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OECD部长会议 破AVE问题坚冰
2005-06-14陈建宁
陈建宁
对多哈农业谈判而言,AVE问题的解决为市场准入磋商扫清了一个“入门”的障碍。
在刚刚结束的OECD(经合组织)部长级会议期间,WTO成员召开小型部长会议,重点讨论了新一轮农业谈判中从价税等值(AVE)问题。会上,FIPs(美国、欧盟、澳大利亚、巴西和印度)就如何解决AVE问题上存在的最后分歧提交了建议,该建议得到了小型部长会的认可,与会成员就AVE问题达成一致。小型部长会议的协商结果将提交WTO农业特会进行公开讨论,若成员对该协商结果无反对意见,即可宣告AVE问题达成最终一致,市场准入谈判有望进入对关税削减公式的讨论阶段。
农业谈判框架协议规定高关税将作较大幅度削减,所以AVE计算结果将直接决定一成员关税削减的幅度,AVE值越高,削减的幅度将越大。谈判中,欧盟和G10等非从价税的主要使用成员是防守方,希望将自己的AVE值尽量算小一些,从而进行较小幅度削减。而作为进攻方的凯恩斯集团、美国和G20则希望将AVE的值计算得大一些,以便要求欧盟和G10就可以作较大幅度的削减。
磋商的经过
确定计算公式
对于AVE计算公式本身,成员并无分歧,该公式可以简单表述为:
AVE=非从价税税率/单位价格
比如,对猪肉征收5元/公斤的从量税,如果其单位价格为10元/公斤,则其AVE=5/10=50%。
公式中,作为分子的非从价税税率是成员通报WTO的关税减让表中的数字,是公开的定值,但作为分母的单位价格是一个变量。就整个公式而言,AVE与单位价格是反比例关系,单位价格越高,AVE越低。因此,欧盟和G10希望采用较大的单位价格,以便减少在这一轮谈判中关税削减的幅度。而凯恩斯集团、G20和美国的要求恰好相反。于是如何计算单位价格成为AVE问题的核心,争论也因此一步步展开。
如何选择数据库
目前在国际贸易统计方面,较具权威性的是WTO的IDB数据库和联合国的COMTRADE数据库。IDB数据库是成员通报的贸易状况,而COMTRADE数据库为世界平均价格。谈判中成员同意在计算AVE时优先考虑使用IDB数据,为了消除IDB中可能存在的数据不准确因素, COMTRADE 数据可作为参考。
通过计算发现,IDB数据库得出的单位价格要高于COMTRADE得出的值。欧盟等倾向于更多地使用IDB数据,而凯恩斯集团和G20等希望更多地使用COMTRADE 的数据。为了解决在什么情况下用IDB,什么情况下用COMTRADE的问题,美国提出用“40/20”方法筛选出用两个数据库分别计算出的单位价格差异较大的产品(筛选出的产品被称为可疑产品)。该筛选方法分为两步:第一步,将产品在IDB和COMTRADE的单位价格作比较,如果单位价格差别小于40%,就只使用IDB数据;如果差别大于40%,则进行第二步筛选。进行第二步筛选时,首先根据两个数据库的单位价格分别计算出AVE, AVE差值小于20个百分点的产品仍然按IDB的单位价格进行转换;AVE差值大于20个百分点的产品为可疑产品,其最后的AVE值将通过其他方法来计算。尽管部分成员置疑“40/20”的参数对欧盟等太宽松,认为应该降低为“20/15”,但是最终成员还是接受了该方法。
如何处理第二步筛选出来的可疑产品
对于第二步筛选出的可疑产品(即两个数据库计算出的AVE差值大于20个百分点的产品),如果单独使用IDB或COMTRADE数据,攻守双方均不能接受,最终成员同意对两个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加权。然而新的分歧也因此出现了,作为进攻方的凯恩斯集团、美国和G20等倾向于给COMTRADE数据尽可能大的比重,给IDB数据尽可能小的比重,这样计算出的AVE值就大一些。而作为防守方的欧盟和G10的要求则相反。
在今年4月中旬召开的农业特会上,FIPs提出将COMTRADE数据库计算得出的AVE和IDB得出的AVE按照75/25的比例进行加权;牛肉和羊肉按照90/10的比例进行加权;食糖以世界价格进行计算,具体价格待确定(注,食糖的价格扭曲更为厉害,COMTRADE 和IDB数据均无法反映食糖的单位价格,在巴西等成员的要求下,对食糖作出了该单独规定)。就在磋商成功在望之际,欧盟故意曲解该计算方法,并以此为由拒绝接受该提议。成员一般的理解是先分别用两个数据库计算AVE,再将两个AVE值按照75/25的比例进行加权。而欧盟的理解是先对两个数据库中的单位价格按照75/25的比例加权,然后按照加权后的价格计算AVE。这一搅局导致4月的农业特会无果而终。
会后,很多成员呼吁在近期就AVE问题达成最终一致,否则将严重影响本轮谈判的整体进程。在此次OECD部长级会议上,不少成员警告,如果再就AVE问题上争执不休,有关成员就应该承担拖延谈判进程的责任。欧盟和G10因此承受着较大的压力。
OECD会议期间,有关成员就AVE问题进行了多次磋商,G20内部也进行了讨论,中国商务部部长薄熙来代表中方在会上督促G20继续向欧盟和G10施加压力,以尽快解决该问题。面临来自其他成员的强大压力,欧盟向小型部长会议提交了自己关于AVE问题的新建议。与会成员对欧盟的建议进行了讨论,经过攻守双方的讨价还价,最终达成如下一致:
1)对于HS税则1-16章和24章以后(不含24章)的产品,按照82.5/17.5(COMTRADE/IDB)的比例进行价格加权;
2)对于17-24章的产品,按照60/40的比例进行价格加权;
3)食糖将按照世界价格来计算,具体数字待确定。
以上1)和2)中欧盟最初提出的比例为80/20和50/50。
对协商结果的初步分析
对多哈农业谈判而言,AVE问题的解决为市场准入磋商扫清了一个“入门”的障碍。从此次协商结果看,欧盟等总体上较好地保护了自己的利益。
首先,欧盟实现了先计算单位价格,再对价格进行加权的要求。通过该计算方法得出的AVE将比4月特会上FIPs提议的方法得出的结果小。
其次,欧盟将税号进行了分段,对不同段的产品使用不同的加权比例。对于前16章产品,欧盟愿意将加权比例由4月特会上提出的75/25调整为82.5/17.5,作为交换,欧盟重点保护的后8章产品的加权比例由75/25调整为60/40,这种弃卒保帅的做法对于欧盟来讲,是一次不错的交易。因为对于欧盟来说,前16章产品的IDB单位价格是COMTRADE的2-4倍,而后8章税号中,前者是后者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尽可能提高后8章产品AVE计算中IDB数据的比重可以大大降低后8章产品的 AVE值,从而进行较小幅度的削减。
第三,欧盟将牛肉和羊肉排除在特殊处理的产品之外。这两种产品属于HS税则第2章,按照新的协商结果,将适用82.5/17.5的比例。与4月特会上提出的90/10相比,新的加权比例将提高这两类产品的单位价格。以牛肉为例,按照90/10的比例得出的单位价格为4.1,按照82.5/17.5的比例计算则增加到了4.2。
总之,如果该协商结果能够最终在农业特会上通过,表面上看,是各方妥协的结果,攻守双方均做出了一些让步,但是从具体分析来看,欧盟和G10在技术上得分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