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课标下的初中语文教学应注意的两个“转变”
2006-02-02曾传康
在2001年“21世纪中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研讨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教育司副司长朱慕菊谈到:“倡导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发现、交流合作的学习方式,注重学生的经验与学习兴趣,改变课程实施中过分依赖教材、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象。”而作为处于一线的初中语文教师与教学管理人员,在实施新课程标准时,我们的语文教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谈谈本人在新课标下的初中语文教学过程中的两点体会。
通过对《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学习,我们知道新课程标准的教学目标更明确了。原来的《语文教学大纲》在教学目标上,曾出现过两种不良倾向:一是过分强调思想性;二是过分强调文学性。滔滔不绝一堂课,到头来,学生在语文能力的培养上收效甚微。而新的语文课程标准则明确提出了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那么,该如何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呢?我认为它包含以下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如何实现教学上的主体性,二是如何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这两个方面是紧密联系、密不可分的。为解决这两个问题必须注意以下两个转变:
首先,要注意教学方法的转变:从研究教法向研究学法的转变,唤醒主体意识。
现代教学论认为学力大致可以由三个同心圆组成:最外一层,是知识,包含着字词句篇、语修逻文等基础知识和相关知识;第二层,是读写听说的基本能力和智力;最里层是核心层,包含着学习动机、兴趣、习惯和方法,也就是“知学、乐学、善学”。这是现代语文教学理论重心的转移,是唤醒学生主体学习意识的重要标志。
在唤醒主体意识上,应该从最里层的“学习动机、兴趣、习惯和方法”(即“学法指导”)抓起。学法指导不应看着是简单的传授方法,而应突出学生学习活动的主体地位。在教学中只有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促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的养成和培养良好的学习方法,驱动学生自己去主动介入,历经注意、思考、质疑、解疑、创造等心理体验,才能使之理解和把握语文学习的规律,养成习惯、形成学力。
同时,课堂设计要变“教”为“导”,形成教与学的互动推进。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教师的“教”为主,这样的“满堂灌”教学桎梏了学生的个性发展。而新课程标准则要求教师以“导”为主,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因此,课堂教学中,教师应充分了解“学情”,营造使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情境,有针对性地进行学法训练,提高学法指导的自觉性;适时引导学生自悟学法,有意识地强化活用,加强能力的迁移。当然,这些要求对农村中学来说,落实过程中可能难度较大,尤其是这些新的理念到底能否带来预期的效果?在我们教师的头脑中一直徘徊萦绕,担心教绩不好而影响自己的职称问题。其实这种担心是多余的。俗话说“万事开头难”。不错,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肯定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只要我们勇于开拓、不断创新、持之以恒,良好的效果一定会出现。在具体落实新理念的过程中,我主要是从每单元的“综合性学习”抓起的,把“综合性学习”作为培养学生学习习惯养成的起点,活跃了课堂氛围、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动机和兴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其次,要注意教师自身角色的转变。
1.语文教师应由教科书的被动执行者而成为新课程的塑造者。
语文教学过程要单纯传授知识向目标整合转化,弘扬人文精神。目标的整合具体体现在:语文教学的内容上的整体观,要坚持知识的传授、技能训练和智力开发的整体教育;语文教学方法的整体观,要坚持听说读写的综合训练,处理好教与学、讲与练、学与用的辨证关系;语文教学过程中的整体观,要坚持学用结合,知行统一,实现知识能力的不断迁移。
课堂由封闭向开放转变,坚持课堂的生活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大语文教育观,要把教材作为培养学生语文能力的一个范例。坚持得法于课内、得益于课外的教学方式。当然,在运用教科书时,别忘了对教材要作出适当的“裁剪”,取舍之间、增删与否,均要结合本地、本校、本班的实际,切忌盲目照搬学科专家的方案而忽视特定的教学情境和活生生的“人”。尤其必须百般珍视“童心世界”的课程价值,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选择来拓深、拓宽语文课程的内涵和外延。同时以课堂教学为主,开辟第二课堂,挖掘隐性课堂,主动构筑与社会、世界和日常生活的广泛联系,从而使有字之书与鲜活的现实同化为充满生机的统一体,使母语课程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得到尽可能充分的发挥。诸如,让报刊、影视、广播、网络、演讲、辩论、广告、自然风光、文物古迹、风俗人情、全球事件等素材性课程资源进入教学流程。此时的教师应该像导演、像领航员。教师的角色从专业型教师、校园型教师,拓展为“社区型”的教师。
2.语文教师应由课程知识体系的灌输者而成为教育学意义上的对话者。
新课程标准确认语文课程是教师和学生共同探讨新知、平等对话的过程,教师就应以“对话人”的身份尊重同样作为“对话人”的学生个体及其对适合自己特点的学习方式的选择,自觉放弃传统意义上作为知识权威的“话语霸权”。这里,语文教师要强化两种意识:民主意识和人本意识。
民主意识方面,具体落实于课堂教学中,课堂教学应该是一个师生对话、互动的过程:教与学的交流、互动的过程;师生双方的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所关注的并不是教—即通常所谓的灌输条理分明的知识,而是保护使每个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的环境条件。”(加拿大著名课程专家史密斯教授语),这就意味着语文教师要淡化课程执行中的预定性和统一性,注重对话过程的两生性和多元性,不以有限的结论锁定无限的对话过程。要珍视学生独到的感受、体验和理解。教师和学生只有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感情、体验和观点,才能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展从而达到共识、共享、共进,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在这个交流互动中,“学生的教师和教师的学生”也将取代为“教师式的学生和学生式的教师”,教师已由“教书匠”转化为“教育家”、“研究者”。
人本意识方面,既然学生不是承纳知识的容器而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那么,语文教师就理当以全面发展其情意要素和智力要素为课程目标,即如新课标所强调的“知识与能力、情感与态度、过程和方法”三个维度去发展学生的能力体系和人格体系。这样,就广度而言,作为个体生命的精神境界、个体品德和语文水准将得到完整的提升;就长度而言,个体以志趣为动力、以自主学习为习惯的终身可持续发展将得到可靠的保证;而就深度而言,生命就超越了单纯的知识和技能训练而获得抵达人性深处的灵魂之优化。
总之,教师应该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是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者、是学生人生的引路人、是教育教学的研究者。而体现在师生关系上,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思维成果,切勿以“师长”自居;要平等的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歧视后进生,鼓励班集体的每一个成员积极投入课堂的合作、讨论、探究之中;同时,还要树立民主意识和人本意识。
以上是本人在学习、探究教学新理念过程中,结合自身的课堂教学实际感悟出的两点拙见。还望各位专家提出批评和意见。
(曾传康福建上杭庐丰民族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