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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的索取

2004-04-29肖万青等

上海采风月刊 2004年10期
关键词:高云洪森

阿 成 肖万青等

编者按:无论是富有的女人找小自己十多岁的青年男子做“面首”,还是所谓成熟又成功的男人找妙龄女郎做“情人”,这些非常态的男女关系如今已经不是稀奇事情了。我们无意于对这些人类情感的边缘内容进行描绘,但在意它们所体现的本质。从这些本质里我们可以探究人的本能何以会呈现出极端化的状态,比如索取。本期“案件聚焦”的两个案例将共同告诉你什么是变态的索取,包括它的极端化的表现和严重的甚至是可怕的后果。

案件一

富姐“情色消费”“相约自杀”

2004年8月上旬,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一起奇特的“情色”人命案,该案涉及一中年女性和一青年男子离奇的“相约自杀”,而最终死去的青年男子却又给人们留下了究竟算自杀还是他杀的一串问号。记者特别赶赴当地,探访这串问号背后的隐情。

日记“遗嘱”暴露隐情

2003年4月4日,中粮发展有限公司驻深圳办事处青年员工高云翔突然失踪。

高云翔,男,28岁,身高185厘米,在中粮深圳办事处从事报关工作8年。由于其身材高大,英俊洒脱,同事们给他起了个“巨人”的绰号。高云翔失踪后,公司派员到高的租住处深圳市罗湖区文锦北路龙尾坊11号房701室“守株待兔”,并从高云翔的熟人、朋友处及可能落脚的地方四处寻找,仍杳无音讯,便向当地翠竹派出所报案。

警察打开高云翔的房门后,发现高云翔仰卧床上,满脸血迹,已经死亡。警方在尸检后判断高云翔“系带棱边棱角的钝性物体多次作用造成严重颅脑损伤而死亡。”

在现场勘查中,警方发现了高云翔遗物中有一个精致的笔记本。在2003年1月9日的这页日记中,高云翔写了这样一段话:“将来如果有一天我意外死亡,与任何人无关,本人所有财产全部留给父母……”经技术鉴定,确为高云翔的笔迹。

案情似乎真相大白:高云翔的死属于自杀,这页日记表明他至少3个月前就准备结束自己的生命,实际上是一份“遗嘱”。

但有三大疑团令刑警们困惑:精神正常、风华正茂的“巨人”为何要自尽?被害人也许可以自行打击头部一两次,但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用钝器连击自己5次直到把自己打死。而且既然想自杀,那么日记中“我的死与任何人无关”隐含着什么意思?

警方在调取高云翔的电话清单后,发现他与一神秘中年妇女的手机一直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办案人员顺藤摸瓜直扑深圳市福田区越庆小区,找到了一位叫林湘意的41岁的阔太太。令警方意想不到的是,就在高云翔死亡的当天,林湘意曾一口吞下130粒安眠药企图自杀,后被发现捡回一条命。

与死神擦肩而过的林湘意出人意料地说出了这样一句话:“高云翔可以说是我杀的,也可以说他是自杀。”

全职太太“情色消费”

林湘意是湖南平江县人,22岁那年嫁给深圳一位身家过千万的建筑商,并生育了3个女儿。然而繁忙的丈夫和奢华的生活并不能填补这位豪宅里的全职太太的精神空虚。由于无聊,林湘意常常出入深圳的娱乐场所。在越众集团歌舞厅,林湘意邂逅了高云翔,两人“一见钟情”。在高云翔再三表示不介意林湘意比他大13岁并且是3个孩子的母亲后,林湘意迅速给高云翔租了一套房子,并出资购买了齐全家俱,正式同居了。那一年林湘意34岁,高云翔21岁。

此后,林湘意不仅给高云翔炖汤、洗衣、生活上细心关怀,而且在财力上也慷慨资助。除了经常给他买名牌衣服和烟酒外,还赠送价值8000多元的罗马表一对、价值5800元的白金钻戒一个,将高云翔包装得很“上档次”。高云翔每次回老家的路费都是由林湘意支付。

在同居的前三年时间里,林湘意一直把这样的关系作为一种 “消费”,并且觉得这样的“情色消费”非常美好。因此除了丈夫回家尽妻子义务外,林湘意大部分时间都在与高云翔销魂。为了显示自己的“实力”,她还敢带着高云翔在社交圈内出席酒会,看到其他女人嫉妒的眼神,林湘意感到春风得意。

痴情男子疯狂逼婚

林湘意对高云翔由爱到厌,是沿着一条情感勒索的绳套的逐步收紧而产生的。 1998年初的一个夜晚,高云翔对林湘意第一次发出了“一生一世在一起”的“信号”。当时的林湘意还不知道这话的真实含意,随声附和道:“好!我愿永远陪伴你!”

