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当“大角儿”
2005-04-29
中小企业兴一方经济
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永恒的主题。当今中小企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经济政策,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迅速,目前,中小企业总量已经超过1000万家。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经济总量的贡献大。目前我国中小企业提供了全国60%以上的出口额和超过45%的税收收入,创造了全国70%的新增工业产值和55%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
中小企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当前,中小企业为城镇提供了75%的就业岗位。从新增就业来看,中小企业也是增加劳动就业的主要渠道,吸收了大量下岗职工,成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支柱力量。
中小企业振兴了地方经济,缓解了地方发展的不平衡。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发展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特别是浙江省,人多地少,资源也少,但是中小企业发展带动了全省的发展,使得浙江的经济总量高居我国各省前列。
这表明,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对于扩大就业,加快生产力发展,解决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确保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平等待遇
观念问题,即所谓所有制歧视。因为中小企业的70%以上是私人企业,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不少地区政府和金融企业的人员中,还存在着“恐私”的心态,不敢理直气壮地支持中小企业。这个问题随着国务院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会逐步得到解决。
准入问题。十六大已经明确,凡法律、法规没有限制的基础设施,文教卫生等行业,以及外资能进入的行业,中小企业有条件的,也都可以进入了。现在看来,有些行业和地方某些部门有厉害冲突的,可能受到非法的阻拦,这个问题会随着中央和国务院的政策具体以后得到更好的解决。
融资问题。这是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最大困难。这个问题虽然国务院和国有银行也作了不少工作,但直到现在,还没能完全解决。国内外经验证明,中小企业的资金问题,完全靠大银行的间接融资是不可能解决的,必须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金融体系,使融资渠道多元化,才能彻底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制度创新和转变增长方式问题。有一种看法,认为制度创新和转变增长方式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问题,中小企业特别是私人中小企业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这种认识是片面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不论何种企业,都必须在制度上不断创新,从粗放的增长方式转变到集约的增长方式上来。
从制度创新的方面上看,联合、协作、合伙,首选模式可能是股份合作,特别是高科技型企业,层次不同的全员持股的股份合作公司制度,可能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中小企业当自强
第一、关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虽然政府和银行界为解决这个问题,作了很多努力,但困难依然存在。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单一,98.7%来自银行贷款,应该说,商业银行不能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唯一出路。必须解决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问题。应建立区域性的民营中、小银行;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使民间融资从地下转到地上,使之合法化,改造信用社为股份信用组织,完全由民间资本自由组成。政府要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多种形式的金融组织,规范操作,使中小企业融资能够顺畅运行。这样不仅可以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能够推动全社会的创业积极性,加快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
第二、关于诚信、守法问题。不用讳言,目前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诚信、守法还存在很大缺陷。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甚至价格欺骗、逃债毁约等等,存在还比较普遍,信誉度低也是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重要原因之一,如果不加以改正,必然会影响企业的生存。所以诚信是企业的生命,必须对此有深刻认识、做到诚信至上,要建立诚信服务机构,监督自律组织,奖惩制度等机制,创造遵守职业道德、商业道德光荣,败坏职业道德、商业道德者可耻的社会氛围,把诚信和中小企业家的社会责任紧密结合起来,逐步落到实处。
至于守法,市场经济是在平等、有序的竞争中发展起来的,是法制经济。所以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已经成为企业家的口头语了。但在实践中真正能完全作到的,恐怕还不是大多数。中小企业家应该认真学法、懂法、守法,另一方面也能做到以法维权,使企业能在法律的轨道上运行,才能使企业健康顺利地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