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难背后的“利益链”
2005-04-29沉默
沉 默
煤炭是光明和温暖之源,而挖煤者却只能在黑暗、阴冷的矿井下时刻面临着死神的威胁,只有在矿难发生时才进入公众的视野。
继去年10月20日河南大平矿难、11月11日河南平顶山矿难、11月20日河北沙河矿难、11月23日山西太原红花沟矿难之后,陕西铜川陈家山矿难是短短一个多月时间里发生的第五起惊天矿难。2005年2月14日辽宁孙家湾矿难遇难者人数为214人。按照目前报道的数字相加,矿难死亡人数已经达到640人。
煤炭是光明和温暖之源,而挖煤者却只能在黑暗、阴冷的矿井下时刻面临着死神的威胁,只有在矿难发生时才进入公众的视野。不单是有“煤海”之称的山西,时下中国接连发生的矿难是人们享受经济繁荣时不愿看到的惨剧,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矿主的香车豪宅。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拷问和反思:在追求公平与和谐为社会发展诉求的当下,“带血的经济”还要存在到何时?
带来光明的行业却和光明相距甚远。矿难频发已经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社会之痛,也使煤炭行业成了大家眼里的高危行业,而这一印象背后所潜藏的残酷现实,诸如众多煤矿生产环境的恶劣,每年几千条鲜活生命的消失,正在销蚀政府的公信力与创建和谐社会的努力。特别是在媒体监督日渐严厉的现在,煤炭生产安全已经成为全社会关心的大问题。
作为社会公共产品的提供者,政府必须承担向所有公民提供安全的天然职责,可是在频发的煤矿事故中我们看到的最多的是某些职能部门的缺位。
在中国媒体公布的十大危险职业中,矿工总是名列其中。近年来的我国百万吨煤炭死亡率是美国的100倍以上,是南非的30倍,是印度的8倍。特别是近年来矿难的频繁发生以及每次矿难的死亡人数都令人触目惊心。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我们没有理由不追问矿难的背后到底隐藏了些什么。
笔者在百度搜索输入“矿难”得到结果如下:2004年2月21日12:00找到相关网页约686000篇,用时0.001秒。
财富之殇
史前生命在地质作用下给山西留下了巨大的财富,也改变了当地的社会生态。正如一位研究者对我说的:“煤炭对山西来说既是好事情,也是坏事情。说它好是因为它能给土地贫瘠的此地带来财富和希望,说它坏是因为它滋长了山西人的保守和依赖,再也不可能让现在的山西商人如曾经的晋商那样靠奋斗而富甲天下了。”
这是土生土长的山西人对煤炭最深切的感受。
丰富的煤炭储量让山西成为全国重要的煤炭生产基地,先天的资源优势也决定了煤炭工业在山西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建国50多年来,山西累计生产煤炭80亿吨,外调出省达50多亿吨,为新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中国的经济崛起必然伴随着能源需求的膨胀,而单一的能源结构反映在中国的能源消费上就是煤炭消耗比重较大,占一次能源的70%,远远高于世界其他国家。仅2003年我国就消费了世界30%的煤炭产量,特别是随着经济形势转暖带来电力供应的紧张,带动煤炭由原来的每吨20多元反弹到每吨50元到500元不等。2003年前苦于卖煤难的山西省终于在纷至沓来的煤炭订单面前,不用求着别人买煤,而是在煤炭的供应链的上游掌握市场的主动权了。
在这样的背景下,煤炭真正成了实实在在的“乌金”,可是在山西众多的国有煤矿刚刚为摆脱巨额亏损而舒了一口气的时候,合法或者非法的小煤矿也在上演疯狂的财富追逐游戏。其中的灾难隐患或隐或现在公众面前晃动,在临近年尾之际,郑州大平煤矿和陕西铜川的特大矿难更引起了决策层和坊间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关注。
孟昭康的“背景”