不久,高云翔又对林湘意示意“单位同事介绍了两个女朋友”,当时林湘意心生醋意,高云翔伺机表白“这一生只爱你一个,恐怕再也接纳不了其她女人。”如此经过几个月的“铺垫”之后,高云翔终于在1998年的秋天,表示要和林湘意结婚。林湘意的心情非常复杂,高云翔的真情告白让她感动,但她却压根儿没想过逃出“围城”,高云翔对她来说只是一种排遣孤独的“消费”而已。林湘意表示“需要点时间考虑”。

为了敦促林湘意痛下“决心”,高云翔展开了凌厉的攻势。一方面对林湘意更加体贴呵护;另一方面,千方百计挤压她的“生活空间”。甚至当林湘意的丈夫从外面回家后,他也要故意约她赶到出租屋与其同床共枕。

为了打消高云翔的“转正”念头,林湘意也展开了“抵抗运动”。她大把大把地送钱给他,意在“花钱消灾”维持现状;与此同时,她走马灯式地帮助高云翔介绍女朋友,希望籍此脱身。这种“拉锯战”持续了两年,高云翔不仅没有退却的意思,而且加大了“力度”,开始从外部环境入手“造势”。

2000年春天,高云翔正式向单位和朋友宣布:“我已经有了女朋友,现在准备买车买房筹备婚礼。”一个多月后,高云翔赶回甘肃兰州老家,向亲人征求对自己婚事的意见。当父母和姐姐知道高云翔的情况后,全家人异口同声反对。但此时的高云翔早已铁了心。

看到高云翔大张旗鼓地操办“婚事”,林湘意急得像热锅里的蚂蚁。2001年是高云翔“索婚”的第三个年头,被逼无奈的林湘意曾想到了离婚,但最终她发现自己无法离开家庭,于是换掉手机号码,躲避高云翔。此举让高云翔近乎疯狂,半夜里高云翔的电话一遍又一遍地打到林湘意家里,林湘意的三个女儿被电话骚扰得无法安宁。

“林湘意,你给我马上出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2002年秋的一天,高云翔跑到林湘意的住宅楼下大喊大叫,令林湘意胆颤心惊。为了不让家人发现她的隐私,她只好违心地表示“我同意嫁给你”。

“相约自杀”变成“他杀”

这一次高云翔限定了林湘意抛弃家庭的期限,并威胁林湘意如果再玩弄花招,就杀她的全家。林湘意的心中充满了恐惧。

到了“规定期限”的这一天,林湘意没有到高云翔的出租屋报到。当晚,她收到了高云翔发来的手机短信:“看在我俩同居8年的情份上,我再宽限你三天时间,过期不候。”

三天后,2003年4月3日晚9时许,林湘意踏进高云翔的出租屋质问:“八年来,我花在你身上的钱达数十万元。我把女人所有的一切都给了你,你为什么要苦苦相逼将我赶上绝路?”而高云翔却出奇地平静,将林湘意抱上床。当晚两人发生了两次性关系,凌晨时分,高云翔从枕头底下拿出一个铁锤,让林湘意做出选择,“要么,明天你起诉离婚;要么,今晚用它作个了断。”林湘意表示选择第二个方案,等待高云翔手起锤落,给8年噩梦划上一个句号。但高云翔却说:“今晚我想和你一起死去,在人间结不了婚,在阴间也要成为夫妻,你愿意吗?”为了解脱,林湘意当场首肯。于是高云翔取出130粒安眠药,提出林湘意先服药,他跟着用铁锤自杀。林湘意表示:“我死了,怎么知道你会履约?既使你讲信用,你怎么能够保证一定能锤死自己呢?” 高云翔认为林湘意说的有道理,沉吟片刻后说:“这样吧,我先用锤子自尽,如果锤不死,你帮补几下,然后你再喝药自杀,如何?” 在得到林湘意应允后,高云翔坐在床边抡起铁锤,对准前额猛击三下,顿时鲜血溅在地板、墙壁和林湘意的裙子上,昏倒在床上。此时此刻,恩怨情仇一起涌上林湘意的心头,她用被子将他的头盖住,捡起铁锤对准尚在呼吸的高云翔头部砸了两锤。

