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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树鱼

2004-04-29

滇池 2004年5期
关键词:欧阳

王 莺

一枝普通的红玫瑰在情人节这一天卖到了10块、15块,而被称为“蓝色妖姬”的蓝玫瑰却能卖到80块钱一枝;就连娱乐广告上也敢这么大张旗鼓地写:

“情人节到啦,身在春城的你如果你还没有一个他,那么想象或假设一个。

如果你已经有了一个他,那么阳光、鲜花、巧克力、亲吻会祝你幸福。

如果你已经有了两个以上或一打儿的他,恭喜,你就是今天的爱情玩家。

记住,施展你的魅力,在这一天不管你做了什么都会被原谅。一年中你只有今天可以恣意去爱,去做一个快乐的人,好好去过一天被爱的瘾。”

就像是世界末日,过了这一天剩下的日子都不过啦?

人家嘴上都这么骂,可当腕上的表已无情地指向下午5点时,沈依的心头还是重重地打了一个结——今晚,“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找谁一起过?不奇怪,因为得不到踏实的生活转而求助于形式,这已经是沈依不得不接受的现实了。她不由得想起史蒙,是的,已经四年了,这个既是男朋友却又不完全是男朋友的人迄今连个音信都没有。史蒙,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个自由摄影师;所以,他们总是聚少离多;可今天是情人节啊,从早到晚,沈依一直盼着这位骑士奇迹般地出现在自己面前;但自由人就是自由人,他不会因为任何人、更不会因为一个俗不可耐的情人节而改变他的生活节奏。

晚上倒是有一个好友的婚礼在等着她。哦,又是婚礼;沈依闭上眼睛,仿佛掉进一个快速旋转的漩涡。无论如何,在那种场合,她绝对不能一个人孤零零地出现在那里。于是,她找出电话号码本,试图和过去认识的异性取得联系,可气的是,他们一个个都吞吞吐吐,一会说“对不起。”一会又说“已经有人。”真丧气,平时嘴上都在说“距离美”,可真正进入了“美”的实验,一切就像试管里的水和油,热的部分和冷却的部分便立马见分晓——曾自认为自己还有形形色色的机会,可突然是怎么啦,居然连个男人都招呼不到?

办公室里空荡荡的,沈依发现自己成了最后一个留在办公室里的人。虽说眼下还是隆冬季节,可在春城,只要天晴,那阳光就暖得让人回到轰轰烈烈的夏天。于是,她打起精神,换上今天中午刚从专卖店里买来的“阿玛尼”牌白色羊绒连衣裙,领子上衬一条黑白两色的围巾,外面套一件今年流行的长及脚踝的欧款宽肩黑呢大衣;喔,华贵典雅,如同是从T台上走下来的人儿。是啊,用名牌武装到牙齿,这该足以抵挡众人的审视了吧——

在帝都酒店门前,新郎新娘如同被打了聚光灯,他们一白一黑地站着。

新郎发福的体型穿一套挺刮的呢料西装。剃尽胡须的脸光滑如缎。胸前俗气地打了一条大红领带,金丝边平光眼镜在太阳下一闪一闪。犯得着么,再假装是CEO,也用不着非戴眼镜嘛。当然喽,站在他身边的新娘仿佛一下长高了许多,只见她的婚纱缀满了鱼鳞似的亮光片,头发高高地往上盘了一个十九世纪贵夫人式的发型,白纱网眼的手套一直拉到胳膊肘,捧在左手的红玫瑰与脖颈上夺目的钻石项链不时在一阵风骚的笑声中晃来晃去;哪怕是站在柱子的阴影里,她这身造型也似乎是在竭力重现了老电影里交际花的魅力;可不,珠光宝气的她不管是走路或是站着,其举手投足的动作都如她的眼风一样夺人心魄。

是嫉妒?喔,沈依警觉地想,这情绪可要不得。自己又不是枯枝败叶,岂能去嫉妒同类的春光四射?于是,她努力把这苦涩又咽了回去——

记得在刚接到欧阳的结婚请柬时,沈依吃惊地问:结婚?这次谁又被你“陷害”了?