2003年山西吕梁孟南庄煤矿的“3·22”矿难发生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山西省的领导直斥矿难背后的腐败,认为“矿主孟昭康胆大妄为,是有‘背景的”。而国家安监局局长王显政悲愤之下更是疾呼“我们永远不要像这样带血的煤”。事故发生在吕梁地区对煤矿进行停产整顿期间,而在此之前,该地区在40天内已经发生了3起重大安全事故。有关部门事前对孟南庄煤矿3次下了停产指令,并对生产设备进行了依法封存,可是自恃上面有人的矿主竟然撕掉封条继续生产。作为一个仅有3万吨生产能力的小矿,居然无偿得到有关部门划拨的12平方公里的煤炭资源。
此次矿难的主角是孟南庄煤矿的大老板孟昭康。当地老百姓说,“不用说在孝义市,即使在吕梁地区,孟昭康也算个响当当的人物,不知道人家究竟有多少钱,但几个亿是肯定的”。孟昭康已经在孝义一带开采了20年煤,担任孝义市煤炭运销总公司经理、吕梁地区能源公司经理,还是孝义市洗煤厂和能源宾馆的老板。矿难发生前已经买下孝义市城建大楼,正准备买下孝义宾馆。而他本人在当地的人脉更是深不可测。正是这种关系网的存在使得矿难一发再发,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严重损害,根本还是“软政权化”在基层政权中的外显,权力的寻租现象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变得无所顾忌,也给煤炭行业的黑金交易提供了空间。
2004年11月23日,距离太原市中心仅几十公里远的万柏林区王封乡红花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矿工12人。事故发生后,该矿的负责人竟然隐匿遇难者尸体,刻意隐瞒真相。直到23日晚上9点,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接到知情人举报将情况通报山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事实才得以大白,遗憾的是已经错过了矿难的抢险救援良机。
矿主为满足一己私欲而置自己的同胞于险地,在他们眼里,出事故死人不过是“花点钱的事”。许多小煤窑业主一直把安全与营利对立起来,把本该用于安全的投入看成是剜心割肉的“额外”成本,能省就省。追根溯源,这类煤矿主的猖獗更多是因为部分官员的包庇而愈发有恃无恐。
“官煤勾结”私开“黑口子”
在晋西北地区的宁武县,虽然山西省委和省政府严令不得私开“黑口子”,可是乡镇政府和主管部门还是对黑煤矿的私挖乱采视而不见。
2004年11月16日,记者在该县化北屯乡采访时,对当地煤炭每吨仅卖90元很奇怪,煤矿主说:“我们的矿是黑矿,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所以比正规有证煤矿的煤便宜。不过,我们也有成本及向上打点的一些费用……”他还说由于办证的手续费太高,而且他们的生产能力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指标,但是可以通过和乡政府以及当地有关部门搞好关系取得开采权。只有这样,风声紧时上面才会给他们通风报信。矿主们尤其害怕出现死亡三人以上的事故,遇到这样的棘手事情,保护伞也罩不住。而据记者暗访,仅宁武一地就有黑煤矿60多个。而“官煤勾结”带来的是对安全生产的漠视以及对鲜活生命湮灭的残忍。
对于这样的情况,太行山区的一名煤矿主更是明言“这在整个山西都是普遍现象,只有上面有关系,尤其是和政府官员的大头头有利益关系,才能开矿,也才能挣钱,有钱大家赚,太独是根本办不成事的。”他认为和政界的关系对于他们这些矿主是非常重要的,官员调动或者倒台都关系着他们的身家性命,一旦后台的官位变动,他们也必受牵连,所以被媒体披露并被大范围转载的山西煤炭富豪买房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
这些通过对资源的野蛮开采而暴富的群体形成了相似的消费习惯:捐资建庙保佑自己积聚财富,高档消费场合一掷千金,到各地购买豪华住房,世界各地的游览等等,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就是“充分享受金钱带来的快感”,因为无法预测的矿难随时都可能让他们品尝牢狱之苦或家财被缴,所以及时行乐成了这些人自然而然的选择。