4月4日凌晨6点,林湘意给丈夫及三个女儿写“遗书”,告知了家中所购股票的种类、数额、市值及存折密码。叮嘱丈夫今后对女儿悉心培养,嘱咐女儿们好好念书。林湘意还给警察也写了一封“遗书”,控诉了高云翔几年来对她进行的无休无止的“感情勒索”,并逼她走上“自尽”的道路……写完遗书,林湘意打的来到华侨城沃尔玛商场,将130粒安眠药全部吞下,趴在商场门前的餐台上昏迷过去,被人及时送进福田区医院。

2003年12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林湘意犯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赔偿受害人高云翔亲属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等共计10.45万元。

“我不服!”林湘意以自己无罪为由向广东省高院提出上诉。《上诉状》称:“虽然我与高云翔同居八年有过错,但那只属于道德层面的问题。高在疯狂逼我结婚无望情况下,和我‘相约自杀,两人都写了遗书,我至多只是协助他完成了遗愿,并非我故意剥夺他的生命……我也是受害者……” 2004年8月上旬,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二审。对于高云翔的死,司法机关无法鉴定出究竟是他自击的三锤还是林湘意帮忙的两锤所致,到底是哪锤定音?如果林湘意不“帮忙”,高云翔会不会死?林湘意给高云翔“帮忙”补的两锤到底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在终审判决前留给人们的一串硕大的问号,而这问号所表示的并不仅仅是案件的未知结果,它同时也给世人留下了思考。

案件二

情人偷拍“床戏”该当何罪

掌管数亿资金的信用社主任对“情人”一毛不拔,妙龄女子红颜一怒自导自演“床上戏”,先进器材炮制的照片逼得主任要跳楼。只是女主角落网后,却无法定罪量刑。新的法律条款产生的新的法律问题让记者在深入采访后发现,本案有了另一种意义。

“身体投资”分文未得

何美,女,今年26岁,广西钦州市人,曾出任过一家知名品牌的钦州形象大使。2000年3月初,当时22岁的何美与时任钦州市某信用社主任的冯作喜在一次饭局上萍水相逢。20出头的妙龄女子和40多岁的“成功”男人立即擦出火花,不到一周便成为地下情人。

何美认为自己傍上了一个金融官员便有了靠山,此后可以吃穿不愁,付出的青春一定会有丰厚回报。但同时,见过世面的何美又很看不起那些拿自己和男人的钱直接做交换的女人,认为自己是有“品位”有“层次”的,因此她从不主动向冯作喜索要任何钱物,她相信权高位重的情夫会主动进行“爱情投资”,这种感觉才是她所需要的。

但事与愿违,每次约会,冯作喜只知道对她的人进行“索取”,却从无“表示表示”的意思。一晃半年过去,冯作喜从来没有给何美买过一件礼物。何美憋不住,曾旁敲侧击地考验过他,提出“商场有一种很时尚的发卡”,让冯作喜“一起去看看”。不料冯作喜打着哈哈说:“现在的女孩还有哪个戴发卡?太老土了。”

不久,何美因身体不适到医院就诊。她认为这次该是冯作喜可以好好“表示”的时候了。岂料,冯作喜用小车将她送到医院后,以“马上要开会”为由立即走人,连挂号费也没有替何美支付,令何美感到非常“受伤”。

对冯作喜的主动“表示”完全没了指望后,何美决定向这位“不懂风情”的“恋人”直接开口,于是便以开办服装店的名义向冯作喜伸手“借钱”。冯作喜坦言自己在家只是“卫生部长”,财权全部掌握在老婆手里。凭心而论,冯作喜的坦白并没有欺骗何美。冯作喜虽在单位呼风唤雨,掌着财政大权。但在家,他的工资、奖金和福利每月全部上交给老婆。而自己的烟钱和零花钱则实行“收支两条线”,另行向夫人打报告申请拨款。他对何美之所以一毛不拔,的确因囊中羞涩。但何美不相信堂堂一个信用社主任的口袋真的是瘪的,也决不肯“只有付出没有回报”。于是何美对冯作喜软硬兼施,无奈之下冯作喜急中生智想出了一个折衷办法:以何美的名义到信用社贷款5000元,如果何美生意亏本无力偿还,他担保偿还本息。何美这才破涕为笑。