春风得意的欧阳笑咪咪地道:他呀,你介绍认识的那个CEO呵。

CEO?有道是,这年头是人不是人的都管自己叫CEO。

“哪个CEO?”沈依故作镇静地问。

欧阳抿嘴一笑:“嘿,上次请我们吃‘上树鱼的老总呀……”

真是他?从吃“上树鱼”到现在,不就半个月的时间么?不知为何,听欧阳这么一说,沈依还是有种被对手击倒在地的眩晕。

而此时的欧阳却并没有因为撬了好朋友的“墙角”而不好意思;相反,来送请柬的她一直笑咪咪地用眼角扫着她的脸,那样子就像是在考验她的宽容度。

没办法,欧阳事事占便宜的毛病是她们在大学同窗时就养成的。想当初,刚进校时,她的床位是在上铺,可两人刚认识,欧阳就噘着嘴对沈依说她有梦游的毛病,还说,她睡觉不踏实,肯定会从上边摔下来,摔成植物人。于是,沈依连眼都没眨就让出了自己的下铺。打这以后,欧阳就口口声声地管她叫“姐姐”,尤其是碰到不顺心的事,她都习惯拿她当“垃圾筒”;而到了期末考试,她这个做“姐姐”的就必然转换为保护人兼免费辅导员的角色;可以这么说,要没有沈依,欧阳是否能从学校顺利毕业还是个未知数呢。

可为什么占到便宜的总是她!沈依不止一次地琢磨过这个问题——30刚出头的她,在短短几年里就一气结了二次婚:第一次是闪电战。才跨出大学校门不到十年,她就和学生时代交上的男友迅速结了婚,可还没等一个季节过去,她闹出的绯闻就把这场婚姻送进了坟墓。欧阳也不讳言,她说和小男生在一起就像两个过家家的小孩,没结婚还玩得挺疯,可一正经过日子就没了少男少女初恋的那份精致。

可事实上,沈依比谁都清楚,欧阳对情感“精致”的要求来源于学校里的那位美学教授。这教授大约三十六七岁,人长得一般,年龄至少比欧阳大一轮;可他的履历表很灿烂,既出自名牌大学又是镀过金的留美博士。据欧阳自己宣称,她暗恋该教授已很久了。她说,在学校时,当这位美学家在课堂上挥霍他的才智时,她就趴在课桌上给他写信。这信只当是她的课堂练习,里边都是些言辞既极端又超凡脱俗的内容。比如,她以孩子般天真的口吻质问教授:为什么他这么一个有很高审美品位的大学者竟会娶一个把眉毛纹成蚕虫的女人?还有,在现实中,他怎么能容忍他家的客厅里挂一副俗气的红金丝绒窗帘?那东西只配挂在乡镇企业的办公室里。哦,类似的“理论联系实际”她一共写了十来篇,当时倒也不曾寄出,但也一直收在她的隐私盒里。一天,在与新婚丈夫吵架后,她一冲动,就把这隐私盒里的东西统统寄给了教授。

就这样,教授带着好奇心召见了她。于是乎,久违了的激情又回到了她身上。随着一次次惊心动魄的“约会”,欧阳说,她终于体验到了人世间要死要活的爱。

不久,教授的老婆带着一帮人在一家僻静的小旅馆里捉住了他俩,在重重地挨了对方几记耳光后,欧阳反而表现出了“爱”的忠贞不渝,就好像这条布满荆棘的爱之路才益发激出了她大海般的爱。“如果不在爱的海洋里游泳,活着就跟死了一样。”她陶醉地说。最后,教授也鼓起了勇气,在经历了天翻地覆的“革命”后终于拿到了“解放证书”。当然,美学家的婚礼是别出心裁的,他不屑于请客吃饭,而是用999朵玫瑰花装饰了他们的新婚之夜……可结婚没多久,欧阳又唉声叹气地说:没意思,婚姻将情人变成了夫妇。谈恋爱时洋博士倒还真会搞情调,但一成了家,新丈夫就再也没有给她送过花了。并且,还一天到晚盘问她的行踪。令她不能容忍的是,一个对美无所不知的人,在生活中却麻木得让她受不了;为了讨他欢心,她曾变着法地一天换身衣服,可美学家呢,不仅对她展现出来的“美”没感觉,还罗罗嗦嗦地提醒她注意开支。

无疑,这第二次婚姻在勉强维持了一年后,按欧阳的说法是:“要不是因为当时闹得动静太大,我早像第一次那样速战速决了。”

