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不良资产何去何从
2005-04-29曾康霖
曾康霖
在讨论金融风险时,有一个大家很少谈及、讨论,但又很值得关注的问题,那就是:中央银行的不良资产该怎么处置?
央行的不良资产主要反映在它的贷款中,央行的贷款包括专项贷款、特种贷款和再贷款。1984年以后,人行专门行使央行职能,但还保留着一些专项贷款,如支持老少边穷地区,支持“三线企业”发展经济贷款和14个沿海港口及经济特区开发性贷款。这些专项贷款中的一部分已经收回,其余大部分通过发放无息再贷款的形式,划给有关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所以,专项贷款中的不良资产,也反映在再贷款中。再贷款原本是央行履行“银行的银行”职能的贷款,但我国央行的再贷款与国外央行的再贷款存在巨大的反差:国外的央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一般是通过票据贴现的方式发放,很少出现借钱不还的情况;而我国央行对商业银行的再贷款一般是通过信用贷款方式发放,尤其是对中小金融机构的救助性贷款,发放出去以后往往难以收回。据说我国央行的再贷款总额已近1.8万亿元,其中有多少不良资产,还需要调查,有人说数以千亿计,有人说集中在广东、海南,广东有300亿以上,海南有30多亿。此外,央行为了防范系统性或地区性金融风险,向金融机构提供了大量的特殊贷款,这些贷款,有的有地方财政担保,有的权责关系不清,贷款合同或者不落实,或者无人负责。因此,特殊贷款的风险,不仅理论上说不清楚,实际管理中也很混乱。但有一点是能够说明的,即央行的不良资产绝大部分不是由央行执行货币政策、执行“银行的银行”、“最后贷款人”的职能形成的,而是由于“收摊子”、“填窟窿”,扮演“救世主”的角色形成的。对这样性质的央行不良资产怎么认识、怎么对待、怎么处置,需要研究。
这些年来,央行为了处理不良资产下了很大力气,在这以前,央行曾委托广州光大资产公司处理不良资产,但效果不佳:不仅没有成效,而且倒赔。光大资产管理公司持续亏损,2004年营业额只有590万元,而亏损额就达2256万元。有报道说,最近4年来,央行已经花费了近2个亿的资金来催收不良资产,但效果仍不尽如人意。
最近有一个新情况是:准备推出一家新的机构专门处理央行的不良资产。据说由央行金融稳定局出面组建,名称叫“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据说,汇达的第一个使命就是清理央行历史上形成的不良资产。应当说,有专门的机构来清理是好事。但清理了怎么处理仍有难度。据说要按“市场化”的思路去处理。怎么“市场化”?无非是标价、竞争、转让、拍卖。我认为,这只是一种思路。科学的态度应当是分门别类,区别对待。也就是说,区分不同性质,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要看到,央行有的贷款收不回来是体制造成的。尽管收不回来,但并没有损失。
(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陶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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