肯干,是“大队里为数不多的年终有分红农民之一”。两年后,马惠明应征入伍,成了一名海军战士。在部队,马惠明一干就是6年。1978年6月,马惠明退伍回到家乡,在余杭东风农药厂上班不到一个月,就“以工代干”到余杭县财税局做了国家干部。此后,马惠明一路顺风。1990年5月,马惠明在县财税局任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两年后荣升县财政局、国税局党委书记、局长。1994年4月,余杭撤县设市,马惠明任余杭市财政局、国税局党委书记、局长。

虽然掌管着全市财政大权,但那时马惠明对收受钱财还比较谨慎。从1991年开始,为了感谢马惠明帮自己介绍工程,余杭一家建筑公司的经理杨某每年中秋、春节都到马惠明家来,每次送上2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红包。马惠明推托不过,就收了。1994年,马惠明搬家,杨某再次送给马惠明1万元现金。除此之外,在这段时间里,马惠明自认为自己手脚还是“比较干净的”。

当时一些老板也认为,马惠明是一个肯帮忙却不贪财的领导。丁某是杭州一家时装公司老板,1992年因公司发展资金不足,找到认识不久的财政局局长马惠明帮忙。马惠明二话没说,就想尽办法通过财政局下面的财务开发公司转借给他800万元人民币,此后,马惠明又陆续帮他借到3000万元资金。后来,丁某在与人合作开发蒋村项目、三墩镇购买土地等项目上,马惠明都帮他打招呼。为此,丁某感激不尽。但当时,马惠明只收受丁某给的烟酒礼品。

1995年初,马惠明从日本考察回来时路过香港,丁某送给他总价值4.5万元港币的2只钻戒、翡翠挂件。马惠明回到余杭,将5万元人民币给丁某,说是买东西的钱,弄得丁某很不好意思,只好对马惠明说:“就算是你放在我这里的钱吧。”马惠明听了没做声。这让丁某感到马惠明并不贪财,与马惠明的关系更近了一步。此后,马惠明也把丁某当作是自己的心腹,把自己的一些“外快”让丁某保管,包括赌博赢来的钱,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与此同时,马惠明在工作上大刀阔斧。因为政绩突出,1998年3月,马惠明以高票当选为余杭市副市长,分管工业、开发区等重要岗位,是副市长中最忙的一个,被人称为“不是常务的常务副市长”。2001年3月,余杭撤市设区,马惠明分管的工作一样没变,照样干得红红火火。

地位和权力上升了,那些原本经他帮忙,现在身价过亿的老板们的生活方式也让他心态开始失衡了。随着出国机会的增多,目睹老板们在境外赌场一掷千金的做派,那种刺激更让马惠明透不过气来。

马惠明至今还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次境外赌博的情景。1995年,马惠明由日本到香港,被余杭籍老板丁某带到澳门赌场。丁某给了他2000元港币筹码。没想到,那次马惠明一下子赢了1.3万元港币。因为兴奋,马惠明激动得一夜无眠。此后这情景经常出现在马惠明梦中,只是他当财政局长期间,出境的次数有限,何况那时他还想在事业上“更进一步”,所以就耐心等待着机会。

这套“只赢不亏”的赌博方式让他着了迷,沉醉其中越陷越深。终于,机会来了。马惠明当上分管工业的副市(区)长后,出国考察、招商引资似乎成为他的本职工作。与此同时,到境外赌场寻找刺激,也成了马惠明的规定节目。而那些想报答、感谢马惠明的老板们发现了他这一爱好后,如获至宝。

于是,在老板们“指导”下,马惠明很快成了只赢不亏的“高手”。马惠明还总结出赌场中百战百胜的四招:1.马惠明自己不动手,某一老板将赢得的筹码送给他,由马惠明自己直接将筹码换取现金;2.由老板出赌资,马惠明自己去赌,输了就算了,赢了全归他自己;3.在赌场与几个老板“拼赌”(合伙赌博),赌资照样由拼赌的老板出,马坐收其成:输了由老板承担,赢了按股分红;4.马惠明知道哪个老板要去境外赌博后,可以要求“拼赌”,马惠明不需要亲自去,分红方式与第3招相同。

