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蝴蝶
2005-04-29孩子
孩 子
你来杯什么,咖啡还是茶?
给我啤酒吧,我心里有火。
我招手叫来了服务生,给这位先生来份大号的扎啤。服务生带着一脸职业的为难,先生,这、这里是咖啡馆。
给这位先生来一份扎啤!
服务生唯唯诺诺地去了,不一会,竟真的满头大汗地端了份大杯的扎啤来。
我惊诧地看着他几乎不倒气地就把啤酒顺着一凸一凸的喉节那块灌了下去。相信周围很多人比我还惊诧,所以再叫一份扎啤的时候我塞了张一百的小费给那个不知从哪弄来扎啤的服务生。
没用我提示,我甚至根本不用提示,他配合得专业极了。故事好像在他心里已经预演了成千上万遍,而现在他愿意坐在我面前,不过是借助一个厚积薄发的机会而已。于是有那么一瞬间我有些不舒服,是不是我只不过是他的一个道具,或者观众?转念一想,能有机会当这种道具或者观众,还是难得的,要不这么个故事怎么会在数年之后在我面前重现呢?于是我释然了,心安理得地等待着。
其实很难说得清是我找的他还是他找的我,我们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因为工作上的事熟识了,缘由是我们是老乡。直接原因是他从我名片上客套地一瞥就直接惊诧道,老乡,在老家我就看过你的小说。这一声老乡本不稀奇,这年头在外面遇到老乡就像你上街踩到一个粘在地上的口香糖那么俯首皆是。稀奇的是,他是一个故事的见证者,几年前那个故事在我们家乡方圆百里不知赚取了多少人的眼泪和唏嘘感叹,以至于直到今天我等待他重复那个故事的细节和真相时心里还是泛起一种熊熊的叫做兴奋的火苗。几年来我非常迫切地想了解那个故事,因为就在今年我向家乡的女友求婚时她还用那个故事的结尾来考验的我:如果我死了,你会怎么样?
我会怎么样?我想先问问故事真相里的那个他怎么样。
故事得从我小学五年级开头,因为杨水清就是从小学五年级那时侯开始钻进我和大伟的心里的。说实话,杨水清长的其实并不特别漂亮,而且嘴唇还终年都有点乌紫,大家都说她有病,一种先天性的什么病。
他说特别的时候是忒别,这是我们家乡特有的说法。这让我一下有些恍惚,时间和空间的感觉突然不确切起来。一开始跟他扯出老乡关系就是因为他口音里的偶然泄露,这使我感到很亲切。所以我没打扰他,因为他已经沉浸进了一种氛围,根本用不着我插嘴。
可我和大伟就是死心眼地喜欢她,一放学就都远远的跟着,不见她挎着一篮猪草进了院门我俩是舍不得转身的。这样一直持续到我和大伟快成大小伙子,开始惹人注意了,我们俩才考虑用新的招数,写信。写信给女孩子你写过吧?
