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当防卫的条件
2004-06-29陈阳管彦杰
东岳论丛 2004年3期
关键词:正当防卫
陈 阳 管彦杰
[关键词]正当防卫;防卫条件;防卫权
[摘要]在司法活动中,对正当防卫的认定,必须要符合下列相互统一、相互联系的几个条件:防卫目的,必须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起因,必须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防卫时间,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防卫对象,必须是不法侵害人本人;防卫限度,必须适当,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这样,才能鼓励和支持广大公民同社会上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353(2004)03—01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