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梦的驱动力
2005-04-29斯文.比克兹
斯文.比克兹
作者简介:斯文·比克兹,被评论家称为“现代散文大师”。比克兹已出版多部探究文学和文化现象的文集,佳评如潮。主要作品有《人造的荒野:20世纪文学评论集》、《激情生活:现代诗歌评论集》、《美国的活力:小说评论集》、《谷登堡挽歌:电子时代阅读的命运》、《阅读》、《走进蔚蓝色的人生》。比克兹发表的散文和评论见诸于《纽约时报书评》、《大西洋月刊》、《哈泼斯》、《新共和》、《国家》、《美国学者》等刊物。
比克兹在《谷登堡挽歌》中写道:“我们愈来愈迷恋于电子互动式交流”,可能“阻断书面文字对我们的熏陶”,“在电子图书和互动式录像制品的冲击下,我们的思考能力也会退化贻尽”。比克兹这样的文学评论家如此感慨是不足为奇的。他在这篇专文中谈到他如何借助思考和阅读触及心灵的最深处,因此发现了自我,也为他与美国商业文化的关系找到了定位。比克兹为欧洲移民的后代,自1951年在密歇根州庞蒂亚克(Pontiac, Michigan)出生以来始终在这种文化环境下生活。
过去这四年,我埋首书稿,写一部青少年时代的回忆录,讲述我初涉人生的故事。撰写回忆录的初衷是试图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思考我走过的路,打算从体验弗洛伊德关于兼顾爱情与工作的老生常谈开始,到自己对写作生涯的感受收笔。然而,结果远远超出我所有的想像。书稿记录了我与自己的传统意识搏斗的故事,回顾了我脚下密密匝匝的拉脱维亚根系如何在我长大成人的道路上加深我对美国的向往。如果说在回忆录最近脱稿时,我自忖对形成归属感的诸多基本问题终于有些领悟的话,那么在父母和兄弟姊妹看了我写下的体验后,我倏然发现,面对家庭关系和祖籍观念的制约,无论我通过文字描述了多少化解之道,只不过证实了我背离这一切的艰难曲折。至于我身为美国人的写作生涯会受到什么影响,从很多方面来说这从来就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1951年我在密歇根州庞蒂亚克出生,父母为拉脱维亚人,来自德国,移居美国不久。据说父母双方家学渊源,才华出众。我外祖父是一名风景画家,曾就读莫斯科学院。我父亲的双亲同为文化学者。祖母研究民俗学,还是语文学家和教师。祖父著述颇丰,涉足心理学、社会学和民俗学诸领域。
拉脱维亚文化,尤其是拉脱维亚语言在我们家具有至高无上的神圣地位,但我的父母并非文化保守主义者,与许多美国拉脱维亚裔截然不同。我父母自视为时代精神的热切追随者,投身于摆脱了羁绊的现代派浪潮。我父亲当时是一名踌躇满志的年轻建筑师,在富有传奇色彩的艾罗萨瑞农公司任职,即使对我父亲而言,祖国坚实厚重的民间文化根深蒂固,如果他的经历没有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冲击的话,原因即在于他已从中求得一份超脱。
当年我并不知道,也从未意识到归依某一方有什么非此即彼的界线。在我成长的岁月里,我最热衷的是抹尽外域的痕迹,避免与他人格格不入,成为完全的美国人。我为此备尝艰辛,毫无回旋余地。我非常清楚自己向往什么。我希望能与身边的孩子一样,与邻居和学校的孩子一样。由同一个模子浇铸而成。我设想自己能态度随和,身体健壮,取名Bob或Mark,外号Chip,留着普通的平头,父母的言谈举止能如同常人,让人欣然接受。我盼望有一辆铮亮的新福特,戴着搽过油的棒球手套,与父亲在院子里练习接发球(父亲已年近八旬,我知道他的手从未接触过棒球手套)。
