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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健康安全的“二手药”

2005-04-29

健康必读 2005年11期
关键词:有效期摊主摊位

鹏 志

在一些城市的大街小巷里,常会冷不丁冒出这样的吆喝声:“多余的药水药片有卖吗?”在记者所在城市的城乡结合部,一根电线杆上贴着这样的纸条:“高价回收‘二手药。”何谓二手药?纸条也有解释:“家中多余的药品,有效期内和过期的均可。”据了解,在北京、上海、重庆、杭州、长沙、哈尔滨、南京、天津等大城市,都可见到药贩子收购药品。

二手药摆上自发市场 药品基本都过有效期

2005年7月,据天津市郭女士反映,她在位于自家小区后面的自发市场里发现了一个规模很大的二手药市场,这个市场有10多个摊位,而且出售大量的过期药品,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予以关注。按照郭女士提供的线索,记者清晨来到该自发市场。穿过拥挤的摊位和熙熙攘攘的人群,终于在一个小巷中找到了这个二手药市场。

在小巷两侧,大约有10几个出售药品的摊位,所谓摊位,其实都是摆的地摊儿,药品就凌乱地堆放在地上的报纸或破布上,每个摊位都有几百种药,甚至有几个较大的摊位达到了近千种,不仅有各种抗菌药、抗肿瘤药等处方药,而且还有大量的“地奥心血康”“六味地黄丸”以及止疼药、一次性输液器等。

这些药品的外包装大多数都是脏兮兮的,而且基本上都已过了有效期。记者随手拿起一盒“速效救心丸”,看到包装上面写着“有效期:2003年3月”,记者以给家人买药为借口询问摊主:“这种药早就过期了,还能吃吗?会不会有副作用?”操着东北口音的30多岁女摊主解释说:“没关系,放心吃吧,中药没有过期的说法。”说着,女摊主从地摊上拿起20多盒“速效救心丸”说:“你从这些盒里挑吧,这里有的药是刚刚过期的。”

记者问道:“你们卖的这些药都是从哪收来的?”女摊主回答说:“有的是挨家挨户收来的,还有的是从药店和医院收来的过期药。”笔者问:“都是哪家药店、医院收来的药品?”女摊主警觉地摇了摇头,没有回答。

处方药随处可见 精神药品随便买

随后笔者又走了几个摊位,发现这些药贩基本上都出售必须经医生处方才能购买的精神类药物——“罗拉”“硫磺吗啡片”“舒乐安定”等,而且价格很低,在一个药摊儿前,记者花了10元就买了三盒过期的精神类处方药物“罗拉”。摊主告诉记者:“没有假药,都是刚刚收来的,虽然刚过有效期,顶多药效差些,但是不会对人造成危害。”记者问摊主:“这种药不是处方药吗?能在摊儿上随便出售吗?”摊主回答说:“那是在医院或药店需要处方,在这里用什么处方?我们这里的生意很好,就是因为可以随便买到各种药。”

药品来源主要靠收购二手药去向曝黑幕

一名20多岁的男青年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来到摊前,塑料袋里装着20多盒药。男青年问摊主:“你这里收药吗?”摊主马上回答说:“收,按照过没过有效期定价。”笔者看到男青年从袋中拿出一盒大包装的“六味地黄丸”和10多盒消炎药。

一般而言,药贩子回收药品正好为药品过多的人们提供了“赚钱”的渠道。但是,药品多余的责任不完全在这些人身上,医院开大处方给病人增加负担的同时也增添了多余的药品。另外,小包装药品缺少,100粒包装的药品司空见惯,这是造成药品多余的又一个因素。当然,也不排除有少数不必自己掏腰包吃药又心存不良动机者,特意到医院多开药品,卖给药贩子套取现金。

记者假装有药品出售,对药贩子进行“火力侦察”。记者问:“你需要哪些药品?”药贩子回答:“基本上所有的药都需要。常用药的价格在有效期内的按原价50%收购,过期的按原价20%收购。不是常用的药品,折扣再低一点。”

