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过书
2005-04-29张月成
张月成
偷窃之事我一生有过,那就是偷书。
记得我之对于书的爱好,大概是读过小学四五年级,粗通文字之后的事。我家隔壁住着一户当时被称为地主的家庭,好像是他家的什么人,解放前在国民党部队服役,1949年全国解放时,就随同部队去了台湾,在那边又娶妻生子,可以想见在当时那个年月这一家人的生活景况了。这一家的男主人读过私塾,是我们家乡一带有名的秀才,说话从不粗声大气,给人的印象是忠厚老实。最特别的倒不是他的性格,而是他的技艺特长。他会很多女人家的活计,比如手织毛衣,绣花鞋底,就是他的拿手好戏。他所织的毛衣和纳的绣花鞋底,缀满各种花草虫鱼的图案,不仅色彩鲜艳,而且形象生动,非一般女红高手所能为,最为当时村里的大男大女们喜爱,常作为定情物而转送。同时他还擅长画画,特别擅长画喜鹊。过去农村稍微宽裕人家的闺女出嫁,一般陪嫁都是“对箱对柜”(一对用上等杉木打就的大木箱和大衣柜),还有提水桶、洗脚盆等生活用品,那上面栩栩如生的龙飞凤舞必是出自他之手!他叫刘崇民。
不知是哪一天,我在他家闲玩,偶然发现一本破旧不堪的旧书,既无封面,也无封底,有的书页已残缺不全,出于好奇就随便拿在手上翻阅,只记得所看的内容是说一个五十多岁的人,终于考中了秀才,当他得知消息后竟然高兴得疯了,一路走一路叫:“中了!中了!”既不认得路也不认得人,最后是他杀猪的岳父给了他一耳光,那人才清醒(这一场景在我脑海中记了一辈子,后来知道这本书是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我所看的内容正是“范进中举”)。记得1981年成为全乡第一位考取大学的大学生时,我在心里也曾默念过“中了!中了!”从那时起便对书产生了特别的爱好。但是在那时,除了上学用的课本外,基本上没有一本属于我的课外书籍。在家里,除了父亲从部队带回的一本《毛泽东选集》可以被称之为书籍外,基本上一无所有。那时我对于书的渴望,不亚于衣食。有的家庭条件好的孩子,偶尔有一两本连环画,除非是特别好的关系,一般人是难得一见的。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有了我的第一次偷书。
那一年我十三岁。因为要到镇上上初中,家里经济困难,刚好是放暑假,我主动跟母亲提出要求做小工(那时还没有“打工”之说),赚钱来供自己上学。经过一位远房舅舅介绍,到了县城的砖瓦厂。砖瓦厂位于长江边上,做工的内容是帮忙拉砖和土坯。年小体薄,推不动车,就只好做码砖的事。我对炎热酷暑的真切体会也就是在那一年。
当时住的地方是在舅舅的一个朋友家里,舅舅的朋友是个单身汉,在砖瓦厂开拖拉机,人很爽快,黑得跟非洲人似的,但那双眼睛却有蓝天一样的明澈,对我非常好,让我这个初出家门的孩子有了依托。自从我去了后,他就很少回宿舍,主要是为了给我更充分的自由和生活的方便。近一个月的打工时间里,我就成了那里的主人。
记得是一天晚饭后闲得无聊,我便在房间里翻箱倒柜,想找点什么东西看看,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主人的床铺下面找到了一本半新的《安徒生童话》,是那种有插图的,根据每篇童话不同的内容,里面分别有房屋、城堡、森林、大海,有男人、女人、小孩,有的看来很凶,有的却很和善,所有的人物都是矮矮胖胖,厚厚墩墩,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就是这样一本书,给了十三岁的我莫大的慰藉,我一篇篇地读着,有的篇章我看过两三遍。也就是这些优美的童话,使我忘记了白天的辛劳,夏夜的酷热和孤单,我沉浸在各种各样的故事之中忘记了一切!
