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燕子帮”的保护伞
2004-04-29帅政刘轶芳
帅 政 刘轶芳
巍巍吕梁是一片英雄的土地。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吕梁山养兵十万,牺牲一万,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和中国革命的胜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谱写了一曲《吕梁英雄传》的壮歌。这里曾生长了“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
然而,从1996年开始,这里滋生出一群黑“燕子”,他们在那里为非作歹,为害一方。吕梁山的天空从此暗淡下来。
但是,邪不压正。2004年6月初,山西省警方公布,公安机关破获了吕梁山上中阳县里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燕子帮”。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警方发现,这一组织里竟有15名黑帮成员进入警校学习,有的已经进入公检法部门工作,与黑社会组织互相配合。
黑帮成员何以“卧底”警校?山西省公安机关在破获“燕子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同时,深挖出了隐藏在公安机关内部的“燕子帮”的保护伞,那就是吕梁地区中阳县公安局长刘植生、公安局纪委书记李保全及其一批公安干警。目前,为“燕子帮”黑社会充当保护伞的有关人员已被逮捕或刑拘。
据山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队长权志高介绍,“燕子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在其形成过程中的特点之一,就是积极进行政治渗透,与政法机关内部腐败分子勾结,编织关系网和保护伞。
“燕子帮”成立后,主要采用两种手段进行政治渗透。一是鼓励其帮内成员报考警校,将来到公检法工作,为其组织提供庇护。在帮主冯晓春鼓励下,“燕子帮”成员及其外围边缘人物,先后有雷艳星、宋旭中、李鹏(中阳县公安局纪检书记李保全之子)等15人考取了警校。另外,帮员杨军、高文智也混入公安机关做临时工。冯晓春要求李鹏在警校毕业后,利用其本人和其父亲李保全的特殊身份、地位及社会关系,设法将考上警校的其他帮员也分配到公检法工作。二是寻求保护。2003年5月18日晚,冯晓春、李鹏、刘刚、宋吉峰等人聚众打砸中阳“聚朋饭店”(简称“5·18”案件)后,吕梁地区公安处派人同中阳县公安局一道查处此案,抓捕案犯。冯晓春为摆平此案,逃避打击,遂率领其骨干成员正式投靠郝兵锁。双方一拍即合,郝兵锁凭借在中阳“黑白”两道的影响,为“燕子帮”极力周旋,了难除害,确立了自己“黑老大”的名位。
据山西省公安机关提供的资料表明,“燕子帮”之所以能从一个由乌合之众组成的流氓恶势力团伙,演变为一个组织严密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并在当地横行不法多年,多次顺利逃避打击,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公安机关有自己的“内线”和保护伞为其通风报信和提供庇护。该组织考入警校的15名成员,在县公安局工作期间,先后18次为其组织通风报信和帮助其成员脱逃。另有公安局长刘植生、公安局纪委书记李保全两位实力人物提供庇护。
2001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掀起,中阳县公安局对当时已臭名昭著的“燕子帮”,未采取有效得力措施将其摧毁。2002年,吕梁地区公安处明察暗访到“燕子帮”,并有明确的反馈意见,而中阳县公安局却充耳不闻,未作进一步调查并及时打掉“燕子帮”。现已查明,当时中阳县公安局已掌握的与“燕子帮”有关的案件12起,其中4起作了降格处理,8起作了调查未予处理。
“5·18”案件后,吕梁地区公安处经过调查,对处理“燕子帮”提出了明确的书面意见,中阳县公安局既未对受害人尽快作出伤情鉴定,又未布置追逃。对李鹏、李保大(中阳县公安局纪检书记李保全之兄)等重要犯罪嫌疑人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反而拟作调解处理,致使案件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恶化升级。“518”案件发生后,郝兵锁曾多次为冯晓春向中阳县公安局局长刘植生说情。刘植生答应“关照”冯晓春,表示拟作调解处理:“没有燕子(冯晓春)的事”。
2003年6月25日晚,郝兵锁带领“燕子帮”部分成员将曾经多次找麻烦的张海明约出,故意用车碾死。该案发生前,郝兵锁曾告知刘植生,“回中阳后要出点事,出事后请多关照”。在这种严峻的形势下,刘植生依然未引起警觉。案发当晚,刑警队长钟连山返回县公安局报告郝兵锁开枪挑衅一事后,中阳县公安局在长达约一小时的时间里未出警处置,致使郝兵锁从容作案,导致了“6·25”凶杀案件的发生。当晚郝兵锁被拘押后,办案民警建议对其家进行搜查,未获刘植生批准,19小时后获准搜查,结果一无所获。
“6·25”案发后,郝兵锁拒不交代作案枪支的去向。此后,刘植生在中阳县看守所单独会见郝兵锁,并将自己的手机借给郝兵锁,让其对外联系,找回枪支。之后刘植生又授意帮助寻找枪支的“燕子帮”成员张小军,将枪扔在公安民警未搜查过的环行路上,后来民警郝士斌因怕被人捡走,又将枪扔在了已搜查过的第三作案现场,告知刘植生,刘植生派人将枪提取。刘植生对寻枪过程欺上瞒下,故意隐瞒事实真相。
