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类矛盾问题的沉思
2004-04-29张奎良
求是学刊 2004年2期
摘要: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提出的初衷是为了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用说服和教育的方法来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可是自从这个理论提出后不久,就开始了全国范围大规模持续不断地混淆两类矛盾的历史。教训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是没有适时地提出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口号,中国传统的人治思想遮蔽了人们的视线。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如何区分两类矛盾问题已经有法可依,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想对于我们处理多方面复杂的社会矛盾,化解冲突,避免发生危及社会安全的重大事件,保持社会的稳定,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关键词:人民内部矛盾;敌我矛盾;依法治国;保持社会稳定作者简介:张奎良(1937—),男,辽宁新民人,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马克思哲学思想及其现代意义的研究。中图分类号:A84;B03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7504(2004)02—(D29—05收稿日期:2002—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