这次也不例外。想当初,CEO追的对象可不是她!记得,这人刚到广告部来做广告策划时是沈依接待的他;几个月前,为了把这单生意做成,沈依绞尽脑汁地与他周旋,陪他吃饭、喝茶、一起打保龄球。一天深夜,CEO打电话说他正在卡拉OK的包房里和外地来的朋友们喝酒唱歌、并放肆地问她想不想和他们轻松一下?在90年代,“轻松”在生意人的嘴里是“放荡”的代名词,沈依想都没想就回绝了。可能吧,正是她的不卑不亢刺激了CEO,就在第二天下班时,他连招呼都没打就开着凌志车等在公司的大门口。见沈依出来,也不走出车座,而是摇下车窗,偏着脑袋朝她打了个响指。也怪,这潇洒的动作要是放在别人身上那是有份,可怎么一到了他身上就显得那么粗俗呢?虽说沈依本人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出来的千金,可她父母毕竟也是在地方上受人尊敬的中学教师呵。难道他就不能取下脸上的墨镜?就不能不嚼着口香糖朝她打响指?况且,在同仁的注视下上客户的车也显得太轻薄了,她可不愿被同仁们视为马路上的招手妹。

可问题偏偏就出在这——正当她还忸怩作态时,和她约好一起逛大街的欧阳却笑容满面地拉着她迎了上去。只见欧阳大大方方地做了一番自我介绍,并提议不如大家一起上“天一阁”去吃海鲜。就这样,不容分说,欧阳将她一把推上了车。

想必,他们所谓的“一见钟情”就是那桌海鲜:先是听见欧阳的阵阵惊呼。一般的鱼虾就不说了,就是从太平洋空运过来的大鲍翅,充其量也只是陪衬;最珍贵的美味要数人背马驮、从原始森林中弄出来的“上树鱼”。CEO指着汤盆里一条条形状如大拇指般的小鱼说,你们别看它貌不惊人,这小鱼可贵着哩;既是鱼,还能上树晒太阳,这奇观恐怕在世界上也难得一见。来,动筷子,一起来尝尝这天下奇观。

似乎是为了显示他的价值,CEO问站在一旁的服务员:“喂,这盆鱼汤是多少钱?”

“先生,是两千八。”服务员道。

话音刚落,欧阳又惊呼了起来,与此同时,那眼波、手势也在两人中不停地穿梭;哦,情色与“爱”的界限在她身上从来都是模糊的;碰到这种像收割麦子般收割男人的女人,沈依只能选择去做旁观者。

好笑的是,欧阳的“横插一杠”,竟让沈依回过头来对CEO上了心:但为之晚矣,就在她咬着牙,主动约CEO出来喝茶时,这家伙居然说他很忙……沈依曾自问要不要跟欧阳争个高下?一番权衡后她泄气了,她知道自己的弱点,无论如何,她觉得自己还不是那种被人作为奇观吃掉的鱼。

然而,在“围城”中出出进进的欧阳照样有办法把这第三次婚姻办得不同凡响——

在帝都酒店的西餐厅里,一切都布置得如同是在拍电影——只见雪白的餐桌面前站着一溜不苟言笑的侍者。菜肴的图案也是各种花卉和动物的造型。桌上的高脚杯和一色的银餐具与水晶灯交相辉映。接下来,司仪和新人都站到了台上,请来的摄影师也正猫着身子给他们录像;而又换了一身粉红裙装的新娘和左手带着闪闪发光钻戒的新郎开始手叠手地去切一个由奶油泡堆成的大蛋糕。嘿,都一把年纪了,竟敢穿上16岁少女才能穿的粉红色,下摆还打了西班牙式的大皱折,腰背上那一颠一颠的蝴蝶结整个是模仿“春情蝴蝶”里的造型。但更糟的是,众人嘴里的那些陈词滥调竟趁机躲在她的耳底里发酵。这些唠叨,令沈依听得牙神经都发酸。

当欧阳向众人讲述她和CEO的恋爱过程时,沈依喝了口酒忿忿地想:哼,爱情,能什么人都爱的女人其实是谁都不爱。与之相比,自己固守的那份清高,不也证明了还没走到穷途末路上去么?不过,沈依明白自己是在自欺欺人,因为她曾在一份时尚杂志上看过另一种说法:即一个完整的女人应该有三次婚姻:第一次是冲动。第二次是不甘心。而第三次才是正经过日子。如果照这个理论,那欧阳岂不成了完整的女人?

