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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化爆炸凸现应急预案缺失

2005-04-29姜国利

检察风云 2005年24期
关键词:吉化松花江吉林市

姜国利

2005年11月13日13时20分,中国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特大爆炸,14日9时30分大火彻底扑灭。爆炸使5名工人丧生1人失踪、近70人受伤,当地数万城市居民、学生紧急疏散,企事业单位被迫停工、停课,爆炸产生的大量苯类污染物通过吉化公司的排污口流入松花江,造成松花江水体严重污染,直接危害松花江沿岸数千万居民以及牲畜饮用水安全,同时也对俄罗斯的水体造成影响。截至发稿时,吉林省松原市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继发生停水事件。

江水污染,部分居民“毫不知情”

17日,国内外媒体把关注的焦点从吉化公司爆炸转向因此给松花江水体造成的严重污染,然而在发生爆炸的吉林市,人们似乎早已经淡忘了此事,当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也表现得非常“平静”。在此前,当地媒体的报道除了省、市领导要求对事故妥善处理、严查事故原因和爆炸现场以及救援情况以外,还公布了吉化公司11月14日上午新闻发布会的内容:没有对大气、水体造成污染,消息发布工作要求及时准确,纠正社会上的一些传言和个别媒体的不实报道。

此后,吉林省特别是吉林市对11·13爆炸案的后续报道几乎全部被“封杀”。关于爆炸产生的大量苯类污染物通过吉化公司的排污口流入松花江已经造成水体污染的事实,直至11月23日记者向吉林市的宣传部门询问时,他们对此仍表示毫不知情。

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爆炸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政府立即启动《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全力防控,确保居民饮用水安全。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11月23日向媒体通报说,污染事件发生后,吉林省有关部门迅速封堵了事故污染物排放口;加大丰满水电站的放流量,尽快稀释污染物;实施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应急措施,组织环保、水利、化工专家参与污染防控;沿江设置多个监测点位,增加监测频次,有关部门随时沟通监测信息,协调做好流域防控工作。黑龙江省财政专门安排1000万元资金专项用于污染事件应急处理。

据调查:11月13日16时30分开始,环保部门对吉化公司东10号线周围及其入江口和吉林市出境断面白旗、松江大桥以下水域、松花江九站断面等水环境进行监测。14日10时,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松花江九站断面5项指标全部检出,以苯、硝基苯为主,从三次监测结果分析,污染逐渐减轻,但右岸仍超标100倍,左岸超标10倍以上。松花江白旗断面只检出苯和硝基苯,其中苯超标108倍,硝基苯未超标。随着水体流动,污染带向下转移。11月20日16时到达黑龙江和吉林交界的肇源段,硝基苯开始超标,最大超标倍数为29.1倍,污染带长约80公里,持续时间约40小时。

应急预案缺失,沿江防控存在“盲区”

据调查,事件发生后吉林市的相关部门对松花江水体污染没有及时向公众和媒体及时通报,松花江流经吉林省的各个地区的村镇都没有得到通知。有的县(市)虽然接到通知,但是都以农民不吃江水或是无法通知为由,没有向松花江沿岸居民(村民)通知,致使绝大多数村民只是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知道哈尔滨遭受污染,却不知道污染就在身边。

11月28日,在距有毒污水排入松花江的入口处——吉化东10号线入江口几千米外的江面上仍有近10条捕鱼船,记者看到,船上的人们正在向江里撒网捕鱼,江面上漂浮着渔网的浮漂。不远处在岸边有10几个渔民正在准备下江捕鱼,这时吉林市水利局的渔政处的工作人员也在现场。据渔政处的张处长说:“今天中午局长找到我,告诉我松花江水有污染,让我们下来检查,不让在江上捕鱼,这之前没有人通知,之前我们都知道吉化爆炸,但是对水体污染情况不太清楚。”

据几位渔民介绍,他们有几位是黑龙江省的,通过电视、报纸他们得知哈尔滨受到了水污染,是吉化爆炸引起的。他们说,13号吉化发生爆炸后,丰满发电厂(松花湖)加大放水量,冲下来许多小鱼,我们趁着这个机会都到江上捕捉了许多小鱼,从来没有人来正式通知江水污染之事,我们一直在江里捕鱼,这里受污染我们真的不知道。

吉林省航道管理局一艘在松花江上工作船的负责人说:“吉化爆炸我们都知道,当时电视、报纸都发布了消息说爆炸没有给大气、水体造成污染,大气水体没有发生变化,爆炸发生后我们没有因此停止工作,至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没有通知江水污染需要我们采取任何防护措施。”