一个多月后,大概是母亲想我了,便带了信要我回家。我领了平生第一次赚到的十二元钱,收拾了简单的行李准备回家。随手关门时忽然发现了还放在桌上的那本《安徒生童话》,不禁又走到桌前,把它拿在手上翻看,想多看一眼里面的那些图画,看着看着心里实在不忍心再放下,一瞬间我内心里产生了一种念头,我要把它带回家!这念头一闪,就觉得脸红心慌,能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这不是偷吗?”于是我在慌乱中又把书放到床铺底下,拿了东西出门。酷热的走廊空无一人,紧隔壁的几家房间亦房门紧闭,整个楼就像只有我一个人,于是我又迅速地返回房间,从床铺底下拿起了那本书,极紧张地带上了门,一路小跑上了街,离开了那个我一想就感到惊心动魄的地方!
以后的日子里,我经常在没有人的时候,拿出那本书抚摸着,摩挲着,一边是终于拥有了一本属于自己的书的内心喜悦,同时又怀着一种深深的不安和罪恶感,总担心舅舅的那个朋友会找过来或捎个口信过来。这种担心和不安直到我上高中时才彻底消除。那一天碰到我那位舅舅和舅舅的朋友,当舅舅介绍我就是那位曾经住在他家里做小工的伢仔,那位朋友笑着拍拍我的肩:“都这么高了,成了男子汉了!”
随着我以后上大学,有时为了自己心爱的书而减掉几顿晚餐,到以后参加工作终于有了自己的藏书和所购的心爱之书,那本《安徒生童话》不知什么时候遗失了,但对于书的那种挚爱已在我心中扎下了根。
我的第二次偷书,可以不叫偷,是拿。因为工作关系,我认识了一位老板,是搞建筑的。他的坎坷经历,不亚于我当时考大学。天道酬勤,他终于成了一方小富。在他的豪华办公室,有两个豪华的书柜,上下摆的全是豪华的书籍,如豪华精装本二十四史,豪华精装本中国四大古典名著,还有什么豪华本的工商管理、房地产开发……一到他的办公室便显得人也大气,书也大气,但总感觉不像在我的书房那些静静躺着的书籍显得那么亲切、朴素,虽没有那些豪华本那么大气,甚至还有些寒碜,但每一本书都似乎还残留着我的手温,就像一个个不仅熟悉其面孔,更熟悉其性格、品性的老朋友。我的每一本书都有一个自己熟悉的萦绕于怀的故事,何时何地所购,当时在干什么,是在什么样的心境下所购,就像一部部电影存放于脑海中。
不管怎么说,老板的那套豪华本《中国四大古典名著》还是让人眼馋。四年来,它们依次挺立于书柜,从我翻阅的第一天起就似乎没有人动过它们。它们虽然像其它书一样站在那里,但根本就没有看到书主人的一点点生命气息附于其上,连任何签名都没有,一瞬间我似乎感觉到他们正如街上丢弃的那些宠物,是那样的悲哀、无助和落寞。正是在这样的心境下,趁老板上洗手间之机,我实施了第一次窃书的手段,拿了一本豪华版的《红楼梦》就往包里放,不过这一次是那样的轻松坦然,仿佛是一次救援行动,又好像是英雄救美。我拿了书回家后,一直不敢像我其它所购书籍一样写上名字然后落款,盖上藏书印。它依然和我其它几种版本的《红楼梦》安放在一起,但每当我看到它,总觉得它像一个入侵者,摆着一副胜利者的姿态,而我其它的那些《红楼梦》们就像面对强权的受辱者,个个注视着它,都带着“如果你再敢前进一步,就和你决一死战”的气概。
几个月后,我正有事要去会那位老板,在书房一眼就看到了那一本异类,不禁愤然抽下,同时安抚了一下旁边那几位受压迫者。还书时,老板说:“我怎么不知道?以后看什么书,说一声拿去就是了。”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也不想偷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