完整?欧阳在做学生时就喜欢把绒毛玩具放在床边,并且都给它们取了名字:什么阿兰·德龙、刘得华、施瓦辛格、费翔、卡耐基……可惜,这把戏她也就新鲜一头,至于那些还没来得及取名字的玩偶她一样不嫌弃,还是乱七八糟地堆在枕头间,没事拿在手里把玩一番。哼,杂志上所说的完整女人大概就是指她这种能随心所欲处置自己身体和情感的女人吧——

可能是空腹喝了酒,沈依有些头晕。当来宾们都去场子里向斯特劳斯求救时,她黯然地站起来,她想,该是退席的时候了。

经过餐台时,猛听得有人叫她。

“不认识啦?”他放下手中的酒杯朝沈依微笑着。

“哦……您是……”

“别这么打击我的自信心好不好,我可是从你一进门就看到你啦,沈小姐今天真是让人眼前一亮啊。”

“噢,你是……是邵飞,嗨,你怎么也在这?”话一出口,沈依马上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

一年前,欧阳曾带着邵飞参加过她们的小聚会。她眉色飞舞地介绍说,邵飞,我的未婚夫,是一家集团公司的总经理。他们在昆明还设有分公司哩……但此话说过没几天,欧阳又哭哭啼啼地跑来说邵飞是个骗子,他眼下正准备和集团公司老板的千金结婚呢。为这,两人已经吵翻了。

这样的人居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她的婚礼上,仅此一点,就激起了沈依的好奇心。

“不来不行呵,谁叫我们是她的朋友呢。”话很随意,但“我们”一词仿佛把两人的距离拉近了。邵飞从餐桌上端过两杯酒笑着对沈依道:“来,为有情人终成眷属干杯。”

沈依已空腹喝过几杯,但不喝又怕对方看出她内心的灰颓。于是她抿了一小口,并以一种调侃的口气问:“听说你已经是过来人啦?”

“是哇是哇,为你们女人效力是我们男人的天职嘛。”他说。

“天职”,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词。在说这话时,他仿佛是在暗示,他的婚姻缺乏浪漫。

“未必吧,别把自己说得那么高尚,什么‘天职,我看大家无非是在权衡利弊罢了。”说完,沈依朗声大笑,笑声太响,惹得欧阳在从他们身边舞过去时够着脑袋冲她做了个鬼脸。

顿时,邵飞脸上的微笑僵住了。不过,在经过几秒钟的尴尬后,他大大方方地看着她道:“哈哈,沈小姐果真直爽,你恐怕还听说了我是靠我老婆发家的……喂,你们几个在背后是怎么骂我的?”

他的自嘲反而让沈依不好意思。说也奇怪,在平时,沈依一贯对类似的男人连话都懒得说,但今天她却有了新发现——能这样把子弹射向自己的男人应该还算诚实吧?因此,她的好奇心也随之升级。

“嘿嘿,你这样的成功人士,还在乎别人对你的评价?”她引着他说下去。

邵飞耸了耸肩道:“别人我无所谓,但我在乎沈小姐的评价呵。”接着,他把目光投向不远处的欧阳:“听说你们是同班同学?”

“嗯。有何高见?”

“高见谈不上,只是觉得你们就像是淡水鱼和海鱼,嘿,完全是两种不同的类型。”

比喻很新鲜,沈依和他较上了劲:“那我和她谁是淡水鱼,谁是海鱼?”

邵飞狡猾地一笑:“噢,对你们谁是什么鱼我暂且不议,我好奇的是,你们这两种习性完全不同的鱼居然会在同一个鱼缸里呼吸?”

同一个鱼缸?他意思是泛指女人——

沈依不经意地道:“这有什么奇怪,既然你把我们都比成了鱼,那不管是放在哪个缸里,还不都得呼吸嘛。”话一出口,她有点后悔,她之所以让别人觉得不“温柔”就是她太爱抬杠。

但邵飞不恼,相反,他热烈地说:“哈哈,说得好,我也如此;只要不想自取灭亡,那不管有多难喝的水还不都得往肚里灌……”

喔哟,听得出,他是在抱怨为实现“理想”付出的代价哩。

“水”呀、“鱼”呀,邵飞的话又勾起了沈依的心事。她也直截了当地问:“那你们男人是不是觉得她这样的美人鱼特赏心悦目?”说着,她用目光示意了一下欧阳。

“哦……咳,咱们干嘛老谈她呀,沈小姐今天不也赏心悦目么——”

这种像彗星一样横扫阴霾的男人沈依已经很久没碰到了。就在她走神时,邵飞又笑着问:“哎,你吃饱了没有?”

“嗯——”她一愣,不知他又在绕什么圈子。

“想不想出去喝碗粥?”他说。

“喝粥?”