吉林市经济开发区哨口村,地处松花江边,对岸是吉林市龙潭区的乌拉街镇公拉马村,连接两岸的是当地村民架起的一座浮桥,浮桥日前被过往船只撞断。

据在这里施工(修浮桥)的当地村民介绍,爆炸发生后,经常有环保部门的人到这里取水样,说是拿回去化验。村民们说:“我们都是居住在松花江边,虽然每户人家都有水井,可是我们的水井距松花江这么近(远的几十米,近的十几米),实际上吃的都是松花江水,环保人员每次到这里取完水样就走了,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江水污染的事,我们前几天看到过江面上漂下来一些死鱼,当地政府一直没有人来通知,如果知道江水污染我们也得采取点措施,如果真的中毒怎么办。”

距此不远处的田间(松花江边),有40多头黄牛正在啃吃玉米秸禾,旁边有几位村民在看护着,其中一位是本村的防疫员,还有一位是吉林市水质管理办公室聘请的水质观测员。他们说:“这些天我们一直在这里放牛,都知道吉化爆炸的事,这几天我们在电视上看到了哈尔滨市因松花江污染停水,但是我们确实不知道这里也受污染,我们村(哨口村)就在江边,吃的用的都是松花江水,现在才知道,原来哈尔滨的水污染是从我们这里流过去的,政府和相关部门为什么到现在还不通知我们。”村民们说:“我们屯就这40多头牛,现在集中起来在江边放养,大家轮流看着,这些牛每天都要到江边喂2次水,如果知道江水有毒,我们决不敢让牛喝江水,一旦它们中毒那损失可大了。”据水质观测员(村民)介绍,他只能观测水温、水位,至于是否有毒却无法观测,每个月他都按照要求到市水质办汇报水质观测情况,爆炸发生后他也去过水质办,可是没听说水污染的事;防疫员(村民)也证实政府和相关部门从来就没有到村里通知江水受到污染。

在记者走访松花江流经的吉林省其他几个县(市)的村镇时,得到的情况大致相同。县(市)政府有的已经接到通知,但他们认为这些村镇不饮用松花江水,所以没有必要通知。松原市在11月18日开始大面积停止供水,停水7天,于24日13时许恢复供水,但没有向市民说明因何停水。

谁应该为爆炸以及环境污染案负责

据爆炸现场和爆炸情况通报以及媒体的报道来看,吉林市政府、吉化公司、消防支队都没有有效的“双苯、有毒化学品泄漏产生爆炸后的污水排放有效预案”,没有及时向社会(媒体)及中央通报污染水质情况,是发生此次重大水污染的主要原因。

在哈尔滨市政府于11月21日公布停水通知,22日发布公告,明确称停水与吉林石化爆炸污染有关。吉林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在2005年11月23日承认,松花江由于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被污染。

2005年11月23日前,中石油集团新闻处处长毕建国还表示,根据他的了解,并没有环境检测单位就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污染松花江问题与中石油通报信息,所以他并不认为哈尔滨停水与吉林石化爆炸污染松花江水有关。吉林石化方面有关人士于11月21日哈尔滨市发布停止供水公告时也强调,爆炸产生的是二氧化碳和水,绝对不会污染到水源。吉林石化有自己的污水处理厂,不合格的污水不会排放到松花江。

据调查,在11月13日爆炸后的灭火过程中就已经发生了大量的苯泄漏,双苯厂24号苯罐的一条管道中间断裂,大量液体向外喷涌。消防战士趟着没膝的混杂着苯胺的污水,快速冲进泵房,合力将变了形的总阀门关闭,之后用泡沫迅速将地上流淌的液体苯进行覆盖。

整个灭火过程使用5000吨水、28吨泡沫,在有关的现场指挥和实际灭火过程中没有发现对此更有效的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绝大部分混杂着苯胺的污水都顺着排污口排入了松花江。

有评论人士认为,环保部门和当地政府不应该隐瞒事件真相。面临如此巨大的环境灾难,民众有知情权,而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一而再、再而三的隐瞒事实,一切负面问题只在私下寻求解决,期盼有了“胜利喜讯”之后再公之于众,以期保持“形象”。但事实上,负责任的政府是与民同忧与民同乐的政府,而不是遮遮掩掩的政府。我们的一些政府官员,应该多检讨一下自己的管理技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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