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待完善
2004-05-07赵光瑞
中国新闻周刊 2004年15期
农民有病看不起,是当今我国农村多数地区面临的一个社会问题。不过,随着一种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这一问题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
据报道,河南省固始县有120多万农村居民,参加了新兴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加人数占全县农业人口总数的91.5%。固始县农民每人每年如果交30元钱,就能享受上千元的大病统筹补助。自去年9月建立这项制度以来,共有30万参与合作的农民,半年内报销医疗费用1000多万元。据悉,固始县是河南省推广农村合作医疗制18个试点县市之一。
农民也能像城里正式职工那样包销医疗费,这是一个好消息。只需要花几十元钱参加合作医疗,就能享受到一定的医疗费用补贴,这实质上是一种类似“医保”,或更确切地说是一种“互助金”制度。
这是件公益事业,同样也有需要注意的地方。一是要交由市场运作,体现自愿原则。不能靠长官意志,不能搞强行推广。二是要管好钱,专款专用,加强审计。
开办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只是一种农民自救措施,应属权宜之计。条件成熟时,各地应该出台更好的解决农民就医问题办法,使农村居民的医疗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应该是我们社会发展的一个目标。
河南信阳 赵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