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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了解情况者都有监督权

2004-06-05郭之纯

中国新闻周刊 2004年18期
关键词:无权监督机构监督权

针对目前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成为难点和盲点的问题——即“有权监督的不了解情况、了解情况的又无权监督”,北京市委于5月9日成立了4个专门巡视组和巡视办公室,对北京市18个区县以及一些局级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进行重点监督。

这种靠增设监督机构的方式,达到“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做法,是否是监督“一把手”的最佳方式,值得商榷。因为增设巡视组之类的监督机构,固然解决了“有权监督的不了解情况”的难题,但并没有解决“了解情况的无权监督”的难题。

我认为,让“所有了解情况的都有权监督”,才是解决监督难点和盲点问题的最佳途径。因为这样一来,“监督盲点”就不复存在。而“了解情况”者能积极行使监督权,还可大大地降低监督的行政成本,所以这将是一个成本和效率双赢的结果。

如果只有上级才能单向地监督下级,便只能通过一级级的机构设置,才能达到监督之效果,如此将使监督机构设置累积成为一个金字塔,这从逻辑上其实已很难走得通——谁知道这个金字塔需要建设多少层级?

所以,解决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问题,就要求行政权力一定不能成为一个封闭的系统,让“了解情况的有权监督”成为现实,才能真正体现权力的自觉性,并保证权力的自我修复的能力。

河北邢台 郭之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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