我有自己的梦,称不上远大理想,说不定就当一名忍者武士,或者象加乌乔牧人驰骋阿根廷大草原也行。不论从表面上看可能会发生什么变化,我可以武断地说,我们甚至还无法开始适应环境。我们是陌生人,来自一块陌生的土地。每年新学期第一天我总会在点名时声称可以叫我Peter──我的别名。我们在家都说拉脱维亚语,我无法改变这个现实。至于在公共场合使用哪种语言,我父母抱无所谓的态度。每一次随家人一起外出游玩,我总是提心吊胆,生怕一不小心母语就自然而然从嘴里蹦出来。至于我家住的房子,室内处处棱角分明,清冷如水,没有一丝舒适感。所以我从不请朋友来我家。
我经历种种苦痛,渴望能达到美国的规范,如发现自己稍有差异,则汗颜不已,却又无以言宣。我成天在演戏,模仿那些天生交好运的朋友,摘下一个面具又戴上一个面具,在避免矫揉造作的同时,用俚语表达每一个意思,但我从未感到这是属于我的角色。直到我快20岁的时候才发生转变。那时,反主流文化运动异军突起,“怪诞”、“特别”瞬间可以被接受,甚至受到推崇。
在我动笔写作的文学生涯形成期,渴求同化的欲望本不会有多大的作用,只不过加深了我内心产生的直觉,对有别于他人的差异,对自己身上某种深刻的异族烙印,对无法真正享有美国宪法的“不可剥夺”的权利感慨良多。当然,这种感慨催生了动笔写作的种种欲望。然而,感到与别人有差异不可能让人喜笑颜开,对青少年尤其如此,于是总想与别人建立关系,希望得到认可,寻求任何有助于摆脱格格不入状态的良策。一个人如果无法从自己周围的环境直接获得这一切,就会寻求寄托。我在书本中找到我需要的寄托,几乎从小就是如此。最初曾避开现实,浮想联翩──完全凭想象体验真实的美国式生活,这些想象来自哈代家的弗兰克和乔(Frank and Joe)两兄弟,也来自我如饥似渴阅读的儿童读物,其中一个个运动员和英雄人物的形像活龙活现,令人目不暇接。
但是,沉浸于种种想象的时期与我十二、三岁时的情形已不可同日而语,当时我经历了第一次大转变。我阅读的对象转向文学。我读了《麦田守望者》、《单独媾和》和托马斯·沃尔夫以尤金·甘特为主人公的系列小说。我从中听见了被视为离经叛道的青少年发出的声音。这些作品的情节走向厚实凝重,我对世间万物的思考也经历了一番巨大转折。
我的疏离感和格格不入的感觉与我心目中新文学偶像表现的局外人状态直接相通。无独有偶,当时美国文化生活的结构也发生了变更。摇滚乐、嘻皮士风潮、集会示威,乃至所有酿成60年代末反主流文化运动的各种现像蜂拥而至,我以往憧憬的美国“理想”已面目全非。多年被排斥的感觉曾让我沮丧,愤懑之情日积月累,如今我开始颠扑过去的一切。
如果问我,身为美国人对我作为一名作家进行思考和创作产生了什么作用?倒不如问我,身为拉脱维亚裔对我理解作为美国人意味着什么有哪些影响?60年代恰好是我长大成人的时期,当那一段长时间的狂热已成过去,人生最重要的定型阶段已一去不返的时候,我相信自己久久挥之不去的烦恼也被弃之一旁。甚至可以说,我不再重蹈旧日的思路,不再质疑我究竟具有拉脱维亚属性还是美国属性。我无暇参与泛泛的高谈阔论。我忙于找工作,寻求爱情,努力奋斗成为一名作家,完成这些实实在在的人生大事。反主流文化运动退潮以后,随之出现长期难以平息的社会厌倦情绪,人们只顾着照料自己家的后院,这似乎就是当时的写照。
当然,种种问题,种种疑问不可能永远销声匿迹。我不过眼不见为净罢了。即使往事重新浮现,也是不知不觉悄然而至,直到多少年以后我才觉察到发生了什么。
在我快30岁的时候,变化出现了,我茅塞顿开。我当时住在康桥,靠在书店当店员勉强维持生计。一场漫长的恋情破裂,我痛苦万状。我写小说的尝试也惨遭失败。我的生活中如果出现过亮光,或有过片刻清朗,完全归功于阅读。这段时期,我一本接一本地阅读,如饥似渴,全神贯注。我当时蜇居某公寓,与一位梦想成为诗人的年轻人共居一室,临窗坐在简陋的躺椅上一边吸烟,一边看小说。不知有多少个日夜从窗外流逝而过。说得更清楚些,我读外国小说,经过翻译的小说,欧洲小说。内容愈晦涩愈好。我对这些小说的故事背景、氛围如痴如醉,如果发现其中与我多年阅读的国内小说有任何不同之处,我都会产生强烈的迷恋。我当时并没有感到,也不曾记起,对感觉上与我本身文化渊源类似的任何描述情有独钟。我只是不停歇地阅读,铺展充满梦幻的遐想,在这些似曾相识的奇特天地引缰徐行。