社会后遗症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目前山西煤矿安全欠账高达138.78亿元,其中中小煤矿安全欠账就占2/3以上。在利益驱使下,这些小煤矿的安全投入一直被降到最低,时刻威胁着矿工的生命安全。抱着趁着煤炭价格好多捞一把的心态,当下小煤矿超采更是疯狂进行掠夺式开采。有的小煤矿的产量是其设计生产能力的2倍以上。这必然给煤矿安全带来事故隐患。
针对屡发的矿难已经影响到了山西的对外形象的现状,山西有关人士痛陈:“只有关停这些小煤矿,才能使山西煤矿安全形势得到改善。”
后遗症长期的煤炭开采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给整个社会的利益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具体体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一、山西公路的超载无法有效根除。由于晋煤外运通道有限,所以公路运输仍然是晋煤外运的主要通道,也才有了“火车”跑在公路上的调侃。经常见诸媒体的石太高速公路堵塞就是运煤车辆太多导致的。而2004年后半年就堵车事件就发生30多起。当然超载等原因造成山西境内公路返修率很高,省内危桥数量由“九五”末的151座上升到现在的329座,全省受损公路达12300公里,每年因此损失大约15亿元。
二、环境恶化。由于长期的煤炭开采,山西省内很多村子出现了房屋倒塌,耕地下陷,水位下降,道路毁坏严重的现象。如柳林县因为煤矿生产而带来的地质灾害已经危及十几个村子的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看着窑洞开裂,水井干涸,人们心急如焚。山西省类似的地质灾害导致2003年死亡52人(不含矿难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为1.847亿元,而目前这类数据还在呈上升趋势。
三、资本外流。靠煤炭开采暴富的人一般素质不高,在发财后不知道该怎么进行投资理财,也更因为钱来得不干净,出走省外是不得已的选择。他们热衷于进行奢侈性消费特别是买车置房,很少进行公益事业的投入,或者考虑经营方向转型。这种情况对一直缺乏发展资金的山西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期望重塑晋商辉煌的梦想只能停留在口头上。
四、当地生活环境持续恶化。20世纪后期的太原人因为污染严重不敢穿白衣服。而现在,在晋北重镇大同又重蹈覆辙,污染程度全国排名第三。大同人十几年来一直遗憾的是不能穿白衬衣出门。而山西南部的城市,人们笑称“好天气要靠老天爷施舍”。作为主焦煤产地的临汾,由于城市的产业链条和煤炭息息相关,污染程度也在全国位居前列。
其他比如饮用水源污染致使流行疾病的蔓延也不时见诸报端,山西因煤炭开采而导致的水资源困局更让人担心。
煤炭生态的“利益链”
我国煤炭生产百万吨死亡率奇高和小煤矿占煤矿数量的90%以上有密切关系。这些煤矿,确切地说是“小煤窑”,侥幸心理和逐利本能过盛,根本没有安全投入的预算和设备投入,正因为如此,矿难高发才有了最好的注脚。而这些矿主只能依靠打通当地政府的关节,把主管官员一起栓在利益链条之上才有生存的空间。
山西负责安全监管的业内人士对记者直言“我曾经下过一次小煤矿,他们没有一项设备、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如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我国90%以上的小煤矿必须关掉。”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窦庆峰更是明确指出,违法小煤矿的存在和地方政府的“自身利益”有关。这里的“自身利益”当然是经济上的好处。难怪有关人士在分析了山西等地的煤矿安全形势后断言:整治小煤矿应首先从整治地方政府官员开始。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将矿难和小煤矿联系起来。但是分析今年的煤矿事故我们不难发现,发生矿难的大都是具备合法手续的煤矿甚至是国有大矿。正是煤价的攀升使这些生产企业不顾安全条件突击生产、盲目超产。即使发现了事故征兆,也在一切服从经济发展的口号下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以至酿成大错。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在价格上涨时扩大供给是本能选择,可是这种选择必须在生产一线的工人的生命受到尊重的前提下付诸现实。可是在已经发生的矿难中我们却没有看到企业对这一底线的践守。