余杭一家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陈某早在1992年做汽车和钢材生意时,就认识时任财税局局长兼控购办主任的马惠明,并在他帮助下做成了几笔业务。1998年,通过马惠明的帮忙,陈某在一块土地议标中中标,大赚了一票。此外,马惠明利用担任副市长期间的职务便利,为陈某的企业争取到3000多万元的银行贷款。陈某一直苦于没有机会给马惠明送钱。

2000年7月,马惠明带团去新西兰参加招商会,回国途中同杭州某时装公司董事长丁某等人专门从香港坐直升飞机到澳门赌场赌博。在那里,他们碰到了陈某和金建春。但那次马惠明只在旁边观战。

这次赌博,陈某赢了600多万元港币,他当天送给马惠明5枚10万元港币的现金筹码和几个1万元港币的现金筹码及5000元港币现金。马惠明将这些筹码换成现金。第二天在餐厅吃早饭,陈某一高兴又给了他3万元港币。同时,丁某提出与马惠明按3∶7比例拼股合赌,实际上赌资全部由丁某出,马惠明求之不得,结果一个晚上马惠明共分到了65万元港币赢利,加上陈某给他的58万元港币,这一次马惠明足足赚了100多万元港币。回到余杭时,他的夹克衫口袋里里外外都塞满了钱。

相比之下,浙江琴鸟木业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建春与马惠明的“拼赌”故事更为离奇。2001年5月份的一个周末,金建春到澳门去赌博,事先马惠明在余杭和金建春一起打麻将时,就听说此事,记在了心里。星期一,马惠明打电话给金建春,故意问他在哪里。金建春只好如实告诉他自己在澳门赌,风头蛮好,问他要不要拼赌,马惠明就说拼10万元。后来,午睡醒来后,马惠明又问金建春战况如何。金建春回答“有10万元好分”。当天晚上,马惠明打电话向赌场上的另一个余杭人了解金建春战绩,得知已经输定了。没想到,第二天中午,马惠明刚要睡午觉,金建春就跑到他家给了他13万元港币,说是赢利,马惠明收下后不由得心里暗笑:这赌场看来只有我一个人能赢,这样下去我都成赌神了!

这一套“只赢不亏”的赌博方式让马惠明陷入了不能自拔的泥淖,越陷越深。

自从与一些老板开始“玩儿”那天起,马惠明就注定跳进了赌博的深渊。

正如马惠明在看守所里忏悔的那样:他的问题90%出自赌博。

而和马惠明有着同样命运的金建春,对赌博有更深的切肤之痛。1999年,金建春的乾利亚家具厂欠银行本息达2900多万元债务,因为马惠明出面,免了一大半债务。金建春在创办琴鸟木业过程中,更是得到马惠明的鼎力帮助。作为分管开发区的领导,马惠明不仅破例给不是外资企业的金建春享受由開发区代建厂房的超级优惠,还给金建春到余杭某银行抵押贷款1400万元,但金建春只还给开发区400万元。到现在,还造成开发区损失800万元。

正因为与马惠明有这层关系,2001年至2002年10月,金建春多次以拼赌为名,送给马惠明63万元港币,而从来没有出资的马惠明都一一笑纳了。

实际上,金建春的赌技并不高超,经常是输多赢少,而且输了也照样要给马惠明、方金贵等官员送钱。短短两年多,金建春已经输了3000余万元,不仅将琴鸟木业输个精光,而且还欠下一屁股赌债。为了戒赌,金建春用刀将自己右手两个指头砍下。但是,一切都已经迟了。

2003年春节前,金建春因为赌博欠了不少债,无法过年,向马惠明要钱,马给了他2.5万元美金。

2004年9月2日,金建春又向马要钱,意思是指原来拼赌时给马的20万元。如马不给他钱,他要将这事弄大。马惠明无奈就将这20万元给了他。两天后,金建春又打电话给马惠明,要他再给15万元,马最后给了他14.5万元,算是扯平了他与金建春之间的赌债。同年9月11日,当金建春再次向他打电话要钱时,马惠明没有给他,并把手机号码全换掉了。过了10多天,金建春因涉嫌诈骗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分局刑事拘留。马惠明顿时预感到一种不祥之兆,但同时又抱着侥幸心理。因为他当时还天真地认为自己赌博赢来的钱不是受贿,直到被检察机关以受贿罪立案侦查,他才如梦方醒,可这梦醒得太迟了。

(检察日报供本刊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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