于是我获得了自己的突破。某种新的意念也应运而生。阅读重新使我回归写作,只不过此时让我激动不已的不再是小说,而是思考。我受到强烈的驱动再往前走一步,用手中的笔捕捉我的各种感受和灵动。
为了写一篇文章,评论罗伯特·穆西尔和他未完成的杰作,我苦苦煎熬了几个星期。我查看了所有经过翻译的资料;我还翻阅了一些介绍20世纪最初几十年维也纳文化的书籍。我展开密集的想象,设想自己生活在当年的世界,置身于狭窄的街巷、公园、咖啡馆,体验维也纳市民恭行如仪的社会生活。旧世界的习俗和繁文缛节纷纷映入眼帘,我似乎清清楚楚目睹了一切。我唯一没看见的是平淡显见的一面。直到几十年后我撰写回忆录接近尾声时,才如梦初醒。
我的想法是:我圄于生动想象中的世界为时已久,本质上与我成长时期耳濡目染的故事天地休戚相关。穆西尔笔下的维也纳——特定的时代、特有的文化、浓郁的巴罗克式场景——从很多方面来说以精心筛选的方式映现了里加的风貌,折射了我祖父母的生活经历,也或多或少显露出我梦想中父母童年时代的情景。我以往的种种憧憬不由自主地来源于我自幼储存的记忆。我发现我得到的任何家庭教养、引起我沉思的照片和明信片(尽管我执着地渴望被同化,成为一个普通美国男孩),与穆西尔小说中让我着迷的情景和氛围保持着延续相通、生命力直接传递的关系。我对他笔下的欧洲耳熟能详;我浸润其间,亲密融洽,正因为如此我才处处受到促动。
这篇处女作完成后,又有多篇作品问世,其中许多作品,甚至可以说大部份作品都以欧洲为主题。尽管认识过程漫长迟缓,有一天我终于发现自己闯出了一条具有特色的文学道路:作为一名评论家,我在美国文学传统与以欧洲为主的丰富灿烂的翻译文学之间游刃有余。我的第一部专著是《人造的荒野;20世纪文学评论集》,两年后,《激情生活:现代诗歌评论集》面世。直到我出版第三部文集《美国的活力:小说评论集》之时,我才准备评介来自我本身文化的作家。
接着我始终笔耕不辍,因为写作使我在转瞬间明白了一个似乎显而易见的道理,尽管多年来我对此浑然不觉:我整个的人生道路,包括写作生涯都因种种境遇受用不尽。首先是斩钉截铁地拒绝我本身的文化,然后又默然接受。这股力量最深层的原动力则来自一种威力强大的,甚至受到扭曲的意念,即作为美国人意味着什么。
我以上所谈的属于我作为新移民之子的原始状态的激情,几乎可归于超逻辑的范畴。我希望融入亲历其境的世界,这个世界以绝对的形态呈现在眼前。然而有趣的是,这并非仅仅我个人的遐想。人们通常想象美国由清一色的白人组成,他们生活富裕、体格健壮、有良好的修养。我以前向往的美国与这个标准模式几乎严丝合缝。如今这种标准形像即使未能独步天下,也已成为风行全球的时尚。在我如此孜孜不倦追求美国梦的时候,我实际上接受了麦迪逊大道为我编织的幻景。
20世纪60年代,我受到震撼,不再对这些津津乐道。由于当时反主流文化运动以叛逆的力量摆脱束缚,加之人生的种种际遇以及我认识到对国内和全球现实有了日益广泛的理解,我受到驱动,开始抗拒原有模式的专横跋扈。我抵御这些根深蒂固的遗风,为此我自诩有幸——难道我们不都是如此?——因为我已如愿以偿。不论我现在如何解读美国人,可以确定无疑,我的想法与种族观和多样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同时我的幡然醒悟也为每一个转折阶段的思考和写作增添了难度。但是实事求是地说,醒悟的过程没有重复过去,而是达到超越直觉的境界。或许我可能希望出现另一种结果。如果我内心曾产生另一种意念,不消耗那么多的精力迷恋典型中上层白人的生活,我走的路可能比较平坦,没有那么苦涩。然而这样的臆测不论多么令人神往,都不可能让我们有什么作为。我们梦想什么,就会潜移默化情随事迁。我们只能顺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