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人如何说法”
2004-04-29周筱赞
周筱赞
五四新文化运动的第一批代表人物中,最致力于呼吁男女平等、女性解放的,应该是周作人。不论是《新青年》时代的檄文,还是1949年之后的随感,数十年如一,始终贯穿着“哀妇人而为之代言”这一中心 (舒芜编录《女性的发现——知堂妇女论类抄》,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年版)。而继周作人之后,最关心妇女命运的中国作家,当属舒芜。最近,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了舒芜文集《哀妇人》,汇集了其平生所有论述女性问题的长短文章,最早的《吹毛求疵录》写于1944年11月12日,最近的《一个小 女子的生死》则是2003年7月20日的作品。
纵观舒芜六十年来的一系列论述女性问题的文章,古今文人的女性观和性道德观是他一直以来最关注的。舒芜极为推崇周作人的一段话,“鄙人读中国男子所为文,欲知其见识高下,有一捷法,即看其对佛教以及女人如何说法,即已了然无遁形矣。”(《书房一角,扪烛脞存》)尤其是其中的“对女人如何说法”,被舒芜称之为“照妖镜”,“持此去照向种种隐微曲折之处,一切反科学反民主的思想,的确都无所逃遁。” (《异端小尼姑与儒家阿Q》)正是用这一标准,至今为人艳称的文坛众多华章名篇,在舒芜以一切被侮辱被损害的女性目光的观照下,统统被彻底颠覆了!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曾经写下诸如《陵园妾》、《妇人苦》、《琵琶行》等一系列同情女性、关注女性的伟大诗篇,对于浔阳江头琵琶女的不幸遭际,白居易不禁“江州司马青衫湿”,尤为后人所称道。但是承认这一切并不能否认白诗中还有大量狎妓听歌、纵情声色之作。从历史主义的立场看,狎妓纳妾在当时既未触及法律,也未与道德相抵牾。相反,蓄养家妓、出入风月场所均是文人雅事。然而,舒芜却从白居易的《追欢偶作》中发现了这样的句子:“十载春啼变莺舌,三嫌老丑换蛾眉”(《白居易集》卷 34),舒芜在文中掩饰不住愤怒,就此痛斥道:“他买了一批十五六岁的女孩来当家妓,才玩三几年,人家也才十八九岁,就嫌人家老了丑了,当废品处理掉,再买进一批新鲜货色,一而再,再而三,还公然写进诗句,公然以此自炫”,“说得这样得意,这样自夸,贱视女人到什么程度,恬不知耻到什么程度!”由于舒芜这篇《伟大诗人的不伟大一面》中对白居易使用了“老流氓”、“老淫棍”的评语,故而在《读书》杂志1997年第3期甫一发表,便引起了巨大争议,自然是以为如此不堪的评语加于其身,是对伟大诗人的亵渎。但是,若是从樊素、小蛮这样以色身供男子狎弄的家妓的角度来看,从关盼盼这样的为白居易写诗相逼,终不得不为其亡夫张建封绝食殉死者的立场来看,这样的评语还算过分吗?