对一个身价过千万的人来说,邀请一个女人去“喝粥”,是够别致的。顿时,沈依的脑海里闪过一串和史蒙在一起吃饭的场景,但他从未请她去喝过粥。

心里爱的是一个,身边坐着的却是另一个;是因为情人节?

坐在邵飞车上,沈依不时瞟眼看着手握方向盘的他。他大概三十四五了吧,眼旁的鱼尾纹多少显出了一点沧桑,可他那双如梁加辉一样细长的眼睛,和一头像是刚刚洗过、但还来不及梳理的头发又给人一种很顽皮的印象——自然、随意,还有点大男孩式的率真;再仔细看,一身纯棉麻质地的休闲装,其纽扣上若有若无的“范思哲”标志已流露住身价不菲的气度;没错,表面的朴实和不刻意,正是眼下的成功人士们刻意修饰的结果,这也是为了与一般脑满肥肠的暴发户区别开来。末了,她把目光锁定在他厚厚的宽肩膀上,喔,这是一副看上去能遮风挡雨的宽肩膀。

沈依是个善于在幻觉中沉沦的人:精致的服饰、精致的细节,是衡量精致生活的标准。于是,她以一个欣赏者的沉默来精心哈护着这一暧昧的氛围。

在路过熙熙攘攘的街市时,邵飞停了车说去去就来。不一会,他手里拿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回来了。“给,希望这是你今天收到的最后一份礼物。”

最后一份?明白了,意思是,他是她的终结者。

幽默、风趣,一切做得很自然,其手法和风格都是沈依喜欢的。也是,能让女人踏实的男人大多都是老实人,但老实人却往往少了这份情调。

邵飞送她的是一盒瑞士原装巧克力。仿羊皮的盒子上还横放着一枝用黄丝带扎起来的蓝玫瑰。这玫瑰的花瓣手摸上去绒绒的,有点像热恋情人的嘴唇。

沈依本想说,这是她今天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但这分明是在向他表白自己的“孤寡”状;于是,她只淡淡地道了谢,并感到一种高烧骤然发作的兴奋。

摇下车窗,如梦似幻的霓虹灯绚烂靡丽,它们仿佛是在朝她喊:要快乐!要快乐!

包里的手机响了,沈依闭着眼睛祈祷,但愿是冥冥中,史蒙在远方的呼唤;就像十九世纪的简爱在冥冥中听到罗切斯特的呼唤一样。

不是史蒙,是倒胃口的欧阳。

“喂,在哪呢?”

“我……我在街上。”她丧气地说。

“一个人?”

“嗯,里面太闷,出来透透气。”

“撒谎,我看见你和邵飞一起走的。”欧阳不含糊地道。

“是……是在门口碰见的……找我有事?”毕竟是头一次玩这样的游戏,沈依有点心虚。

“别说我没警告你,我太了解他了,他对大街的‘三陪早腻味了,我估计能征服你这稀有品种他会更有成就感,你小心上当……”

怕邵飞听见,沈依岔开话题:“喂,这次准备去哪度蜜月?”她意在提醒对方,你都第三次度蜜月了,为什么对同类就不宽容一点呢。

欧阳不理会,她在电话里阴阳怪气地说:“不过今天是情人节,反正你闲着也是闲着……嘻嘻,改天你一定要告诉我你对他的感觉哟……”

什么叫“闲着也是闲着”?她难道就不考虑她的感受?不由分说,沈依忿忿地挂了机。

一侧脸,却见邵飞在偷着笑。

“你笑什么?”

“我?不敢。我只是对你们女人的这种兴趣百思不得其解——”

“明白了,你请我出来喝粥就是为满足你的好奇心?”她恶狠狠地道。

“对不起,我没别的意思,我只是不想不开心,何苦要为难自己呢……”

邵飞的话说得与他的穿着一样随意。想想也是,几年磨下来,她的心都快磨得长茧子了;很多时候,她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感觉。唔,看来,他还真是一个知冷知暖的人。于是,沈依莞尔一笑,决定今天给自己放个假。

邵飞带她喝粥的地方,其实是一个地处城乡结合部的度假村。沈依知道,这一带是娱乐场所的集中地。一个预言家断言,娱乐业的繁荣,标志着人类纯真时代的结束。

这个命名为“鱼庄”的地方是一个融餐饮、住宿及休闲玩乐为一体的小山庄。院墙被阴郁的柏树包围着,正中有一个人工鱼塘,旁边还放了不少垂钓的鱼具。抬眼看去,院里都停满了车,各房间里也传出阵阵喧哗。邵飞说,这的生意一向都很火爆。可不,虽说青瓦、白墙倒也营造出一点大理民居的格调,只是窗户上鬼火似的灯光、以及房门口挂着的“嬉水居”、“上河居”、“半岛居”等字样,给了沈依一种窝赃纳垢的感觉。