前几年煤价低迷时,小煤矿特别是“黑口子”照样是有利润的,那是因为老板拼命克扣工人工资,压缩生产安全投入而“挤出来”的,并非当时的煤价就是合理的。最近两年煤价的上涨不过是恢复性上涨,在各种生产资料上涨的大背景下煤价并不是过高。即使按照目前的煤价,如果生产企业都严格完善安全的软、硬件投入,它们的利润也很有限,之所以有“煤炭富豪”的产生,就因为他们比那些国有煤矿对生产成本压的更低而已,也就是说工人在几乎毫无安全保障的条件下在为老板卖命。
前几年安全投入相对较多、工人福利较好的国有大矿身陷巨额亏损的泥潭,除了经济低迷的因素外,更多的是无数小煤矿的不当竞争带来的致命冲击。以至于关停小煤矿执行彻底的地区国有大矿日子好过点,和严厉打击走私能改善国内企业经营状况一样有异曲同工之妙。现在煤价持续走高带来的利益诱惑,国有大矿和小煤矿一样为了经济利益而忽略安全防范,违规超产、抢时生产现象在煤炭行业确实很普遍。
另外,产煤区一般在经济结构单一,发展水平落后的地区,当地财政对小煤矿的依赖性很大。有的地方严重到近一半的公职人员的工资要靠小煤矿的上缴的税费解决。对于这些地区的政府而言,已不仅仅意味着GDP那么简单,更多的是包括他们本人在内的饭碗的安全,乃至社会稳定这样的大局。所以,关与不关,在安全生产和财政压力徘徊的地方官员的抉择往往会倾向于后者。比如山西,地方财政有70%来自煤炭,所以只能局部整顿,而不是关停那么简单。有的矿主毫不避讳地说“把我的矿关掉,等于让他们去喝西北风,他们会吗!”所以个别地方才会出现了有的煤矿一年内能被反复关闭10余次这样的奇观。
不否认有的官员拿工人的性命作为权钱交易砝码,但最深层的原因还在于地方财政的窘境导致地方政府被迫和煤矿主在一个利益链条上生存。1978年到分税制改革之前的1993年,地方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比重为70.2%;1994年后,上述比重下降到48%左右。而全国县乡级财政供养人员占地方财政供养人员总数的70%,但县乡财力仅占全国地方财力的40%。中央财政已经拿走“大头”,省市级财政的“二次抽血”,但对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明显不足。地方财政困难进一步加剧,有矿产资源的地方就在煤炭开采上打主意。对于税源枯竭的基层来说,煤矿就是他们的一切。按中国现行的分税体制,整个基层政府正常运作困难极大。于是,一系列违法乱纪行为掺杂在广开财源的行动里就不足为怪了。我们在抨击“官煤勾结”、惩治受贿官员的同时,要根除频发的矿难,就必须关注地方财政的困境,这是抑制“官煤勾结”的基础。否则,以处分违纪干部来遏止事故的发生无疑是治标不治本。
长期粗放经营的思维惯性导致一些人过分强调经济增长而忽视了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特别是因为矿难事故处理成本的低廉更使某些人形成了“拿钱买命”的当然逻辑。他们宁愿花钱贿赂主管官员,也不愿意在安全生产上加大投入。而目前对于矿难问责条款缺乏可操作性,正凸显了司法在此类事件面前的苍白和阙失。
综上所述,改善基层财政状况,加紧煤炭行业立法,司法强制介入事故处理,加快煤炭资源整合,抬高行业准入门槛,改变个别地区的单一经济结构,强制加大煤矿安全投入,强化人员培训,对煤矿安全管理实行“一票否决”……这些都是减少矿难发生的有效手段,也只有这样才能根治煤矿事故隐患。
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样的决心和措施为煤炭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理念的具体体现。
但是,短期内我国单一的能源消费结构还不能改变,我们的经济发展还需要大量的煤炭,也意味着被称为“社会之痛”的矿难也就无法彻底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