“回收的药品你卖到哪里去?难道过期的也能卖出去?”面对敏感的问题,药贩子颇为警觉,连忙质问:“你究竟是卖药的,还是了解情况的?”为了稳住药贩子,记者只能谎称自己手头有大批过期药品,怕没有出路,所以先要打听清楚。听说记者手头上有大批过期药,药贩子眼中闪出兴奋的目光,便滔滔不绝地介绍起回收药品的去向。

他们回收来的药品主要有三个去向:

第一,卖给药店。这些药贩子一般都有固定的下家,他们把回收来的没有过期的药品卖给某个药店,按原价打七八扣,从中获取较为丰厚的利润。同时,能够一下子出售,又比较安全。不过,他们选择的往往是规模较小的偏远地区的药店。

第二,卖到农村或经济落后地区。现在在农村及经济落后地区,缺医少药的现象仍然存在。有些人们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生病后,一般都向药贩子购买便宜药。当然,这些药都是过期药。药贩子往往把搞来的过期药和无批号药贴上新标签后再卖出去。不过,也有些药贩子嫌麻烦,不换标签,原样出售。这是因为农民根本不懂用药常识,不知道或者看不懂药品使用说明。

第三,卖给黑诊所。这些黑诊所没有行医执照,行医者大多数没有经过正规学习,他们服务的对象基本上是进城打工者。民工难以承受昂贵的医药费,因此黑诊所成了他们就医的场所。而黑诊所往往与药贩子臭气相投,用过期的药品糊弄民工。

“二手药”危害不亚于阜阳奶粉事件

很多人认为,使用过期的药品没有多大问题,只是疗效稍微降低而已,加大剂量同样可以达到治疗的目的,其实不然。回收药的危害究竟有多大?有关医学专家指出,汹涌的药品回收暗流对百姓生命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如不及时遏制,极有可能构成公共卫生事故的巨大隐患,药品过期后除了会降低疗效外,有的化学药品还会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毒性。这样的药不仅不能治病,还会导致毒素在体内聚集,最终导致病变或出现中毒现象。而过期的针剂给人注射就更危险了。即使药品外观没有发生变化,但只要过期了就不能再使用,人们应该有足够的认识,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而精神类药物,须凭医生处方购买。这类药物也是限量的,处方必须载明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和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城乡集贸市场禁止销售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

一位医学教授告诉记者:“在某种意义上,过期药和无批号药比阜阳劣质奶粉的危害更直接更严重,如果成批量的过期药和无生产批号的药品集中流入某地,服用该药的患者极有可能出现集体中毒或死亡事件。由于药品流入地多为外地县市、偏远农村等,当地医疗卫生条件较差,缺乏医疗人才和检测设备,对突然发生的医疗卫生事件反应迟钝,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打击“二手药”不能手软

目前,回收药品的药贩子有的明火执仗,有的暗渡陈仓。在街上吆喝回收药品的一般都是“生意”不大者,“生意”做得比较大的一般都不露面,他们通过张贴所谓的广告或者提供手机号码,由手下雇用小工出面。

但是,从目前状况看,光靠药品监管部门、工商等政府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政府部门稽查量大面广,对“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药贩子,很难实施有效的打击。要使药贩子没有市场,不能仅靠执法者,作为消费者,绝不能贪图蝇头小利把药卖给药贩子,这种做法极有可能酿成大祸。

居民家里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需要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应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医药知识,让市民懂得如何正确使用药品,合理储存药品,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如今在大医院和大药店的过期失效药品有回收渠道,而在百姓家中的过期药品也不是个小数字。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在社区服务站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箱,集中回收过期失效药、效期不清的药以及变质药。

有利用价值的药还可以合理利用,比如做兽药用、花草用等;没有利用价值的也该集中销毁,避免污染环境。

从药品供应方来说,医生不开大处方,药厂多生产小包装,也是不可忽视的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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