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贫困的制度滞后分析
2004-04-29靳涛
人文杂志 2004年1期
靳 涛
内容提要在从理论上分析了解决农民贫困问题的制度滞后的基础上,对制约农民贫困的主要滞后制度进行了考察,认为农地使用制度、户籍制度、税费制度和农村行政管理体制的滞后是造成农民贫困的重要原因。在此基础上,给出了解决农民贫困的制度创新对策。
关键词贫困 制度 滞后 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47-662X(2004)01-0186-06
对于我们这个农业人口占国家绝大多数人口比重的国家来讲,农业问题是一个涉及到国家稳定和富强的基本问题。从目前来看,农民的贫困问题已成为制约农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在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土地承包到户,农民的劳动积极性高涨,农民收入也得到显著改善;但随着改革的持续深入,改革的重点开始由农村转向城市,农民收入的增幅逐渐趋缓,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以来,农民收入增长相对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8%以上)已出现停滞状态(不足3%)。现在,如何有效增加农民收入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
造成农民贫困的问题很多,有主观的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但总的来看,制度创新供给不足和有效制度滞后是造成农民相对贫困的重要原因。制度创新不足和制度滞后主要体现在农地使用制度、户籍制度和农业税费制度和农村基层行政管理制度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