一对擦着他们身边闪进门去的男女,其搂肩搭背依偎得那么紧;沈依想,这两人肯定不会是夫妻;当今世道就这么怪,往往搂得找不着缝的男女,十有八九都不是夫妻;而挺胸抬头走在街上的夫妻却又平淡得连手都懒得去拉。这种荒诞,她早就注意到了。

邵飞径直推开了“上河居”的门。奇怪,这门像是专为他留的。

沈依惊讶地发现,这屋是大间套小间。大间有沙发、餐桌、卡拉OK,小间有沐浴设备和一张让人一看就起邪念的大床,但粉红的床罩看上去脏兮兮的。

有意思,这大小两屋没有门,其隔断是一面玻璃幕墙似的大鱼缸。邵飞说,他之所以喜欢这屋,也是因为这个鱼缸。

一碗白粥。几碟咸菜。一个热气腾腾的小火锅。很单纯,很有家的感觉;边吃还边看身边游来游去的鱼,这情趣果然了得。

于是,伴随着火锅里腾腾的热气,沈依的话也变得一时幽邃、一时絮叨、一时激愤,一时冷淡;而邵飞呢,他不谈论自己,他惟一的话题就是不厌其烦的去讲他从世界各海域搜罗来的珍稀鱼类;听起来,他家里的鱼缸是一个仿生海洋,他也自豪地说,他这辈子没什么人生目标,最人的癖好就是喜欢把不同海域的鱼放到自己的鱼缸里——

当沈依无意中说起欧阳是如何被CEO的“上树鱼”征服时,邵飞诡谲地一笑,问:“那你尝尝这粥的感觉如何?”

不说“味道”,而是说“感觉”,想必,饮食男女的调情也就如此吧。

“嗯。不错,吃进嘴里软软的,滑滑的,真乃人间极品。哎,这里边都放了什么配料呀?”

“不是配料,是你刚才说的‘上树鱼。知道么,这可是我今天一大早就打电话定的,粥呢,我让他们按我的要求做:首先要把鱼捣成鱼丸,然后熬成汤汁,再用文火炖上至少三个小时……”

什么?他一早就定的餐?这么说,他请她来喝粥不是偶然的喽?明摆着,如果来的人不是她,那坐在这的也会是别的女人。

太理性。太要强。还配了一个逻辑严密的脑瓜。多年来,沈依曾为这不知是优点还是缺点的个性吃尽了苦头。有同事说,她到了30岁还嫁不掉人的原因就是因为她不像个女人。沈依也曾尝试着去改变,可关键时候她发现,她还是她。

这次,也不例外。

只见沈依不动声色地微微一笑:“不得了,你这一碗粥得吃掉多少条小鱼哇,我听说这东西蛮金贵的?”

“哈哈,金贵不金贵就看是对什么人了,比如,沈小姐要是喜欢,那再金贵我也觉得超值。”

“噢,你意思是我比这‘上树鱼还稀罕?”

邵飞不解其意,他用炽热的目光盯着她说:“当然。古人曰,佳肴配美女,一刻值千金嘛——”说着,他挪过身体,放肆地将手放在沈依的脊梁上抚摸了起来。男人的上半身是修养,下半身是本质,这话用在这时候是再合适不过了。

如果将他和CEO做一个比较的话,那CEO还能把“上树鱼”当作奇观来吃;而抚摸着她的这个男人呢,他是比CEO不在乎他的钱,所以,他可以将这些濒临绝种的鱼碾成齑粉、做成鱼丸、熬成粥,最后,还要不费吹灰之力的喝进肚里——

顿时,沈依笑了起来,她笑得连眼泪都流出来了。

“咳,什么让你这么好笑?”他问。

“没……没什么……我在想,你会不会有一天也把你们家鱼缸里的鱼都做成粥来喝?”

“什么意思?”男人迷惑地道。

沈依止住笑,她拿起自己的坤包道:“谢谢你的粥,我得走了。”

脊背上的那只手不动了。他死死地盯着她,一时说不出话。

看沈依真地拉开了门,那男人才一声怒吼:“嗨……你怎么不早说——”

坐在回去的出租车上,一个念头使沈依感到慰藉,“上树鱼”是濒危物种,她也是。惟一不同的是,她还活着,还没有被人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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