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信箱
2005-04-29
未成年人所立大额欠据有效吗?
我儿子小强今年14岁,在一所中学读初中,经常逃学泡网吧。2004年10月,某网吧老板拿着小强写的一张1万多元的欠条找到我,要我替儿子偿还半年来所欠下的上网费。我拒绝支付,网吧老板三天两头上门催债,并扬言要到法院告我。请问,我该不该替儿子偿还这笔债?
钟运涛
钟运涛朋友:
我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周岁和年龄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但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小强虽然已经14岁,智力发育渐趋成熟,但1万多元的欠款数额对于一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显然超出了其所能单独处分的钱款范围和所能理解并预见行为后果的范围,该行为应属无效民事行为,你有权拒绝支付。
未出生的胎儿有无继承权?
我丈夫是个跑运输的个体户,不久前出车祸死亡。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30万元,公婆认为应该由我和他们三人平分这笔钱,三个人谁也别多谁也别少。可是我正怀着孩子,已经6个多月了。孩子生下来就没有父亲,谁养活他呀?所以我觉得保险金也应该给我未出世的孩子分一份。但我的公婆不同意,说天底下没有这个理,娘胎里的孩子就跟大人闹分家,没见过。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想争取一下。不知道我的想法对不对?
王芳
王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财产保险金和没有指定受益人的人身保险金属于遗产继承范围。"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这是我国《继承法》第28条的明确规定。需要说明的是,胎儿尚未出生,自然不能成为民事主体, 为其保留继承份额,不等于说胎儿具有继承能力。《继承法》规定保留胎儿继承的份额,充分考虑到 了 胎儿与自然人的区别。胎儿出生时有死体或活体两种可能, 所以, 应该明确:1、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而没有保留,则应从 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 扣回;2、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 如果胎儿出生后健康成长,由其所有;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由其继承人继承;3、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简言之,30万元保险金应保留你腹中胎儿的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死亡,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那么30万元保险金就由你和你的公婆三个人继承了。
我的医疗费该按何种规定处理?
1999年,我与某公司签定为期4年的劳动合同。后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了《医疗费管理办法》,其中第三条规定"因病休长假的职工,病休期间住院医疗费一律自理。"我身体不好,经常患病,还有高血压。去年4月,医院确诊我需要休病假,为我出具了证明。随后,经公司批准我就开始休息治疗。3个月后,我拿着住院费、治疗费到公司报销,经理说根据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医疗费管理办法》,这些费用不能报销。请问,我的医疗费真的不能报销吗,职工代表大会就能决定一切吗?
蒋立业
蒋立业: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形式,有权对企业的管理制度作出规定,但它所形成的规定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国家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规定:"根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应给予3个月到24个月不等的医疗期。"还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你所在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医疗费管理办法》与以上法规不符,因而是无效的。你休病假是有医生证明并经公司批准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及你的工作年限,你可以享受3个月的治疗期,并可按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报销医疗费。但是,根据《劳动保险条例》及有关部门医疗条例,你住院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及一些贵重药品是不能报销的。
丈夫取走妻子存款,银行要不要负责任?
我和丈夫感情不和,经济上自然就分开了。去年年初,我将单位发的5000元奖金存进银行,存期3年。没多久,我丈夫发现了这张存单,偷偷拿到银行,凭他的身份证和我俩的结婚证书把这笔钱取走了。去年年底,我有急事想用钱,才发现存单不见了,去银行挂失才知道这笔钱被丈夫取走了。我让丈夫还我钱,他不理。我让银行赔偿我的钱,因为存单上写的是我的名字,银行没有看到我的授权,不应该让我丈夫把钱取走。可银行认为我丈夫取款时拿了身份证、结婚证书,手续合法完备,把钱兑付给他没有错。至于我们夫妻间的纠纷,那和银行无关。请问,银行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洪梅
洪梅: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代他人支取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必须持存单和储户居民身份证明,并还出具代支取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明。金融机构才能办理提前支取款手续,这里,居民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证、外籍人员护照和居住证,出具其他身份证明无效。
你丈夫凭他的 身份证和你们的结婚证书提前支 取了你在银行的存款 ,严格地说,银行这样就办理了提前支取款手续并不符合前面提到的规定。当然也有意见认为,你丈夫的行为属于表见代理行为,银行不能拒绝表见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使善意相对人因此相信其具有代理权。本律师认为:《储蓄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规定的代支取款手续其实就是表见代理规定。你丈夫没有获得你的 授 权, 仅 向银行工作人员出具了他本人身份证 和 你们二人的结婚证书,银行工作人员以结婚证书证明了你们俩的婚姻关系相信他具有代理权而办理了提前支取款手续,不符合《储蓄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关于提前支取款表见代理手续的严格规定,银行应承担赔偿你损失的责任。本律师的意见,仅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