他突然从情绪里跳了出来,但似乎觉得这不算一个问题,又梦呓般地回去了,继续说。面前的啤酒杯被他用双手用劲的捂着,啤酒不停往上翻冒着气泡,形势汹涌,不可遏止。
大伟和我一起偷偷往她书包里塞信,我们俩说好的,谁赢谁输都一样,不让别人把杨水清娶走就成。
杨水清似乎和她的表面一样,柔弱而没有主见。她谁也不得罪地给我和大伟各自回了一封信,我和大伟仔细对照了,两封信一模一样,几乎连标点符号都没什么笔误。于是我们俩有点傻眼了,这算怎么回事?无奈,我们俩一起研究内容。杨水清说她真有病,先天性心脏病,胎带的,治好可能得花很多钱。杨水清就像平时回答老师提问一样小声而羞涩地给了我们俩一个难题,似乎是谁能接受这个病,谁就能得到她的芳心。
我和大伟第一次没有就同一件事进行讨论研究,两封一样的信,一个两岔路,要自个想。我看到大伟往杨水清的书包里塞了第二封信,我没塞。
于是杨水清只回送了我一个代表友谊的软皮抄写本,而大伟却收到了杨水清手编的一个荷包,这代表杨水清跟大伟好上了。初中毕业要下学了,谁谁跟谁好上了,下学就办喜事的消息满天飞,家境不好的大伟跟并不是特别漂亮的杨水清好上太普通了,在大家伙聊天闲侃的闲言碎语里连边边角角都占不上。
学校里能继续念高中的人不多,学习特别拔尖的、家里有人开车当官做生意的除外,大家全得回家种地,嫁人娶媳妇生娃过日子。
杨水清跟大伟好了,我当然要表现出痛不欲生。不过大伟认认真真的跟我说了,肥水没流外人田。大伟不许我站一边难受。
那我还能怎么办,十几岁的时候,我已经学会装得哥们比自己还重要的样子。
什么都过去了,什么都说了想了做了,就是没料到杨水清她妈死活不愿意这门亲事。大伟家托媒人去杨水清家三回,都给轰出来了。杨水清她妈说,她家够穷了,闺女不能再嫁到更穷的门户。再说杨水清还有病,找个殷实些的人家兴许还能治好。
说这些罗嗦了,反正大伟跟杨水清死拧着好。后来为了躲避杨水清家里人的一再阻挠,大伟听了我的主意。那会我已经上班了,家人给我在临镇的棉花站找了份临时工,当计账员。初中毕业,除了当兵后转业,这已经是最好的出路了。在我的竭力帮助之下,大伟和杨水清进了棉花厂,当搬运工,一天挣三块钱。他们俩人就住在我租的房子的隔壁,我们中间只隔着一层玉米杆外糊着泥巴的半截墙。
说句实话你别笑话,花那么大力气把他俩弄进棉花厂,这绝不仅是我跟大伟的哥们义气。你不用猜,我就是想看杨水清,做梦都想,好不容易有个机会,我怎么能不拼命努力。现在多好,在一个厂里了,我不用再做梦了,天天坐在开单计账的办公室里,我抬眼就能见着杨水清在擦汗。她的脸真白,不过显得嘴唇更乌紫发黑。大伟已经开始给杨水清买药了,他听从一个医生的意见,给杨水清维持着保守治疗。不过俩人的工资跟买药有点比例失调,日子就很正常的紧巴巴的。
杨水清有先天性心脏病大伙不久就都知道了,但这种病不能结婚特别是不能行房事,我却是后来才知道的。但大伟似乎早就从医生那里知道了,所以做邻居有了个把月,我经常听到大伟的调笑声,杨水清炒菜做饭喊我一起吃饭那清脆的招呼声,但我从来没听到过我最担心害怕却又期待听到的声音。
今天想起来有些好笑,没有性的爱情怎么会那么吸引人呢?可是当初我就是在嫉妒着大伟,一时一刻都没停止过。无论大家怎么夸我比大伟个头高长相比大伟俊前途比大伟远大,但有一点我永远比不上他,他比我有勇气。这种嫉妒就像蚁啮,具体的感觉说不清楚,总是觉得自己要疯了,还抓着理智的边缘当救命稻草,一丝不放。
直到有一天深夜,那会儿我已经有了失眠的习惯。大伟先试探性的喊了我一声,我没应声,他们开始了。显然,是杨水清主动的。那种声音让我的血液像滚油一样沸腾着,心里却又刀戳枪叉一样难受着。看着天色一点一点变亮,我觉得我的某种希望已经彻底死掉了。
白天再看大伟和杨水清,意外的惊喜和兴奋显然在熊熊燃烧着两人的眼眸,那感觉好像秋天过后就是春天,直看得每个人都莫名地精神昂扬起来。那天的活儿干得特别快,天没擦黑就没活干了。杨水清煎炒烹炸了一桌子的菜,大伟嘴里则一直没断哼着小曲儿。喊我过去喝酒时,杨水清简直是用歌唱着的声调了。
大伟跟我都喝高了,大伟一直黏黏糊糊地跟我重复着他的惊喜,吃了药她原来可以的,生了孩子她妈总该认我这个女婿了吧。杨水清则羞红了脸,一直嗔怪着用眼去瞅有些得意忘形的大伟。见提示没用,她就一直给大伟添解酒的浓茶,给我夹菜。
那天我忽然有点明白,酒其实是好东西,你高兴不高兴都能拿它开涮,所以对于大伟天天都弄几盅的革命小酒,我突然喜欢起来。而且,喝高了睡得快,我觉得酒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比安定更管用,起码,比安定算起来便宜。
就是那天晚上,出事了。难得能有个正常进入睡眠的机会,所以大伟的鬼哭狼嚎加上不停的用拳头擂墙才把我吵醒。
水清出事了!水清出事了!