半年后贷款到期,何美表示无力还贷,让冯作喜履行诺言还贷。没想到冯作喜却不承认自己答应过为何美担保。何美对冯作喜的“健忘”大为不快,扭头就走。冯作喜这才表示“会想办法”。 由于信用社员工都知道何美是主任的“情人”,碍于主任情面从不催她还贷。何美便慢慢将贷款之事遗忘了。但是2003年4月下旬,上级部门开始检查信贷,冯作喜旧话重提让何美还贷,并再次对担保一事表示“健忘”。何美与冯作喜发生剧烈争吵后提出了分手,并关闭了手机,从冯作喜的视线中消失。

“失恋”后的何美很不甘心,觉得自己付出了好几年的青春,虽说傍了个金融官员却分文未得,越想越感到“吃亏”。于是她萌生了治一治冯作喜的念头,让这个一毛不拔的主任“放点血”。考虑到自己一个弱女子势单力簿不是冯作喜的对手,为了报复,何美闪电般地投入到一个叫洪森的男人的怀抱,打算借别人的力量让冯作喜“拔毛”,以解心头之恨。

导演“床戏”请君入瓮

洪森,男,现年41岁,广东电白县人,曾当过兵,退伍后在广西钦州做生意。洪森听了何美的“哭诉”以后,当场表示要用拳头去教训冯作喜。何美不同意,认为如果洪森出手太重,将冯作喜打死打伤,他们就要坐牢,而想办法让他“掏腰包出血”,教训教训他,“他会更难受”,要让他知道,“女孩子不是白玩的”。

于是何美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一条“妙计”:针对冯作喜贪色这一弱点,她假装与冯作喜重归于好,上演一出美人计,用摄像机偷拍两人发生关系的镜头,以此套牢冯作喜,让他“忍疼割肉”。洪森经过思想斗争,为了讨何美的欢心,答应协助。

2003年9月6日,洪森与何美在广西合浦县碰头,两人商议决定由何美表演“床上秀”, 由洪森再网罗两名帮手负责偷拍、制作画面。

第二天,洪森将同乡赖强和丁浩招募到旗下,三人直奔广州,在专用商店购买了微型摄像机、接受器、照相机、胶卷等作案工具。9月9日赶赴钦州后,在钦州一家高档宾馆预订了418和318两个房间。之后,何美与洪森在318房间将微型摄像机安装到位,通过调试无线接收器及拷贝制作设备,证实效果不错。一切准备就绪。9月10日下午,何美拨通了冯作喜的手机。与“情人”重逢的喜悦冲昏了冯作喜的头脑,接到电话后,冯作喜丢下工作直奔该宾馆318房间。有备而来的何美施展出浑身伎俩,竭尽所能地让冯作喜在摄像机镜头下做出种种不堪入目的动作,而这一切又通过接受器传到上层的418房间。洪森等三人快速按动照相机快门,翻拍电脑画面。

尽情“享受”后的冯作喜依然是老样子,既没有甜言蜜语,也没有丝毫温存,临走时扔给何美3元人民币,让她打的回家。送走冯作喜,咬牙切齿的何美将冯作喜付给她的这唯一一次“小费”扔进了垃圾筒。

第二天,就在冯作喜尚没有从昨天的销魂中回过神来时,却接到了一个陌生男人的电话,“指示”冯作喜“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后,对方咔嚓挂断了电话。

一周后,电话再次想起,对方通知冯作喜“有一份特殊礼物送到了信用社的值班室”,让他去取。

冯作喜担心自己得罪了谁,对方给他送的是“礼品炸弹”,自己不敢去取,安排下属帮他到值班室取出“礼包”。“礼物”是一个报纸包裹,冯作喜在打量很久并排除了是“炸弹”的可能性后,关上门用手轻轻捏了一下,认为可能是客户进贡的“感谢费”。于是当晚,冯作喜兴致勃勃地将“礼包”带回家,当着妻儿的面打了开来。打开报纸的一瞬间,全家人惊呆了:26张不堪入目的照片撒满一桌子!

