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 增添措施 维护稳定
2004-11-08县委政法委
县委政法委
20年来,马边彝族自治县在加快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稳定压倒—切”的思想,坚持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依法处置群体性事件,确保了社会持续稳定,为全县的跨越式发展创造了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
县委、县政府把稳定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加强对维稳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对事关全县稳定的重大问题,亲自主持研究,及时部署,协调各方抓好落实。
二、健全机制,落实责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一是健全党政领导责任制。二是完善部门责任制。三是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
三、认真排查,积极调处,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在排查上,各级各部门坚持每月对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及时报告。二是在调解力量上,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充实和调整了一大批政治素质较好、工作责任心较强、业务水平较高的调解人员,并分期分批对其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调解水平。三是在调处上,按照一事一督办、一事一追究、一事一方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调处责任,对当事人因势利导,进行耐心细致的调处,确保了排查出的问题及时妥善处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民间纠纷引发自杀、刑事案件、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
四、把握重点,狠抓落实,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
一积极化解企业不稳定问题。二是妥善处理重大事故的善后工作。三是切实做好“三方面人员”等特殊群体的稳定工作。四是全力做好农村稳定工作。五是着力解决天然林保护工程遗留问题。六是扎实开展涉法上访问题的处理工作。
五、区分性质,正确应对,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分清事件性质的基础上,正确应对:依法妥善处置。对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严格按照中央《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通知》和乐山市《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暂行规定》要求,坚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的原则,采取“可散而不可聚、可顺而不可激、可解而不可结”的方法,由当地党政和主管部门牵头,深入一线,开展耐心细致的政策法律教育和疏导化解工作,对插手群体性事件蓄意制造事端的幕后操纵者和实施打、砸、抢、烧的违法犯罪分子,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六、深入研究,多管齐下,严厉打击聚众滋事非法活动
县委、县政府深入研究,坚持“预防为主依法打击”的方针,出台了《严厉打击聚众滋事非法活动的通告》,多管齐下,加大对聚众滋事非法活动预防和打击的力度。
七、加大力度,防范监控,深化同邪教组织的斗争
坚持“长期打算、内线侦察、依靠群众、及时破案”的方针,加强对“法轮功”、“门徒会”、“实际神”等邪教专案的侦破工作;按照“及时发现、严密控制、妥善处置、防止危害”的要求,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八、深化严打,打防并举,夯实稳定工作基础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组织和动员各族各界,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社会治安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步伐,构建了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治安防范网络,为全县的经济发展、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提供了可靠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