水清真出事了。
生平第一次拉女孩子的手,生平第一次摸女孩子的脸,生平第一次那么贴近一个女孩子的气息。可是杨水清的手冰凉冰凉的,杨水清的脸一直拼命地在痉挛着,杨水清的气息断续得像门外秋天最后几片落叶,凋零着。等我和大伟把杨水清送到镇上的卫生所,杨水清的身体早僵直成了一尊雕像。杨水清的脸乌紫乌紫的,嘴唇却雪白雪白。我那眼泪怎么也流不尽擦不完,泣不成声和悲伤过度的哽咽让我表现得象个追悔莫及的丈夫。大伟却一声不吭,两眼像荒疏已久的枯井,淘不出半点湿润来。
给杨水清家报丧时,杨水清她妈坐在门槛上指天骂地,她说她根本就没有闺女,她闺女三岁上心脏病犯时让野狗拖去吃了。我明白了,这个杨水清已经被她扫地出门,跟母体没有了任何关系。
买了两条烟四瓶酒,大伟他们村的支书才同意杨水清葬在他们村,不过只能是村后的乱坟岗子,因为大伟爹坚决不同意自家的庄稼地理个没过门就暴死的儿媳妇。
整个丧葬的过程都是我办的,我像同学最应该做的那样讲义气,我像有头有脸的人物一样摆平了四面八方,甚至拼命地努力不漏掉土葬规矩里的任何一个细节。应该说,杨水清是体面地入土的,入土为安,杨水清和大伟的故事才能有个结尾。
但是大伟突然就不说话了,整个丧事好像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在我脚不沾地地忙着给杨水清下葬的那些天里,人伟一天工都没拉下,活儿干得更快更多,像个低成本高效率的驴驹子。下了工,大伟就失魂落魄地在屋里转悠,直到深夜。但天快亮时,我还是听得到他的呜咽,在喉咙深处,在骨头缝中,在皮肤毛发里。我经常拽着让他去看杨水清的坟,但他从来没去过。我甚至能保证,大伟肯定不知道杨水清葬在哪里。
但是那天很奇怪,他说了句话。我没听见,是别的搬运工到办公室喝水时告诉我的,他们说大伟说话了,托人买东西呢。我很高兴,觉得阴霾要散去了。我不用加班,所以下班我就买菜做饭,还弄了瓶大伟一直想喝又舍不得买的酒。我想给大伟垒造起一个分水岭,日子总要往后过,不是吗?