吕梁地区公安处负责人指出,身为老公安和中阳县公安局纪检书记的李保全,其子李鹏数年来作恶多端,身犯数罪,恶名昭著,李保全却置若罔闻,甚至为其开脱,致使其聚众斗殴、聚众淫乱、寻衅滋事、包庇、妨碍公务,共计作案13起,却仅作治安处罚1次。
“5·18”案件发生后,李保全多次阻挠威胁坚持抓捕案犯的民警,并伙同其妻、儿窝藏主要涉案成员刘刚、宋吉峰于其家中两天。之后,由其妻提供1000元现金供二人潜逃,并授意万一被抓后,将李鹏持刀行凶伤人的事情推到其伯父李保大身上。刘、宋二人在李家藏匿期间,公安民警前去抓捕未获。民警走后,李保全大为不满,吆喝其五哥:“老五,准备家伙。”
据公安机关调查了解的情况,“6·25”案发前,郝兵锁曾电话告知李保全,“回中阳要出点事,并请其关照”;李、郝勾结多次观察张海明的动向;郝将张海明轧死后,在移尸途中再次告知了李保全结果,李授意:“是交通事故吧,是交通事故就好处理。”致使郝在拘押受审时,一直企图以交通肇事蒙混过关。
去年7月26日晚,公安民警前往李保全家抓捕其子李鹏时,李保全公然教唆其子拒绝回答侦查员的审讯,并随手递给其五哥一把刀,教唆其去把栾家人(“5·18”案件受害方)都捅了。
据悉,为“燕子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充当“保护伞”的吕梁地区中阳县公安局长刘植生、公安局纪委书记李保全及一批公安干警,目前已由公安机关交检察院审理,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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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子帮”的形成过程及特点
经公安部门侦查查明:自2000年以来,以冯晓春(又名冯小春、冯水春,乳名“燕子”)为首的非法组织“燕子帮”(正名“天阳社”),经过先后投靠、依附中阳城内的李赧儿、任永峰、刘贵才、张海明、郝兵锁等人,横行乡里,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暴力胁迫,非法聚敛钱财,拉拢国家工作人员为其提供保护,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一个流氓恶势力团伙逐步演变成为结构严密、分工明确、人数众多、组织有序、管理严格、纲领反动、政治渗透性强、具有反政府倾向、危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特别是后期投靠郝兵锁以来,该组织犯罪活动日趋升级,呈疯狂化状态。事实上,郝兵锁已成为“燕子帮”末期的实际领导者、“黑老大”。作为一个黑社会组织,燕子帮有以下四个明显的特点:
●依靠暴力手段,扩大影响,壮大声威,纠集力量。自1996年以来,冯晓春纠集高文智、刘小辉、宋旭中、雷艳星、高小军,杨光亮等人,称兄道弟、为非作歹。特别是1997年夏天至2000年6月间,冯为显示实力,制造影响,闯出名气,在中阳县先后组织了三次少则数十名、多则百余人的械斗事件,即所谓的“三大战役”。通过这“三大战役”,该组织在当地打出了声威,扩大了影响。
●秘密结社,制定组织纲领,完善帮规戒律,严密组织结构。随着“队伍”的日益壮大,冯晓春等主要成员受香港电视片《古惑仔》的启发,成立了“天阳社”。2000年至2001年间,“天阳社”在形成发展过程中,明确了领导分工,制订了16条封建色彩浓厚的帮规戒律,提出了“依靠暴力,称霸中阳,依靠‘燕子帮的‘品牌效应设法赚钱”等组织纲领及相应的实施办法。
●强化内部控制,严格组织管理,形成等级分明、帮规森严的组织体系。该组织形成了金字塔形体系,组长以上的“干部”为核心。组长手下有骨干,骨干手下又有手下,逐级下推。冯晓春多次在其家中召集中坚骨干开会,安排布置任务,会后逐级传达帮主指示。“燕子帮”成立之初,规定成员每人每月上交会费20元,过年时另交20元,并要向帮主及其战斗组长拜年问好,层层递进、等级分明,不够级别者不得面拜帮主。
●多种手段并用,疯狂聚敛钱财,积累组织资金。“燕子帮”成立后,围绕其组织纲领中“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目的,不择手段地聚敛钱财,主要的手段有:投靠有“社会声威”、有经济实力的社会人士获得钱物资助;替人讨债,从中抽头;替人打架出气,挣取佣金;强迫妇女卖淫,从中抽头;向中、小学生收取保护费等。
“燕子帮”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犯罪事实
据山西省公安部门掌握的情况:自2000年至2003年6月间,该组织成员共计作案80余起,其中故意杀人1起,轮奸1起,强奸3起,盗窃2起,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1起,故意损坏公私财物2起,聚众淫乱罪5起,非法携带枪支弹药6起,聚众斗殴5起,寻衅滋事案60余起,共造成1人死亡、3人重伤、1人轻伤、60余人轻微伤,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此外,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至2003年间,“燕子帮”成员共计向中、小学生收取保护费千余次,每次10~200元不等,收取保护费金额约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