妻子一怒之下猛抽冯作喜的耳光,读初中的儿子羞愧难当,夺门而出消逝在夜幕中。直到此时,冯作喜才知道自己掉进了何美设下的陷井。但他不敢报案,害怕自己的官运会因此终结。当天半夜,电话打进冯作喜的家里,电话里充满了威胁声,冯作喜怀疑是何美通过当地黑社会所为。这一天后,冯作喜每天生活在极度恐慌之中,有时连班也不上,夜晚经常从恶梦中惊醒。而妻子经受不了这种打击与折磨,精神恍惚,心率失常,血压升高而住进医院。儿子因担心黑社会报复,躲到亲戚家借宿,冯作喜的家被搞得支离破碎。

妻子出院那天,冯作喜将妻子从医院接出来刚到自己家楼下,黑暗处突然闪出三个陌生男子,威胁道:“女孩子不是白玩的,你小心点!”惊魂未定的冯作喜回到家后,情绪突然失控,一头冲向阳台,想跳楼以求“解脱”。妻子死死抱住他的腿,才救了他一命。在妻子声泪俱下的哀求下,冯作喜才走进了钦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定罪量刑产生疑问

2003年9月29日凌晨1时许,钦州警方将4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而冯作喜也因这场风波丢了乌纱帽。然而,事情并没有到此为止,此案侦破后在法庭上的定罪量刑却产生了意想不到的难度。

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时,对于何美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产生了争议,有人认定何美等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何美辩驳:“我并没有敲诈冯作喜一分钱,我只是想治一治这个玩弄女性却一毛不拔的色鬼,逼他履行当初给我在信用社做担保的法律义务。” 检察机关在审查后认为,冯作喜的确作出过贷款担保口头承诺,有义务偿付5000元的本息,何美等4人并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检察机关同时认为何美等人涉嫌构成“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理由是,何美、洪森等人使用的微型摄像机、接受器等高科技设备,是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海关等在侦破敌特和刑事案件中的专用偷拍工具,这些工具其他公民与机关无权使用。何美对此不服,她理直气壮地辩驳:“既然这些设备在普通商店有售,凭什么说它们是专用的?我们购买的只是商品,并不触犯法律。”

“非法使用窃照专用器材罪”是刑法修改后的一个新罪名。因此案在全国尚属首例,顿时难倒了司法机关:何美等人到底有没有罪?如果有,应该以何种罪名起诉?为慎重从事,当地司法机关于2004年8月中旬对何美等4人全部取保候审。对那些热衷于捉奸、性勒索、商业间谍、私家侦探等惯用窃照专用器材的群体,这个案件令人们将用法律的眼光和法律的角度对这些群体进行认真探讨,这也许就是这个案件的另一个意义。

编后 :

索取是人的本能,而给予不是。因此当一个人不清楚给予和索取的关系的时候,他就不懂得如何选择合理给予作为合理索取的基础,因此他的索取往往是自说自话和一厢情愿的。上述两个案例虽然都至今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结果,但却很“形象”地具备了社会意义,当然代价似乎大了一点。

在这两个案例中几乎没有受害人,四个男女都因为弄不清楚给予和索取的问题而跟着本能走,结果自作自受。林湘意需要索取安慰和陪伴,以填补空虚的心灵,当然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有千百种,但她错误地选择了“花钱买情”这个方式,当钱和情成为因果的时候,本身就已经注定了悲剧的结局,不是这样便会是那样。高云翔要索取婚姻,他完全可以通过寻找一个合适的对象付出真诚的情感来获得。高云翔已死,死无对证,姑且让我们相信他对林湘意是一番真情,但这番真情却错误地付出在一个有三个孩子的有夫之妇身上,索取自然成为一种奢望。何美要索取金钱,这同样无可厚非,只是她却将自己的青春和身体当作了本钱,如此大的付出却没有回报,心态必定失衡。而冯作喜可以说是四人中最“清醒”的一个,他很清楚自己不能给予,他犯的错误是在不能给予的情况下却要索取。

索取本身并无对错,但人之为人是因为人应该能够判断索取的对象和方法以及在索取之前的给予和付出是否合理,当这些发生偏差和变态的时候,任何悲剧都会发生,包括伤害他人和伤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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