那天大伟很能吃,不过不喝酒,一滴也没沾。我有点奇怪,难道一场打击连他嗜若为命的酒也给戒了?自斟自饮,所以我就高了点。我好像突然从酒里又悟出了点什么,能有一个人把自己伤到彻底也是一种幸福,一种苦难的幸福。于是我莫名地悲哀起来,因为这种感觉我从来没有过,也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
那天半夜我是被自行车车链的声音惊醒的。大伟和杨水清的事已经逐渐治好了我的失眠。这么说似乎有些没良心,但你无论用卑鄙也好龌龊也好,怎么形容我我都能接受,我的失眠确实是杨水清出事之后好的。每天我的入睡都很及时,当然,我也像一个成年人一样灵动,夜里的任何响动我都能立马醒来。我们三个人有一辆旧的二八加重自行车,一个人骑带两个人不成问题。不过车链缺油,走起来就咯嘎响。半夜三更牵自行车,大伟肯定是要去看杨水清了。犹豫了一会,我还是披衣跟了去,我怕大伟找错了地方,哭错了坟头。
尽管只有五六里地,但我到的时候大伟已经哭完了,在烧纸,火光很亮,我都看得清大伟脸上有被眼泪粘上的几个泥点和两根冬麦苗的叶子。
乱坟岗子坟多,三天两天就有新坟添起,但是大伟却没找错,这让我很惊讶。自行车被大伟扔在身后不远,车旁倒着一个塑料桶,里面是满着的。我忽然有些害怕,难道是酒?那这么多酒是要喝死人的。但我不敢靠近,怕惊动大伟。我想只要这种宣泄结束了,醉一场就醉一场吧,大伟需要。
纸烧得正旺,火光像把特大号的匕首,在黑暗的帷幕中跳跃着刺出一片光晕。我看得有些发呆,心不由的提起来悬着,总觉得有什么要发生。没一会,大伟忽然把剩下的几沓纸钱全放进了火焰,带着光晕的匕首骤然暗了暗,接着就触底反弹似的肆虐起来。大伟起身提起塑料桶拧盖就猛灌一阵,然后兜头浇了下去,隔着几步远,火焰噌的连成了一片。是汽油!我突然醒悟过来,因为那味道逼人的恐怖。可就这电火石光之间,大伟成了个火人。他张开着两臂,像个巨大的火蝴蝶,轻盈地绕着杨水清的坟头飞,一圈一圈,一圈又一圈。
有多长时间到现在我也搞不清,仿佛—个世纪,又仿佛百分之一秒。但可以肯定的是,大伟一声没吭。他似乎很享受,缓慢而骄傲地扑闪着翅膀,像世界上最耀眼最快乐的蝴蝶,惨烈而美丽。等到火光逐渐不能照明时,杨水清的坟前只有一片漆黑,烧焦的麦苗预示着,这里,曾经非常明亮过。
正巧,那会天亮了。
他好像终于从身上挣扎掉了什么东西,抱起面前的啤酒又是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他长出着气,嘴里的啤酒沫随着一声酒嗝弥漫在安静的咖啡馆里。我在第一时间挥了挥手,那个服务生熟门熟路端了份扎啤过来,笑着说,这是第六杯了。
知道吗,就从那天开始,我心里就一直窝着一团火,那个巨大的火蝴蝶当场就钻进我心里去了。它亮极了,灼热极了,只要想浇灭它,我就得喝酒,不停地喝不停地喝,可是喝完了,酒精助燃得那团火更厉害。
这些年我知道有不少人在找我,他们都想知道,大伟自焚殉情了,我也一夜之间不见踪影,到底跑哪去了。那辆自行车我放回了租住的屋子,我用它告诉大家,我出去了,至于去了哪里,没有人会知道,也没有必要知道。这些年,我隔上三五个月就跑外地给大伟家寄点钱,其余的钱,都让我买酒灭火去了。
可是我从来也没有阻止住过那个火蝴蝶的燃烧,它也从来没有一刻停止过燃烧,它一直耀眼地亮着,永远也不知疲倦地舞着,让我一刻也没法停歇。那天一听你说话我就知道你是老家人,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能知道名字的老家那边的人。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有向你倾诉的欲望,可能是我害怕了,我怕死。就跟当年一样,我因为我的懦弱失去了爱情。今天,我同样没法赶走我身上的懦弱,我想活下去,认真老实平凡卑微地活下去。可是那个蝴蝶它不放过我,如果它一直这么舞下去,迟早是会烧死我的。所以我不想错过机会,赶紧讲给你听,而且一刻我也不想耽误了。
这么老半天,刚才那些啤酒已经浇灭了我心里那团火,真的。从此,我想我不会再碰酒这玩意儿了,沾也不会沾看也不会多看它一眼。所以,最后这杯酒跟那个火蝴蝶一样,要永远离开我了。所以我要谢谢你,真的非常非常感谢你。
他夸张地把身子靠在椅背上伸了个懒腰,我听到他的骨骼咯咯作响,好像是一种欢快的燃烧。
我说,可是你的那个火蝴蝶已经飞到我心里来了。说完,我抱起他面前的那杯啤酒,咕咚咕啤喝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