《浮生六记》一书,在1930年代的小品文热潮中,经林语堂、俞平伯诸人的大加赞赏,于作者沈复(沈三白)殁后百余年暴得大名,至今仍畅销不衰,笔者所见的近年的点校本就不下五六种。沈三白瞒过父母,携妻于芸娘同游太湖;让芸娘女扮男装同赴庙会,这些在当时都属离经叛道之举,因此舒芜亦许之为“尊重女性人格、同情女性痛苦”(《重读{浮生六记)》)。然而,舒芜却发现沈三白做过一件与现代爱情观念大相乖违之事:《浪游记快》中记沈氏在广州花船狎妓,挑选了一“身材状貌有类余妇芸娘”的雏妓,以补“芸娘不能偕游至此”的遗憾。这就分明是以妓女充当妻子的代用品,且郑重笔之于书,显然是欲以此证明其爱妻之笃,可是这实在与现代的只爱“这一个”的爱情观相距太远了!相较之下,舒芜在《宽容的苛酷》一文中引及明人《拍案惊奇》中的故事,郑月娥因与姚滴珠相像,冒充姚被判还本夫潘甲,潘甲认为他要的是他的妻,别的美女再与其妻相像也不能代替,这其中的现代性道德成分,无疑比《浮生六记》高多了。
舒芜用“对女人如何说法”这一标准来检测当代文学作品,却仍不免陷于失望。“新时期以来,一方面有女作家成批成批地出现,总的水平高于男作家;而另一方面,男作家当中,妇女观普遍地不及格,鲜有妇女观方面闪耀光芒者,甚至比五四时期的男作家还倒退。”(《致乔以钢·一四》)
新时期文学中女性观恶劣到登峰造极 的,大概当属小说《废都》和《英儿》了——并非其中的性描写,而在于作者以什么样的态度描写什么样的性关系。我们不是主张小说都是作家的自叙传,考据小说的情节都是作家本人的经历,但小说的描写至少是作家心态的流露总大抵是不错的。舒芜评论道:“《废都》以赞赏的态度描写的庄之蝶同那些女人的性关系当中,庄采取的纯然是‘性的游戏的态度,丝毫没有以对方当做对等的人,当做‘自己之半的态度。庄之蝶的‘性的游戏态度,实际上是嫖客玩妓女(还不必花钱)的态度。”(《温知堂,看 {废都)》)《英儿》则是某著名诗人构筑的一个一妻一妾的神话,不久,作者便以杀妻后自杀的方式打破了这个神话。原来,男子可以过一妻一妾的生活,这本来就是男子的享乐的权利,而女子若移情别恋,则只有遭利斧砍杀的下场了。曾写下无数动人诗句的这位诗人,女性观却是如此恶浊!诗人杀妻自杀后,竟然有某著名女诗人公开发表文章,以自己不能成为诗人的妻子以供诗人砍杀而倍感遗憾。这说明这类极端恶劣的女性观,竟也如此深入包括某些女性知识分子之心。
除了上述最为恶劣的思想外,当代文学作品中其他种种习焉不察的男性中心思想的流露,更是比比皆是。在那些流行文学作品中、那些都市青春偶像剧中,女性更是被彻底异化为爱情动物,甚或只是情欲动物,她们的所有价值仅仅体现在爱情或情欲是否经由一个男子而得以实现,所有的悲欣苦乐径出于得到了一个男人的爱或失去了一个男人的爱。女性被剥离了男人的性对象的身份后,还剩下什么呢?所谓 1970年代出生的“用身体写作”的美女作家,竟然会被许多人目为女权主义写作的代表,其实,女性对自身的性描写能够引起社会的更大关注,无非是原本男性作家的性描写已不能满足男子意淫的需要,而现在有女性作家来公布她们的隐私生活,既充分满足了男性的窥淫癖,又成为炮制诋毁女性形象的神话的同谋者。鲁迅曾说:“群众,——尤其是中国的,——永远是戏剧的看客。牺牲上场,如果显得慷慨,他们就看了悲壮剧;如果显得觳觫,他们就看了滑稽剧。”(《坟·娜拉走后怎样》)现在则是女性亲自上演闺房秘戏,男权社会中的男子怎不兴奋莫名呢?所以,这些看似最激进、最前卫的女性,与舒芜1946年所论“卖弄风情,勾引男人的眉眼”(《“女作家”》)的女作家并无不同,其实依然不过是男权社会的受害者和牺牲品罢了。
在这本文集里,舒芜终于得出了他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思考后的结论:“性别歧视就是性别歧视,自有男性中心社会就有,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一直会有。它曾经成为封建主义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却非封建主义所专有。反封建,争民主,争人权,有些时候,会有助于性别歧视的消除,但不会彻底,有时反而会以不应分散大目标为由把妇女的事压下不许提,甚至在民主人权运动中就对妇女实行着最恶劣的性压迫性剥削。”(《不仅是封建的账))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所以,舒芜以周作人女性观的后继者自许,或者便注定了他是个孤独者?也许并非巧合的是,偏偏这两个抱着对女性深刻的“了解之同情”,以感同身受、推己及人的关怀投注于女性命运的作家,却由于各不相同的历史缘由,一直被视为大节有亏之人而游离于主流知识界之外。希望舒芜这本文集不致因此仅仅成为士人茶余饭后笑谈之资,否则,这究竟是舒芜个人的不幸,还是中国女权主义的不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