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作家论民族团结
2004-04-26徐杰舜
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发展史中,对民族团结问题的认识有一个从模糊到清晰,从萌芽到确定,从肤浅到深刻的认识过程。与此同时,还有一个从一般的总结到概括,从一般的概括到提炼,再从一般的提炼到升华的过程。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广西民族学院民族学人类学研究所徐杰舜教授在对中国民族团结论题的研究中,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民族团结问题、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民族团结”的口号、中国共产党三代领导集体论民族团结等方面,介绍了民族团结理论发展的轨迹。从本期起本刊特予以连载,以飨读者。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民族团结问题的观照如何?这是我们在审视民族团结问题之前必须弄清楚的一个问题。
熟悉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史的人都知道,马克思、恩格斯在世界整个工人运动和民主运动总纲领和总政策的大背景下,通过对当时世界几个主要国家和地区民族和民族问题的思考、分析,在提出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坚持民族平等、坚持民族自主原则等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和政策的同时,也提出了民族团结问题。1847年11月29日马克思在纪念波兰起义17周年大会上说过:“要使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他们就必须有共同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501页)。这种关于民族团结的共同利益论,点明了民族团结的基础,至今仍然闪耀着理论的光辉,是共产党处理民族问题的指导思想。
列宁在领导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和俄国革命的过程中,在观察、分析和研究西欧及俄国民族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的理论,论述了民族同化和民族融合的内涵。列宁在《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中提出了民族问题发展的两个趋势,他说:“发展中的资本主义在民族问题上有两种历史趋势。民族生活和民族运动的觉醒,反对一切民族压迫的斗争,民族国家的建立,这是其一。各民族彼此间各种交往的发展和日益频繁,民族隔阂的消除,资本、一般经济生活、政治、科学等等的国际统一的形成,这是其二。”这个论述涉及到了民族团结内涵的一些基本内容。
斯大林是我们不能回避的一位经典作家。他在对欧洲民族研究的基础上,在批判当时俄国犹太民族主义者要求实行“民族文化自治”的错误观点和鲍威尔、施普林格尔等人的主观唯心主义民族观的斗争中形成了他独特的民族定义,阐述了民族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观点,论述了民族融合和民族消亡的关系,提出了区域自治,消除少数民族经济、文化上的落后性政策纲领。
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斯大林,对民族团结问题的理论初步提出了共同利益论,并从对民族问题发展两个趋势论述中深化了民族团结的内涵,为民族团结理论的形成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中国共产党创造性地提出“民族团结”的口号
中国共产党在“开天辟地”的中国革命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从中国的历史出发,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特别是领导多民族的中国进行革命的实际,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际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的纲领和政策,响亮地提出了“民族团结”的口号。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时起,就认为中国的民族问题是中国共产党民主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而中国民族解放运动(民族革命)是世界无产阶级革命总问题的一部分。从这个基本理念出发,主张把中国民族解放运动与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联合起来,1922年中国共产党二大宣言指出:“中国的反帝国主义的运动也一定要并入全世界被压迫的民族革命潮流中,再与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联合起来。”表述了民族“联合”的主张。这个主张虽然并不明确和清晰,但却是中国共产党提出“民族团结”口号的开端。
那么,中国共产党提出民族“联合”的基础是什么呢?是民族平等。
在中国共产党早期的民族纲领和政策中已充分体现了民族平等的思想。1924年中国共产党参与制定的国民党一大宣言指出,国民党的民族主义两方面意义中包括“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1926年中国共产党在《湖南省第一次农民代表大会解放苗瑶决议案》中提出:“请政府颁布解放苗瑶的明令,使其与汉人政治经济一律平等。”
正是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面对中国多民族的社会实际,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团结的口号逐渐明晰。1925年10月,《中国共产党四届一次扩大执行委员会议关于蒙古问题议决案》中提出:“内蒙古农民中的革命工作,……不应当掩没蒙古人的民族利益”。“宣传工作上要注意蒙古人的风俗言语及其他特点”。1926年11月3日,《国民军中工作方针》又提出“对回民须有适当的政策,不损害这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经济上的生存权利”。同月,在《听了乔同志报告后的结论》中也明确提出“对于蒙、回民族问题……应尊重这些少数民族的权利”。同年12月5日又在《中央局报告(十、十一月份)》中再次提出“尊重蒙、回少数民族的利益”。从上可见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提出“民族团结”口号的萌芽时期。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提出“民族团结”的发端时期。经过1927年血的洗礼之后,中国共产党的民族平等政策有了具体的发展。1927年中共中央在为中共六大决议案准备的土地问题党纲草案中提出,“消灭对于这些土著民族之一切种种方式的剥削”。1929年对陕西工作提出,“反对民族间一切歧视、不平等的待遇”。1930年中共中央给广西左右江红七军的信中提到“宣传汉瑶平等待遇”。同年提出的《内蒙的政纲草案》内容之一,就有“建立内蒙平民共和国,实行完全民族自决、民族平等”。1932年中共中央给四川省委的信中指出,“要提出反对一切对少数民族的压迫”。1931年11月在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关于中国境内少数民族问题的决议案》更加完整、准确地阐述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平等政策的内涵,首先它首次分析了中国少数民族的大致分布情况,并指出了国民党所谓“民族平等”的欺骗性,决议案说:“中国境内有不少的少数民族,如像蒙古人、西藏人、韩国人、安国人,四川、云南、贵州、广西等处各种苗、黎等民族,新疆、甘肃等省的回族等等,历年都是受中国(即汉族)皇帝、地主、官僚、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的剥削和统治的。”然后它指出,“反对一切对少数民族的压迫,而主张他们的彻底解放”;“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目的是建立一个没有民族界限的国家,是在消灭一切民族间的仇视与成见”。为此,中国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凡是居住苏维埃共和国的少数民族劳动者,在汉人占多数的区域,亦须和汉族的劳苦人民一律平等,享有法律上的一切权利义务,而不加以任何限制与民族的歧视”。从这个基本政策出发,特别是在日本全面侵略中国的大背景下,正如《国歌》所唱:“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民族团结的紧迫性一下子空前增强,民族团结的口号呼之欲出。1934年5月5日中国共产党在《党、团中央为声讨国民党南京政府告全国劳动群众书》中首次提出了民族“团结”的口号,其云:“不分党派、职业、民族、性别、信仰都团结起来”。这样,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中国共产党处理和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口号从民族“联合”走向民族“团结”,终于在抗日的历史背景下,完成了从民族“联合”到民族“团结”的转型。
随着红军长征,中国共产党经过了十几个少数民族地区,在与少数民族接触交往的实践中,不断地丰富和发展了对民族团结的认识,从而使民族团结的口号不断升华,从模糊到清晰,到确定。如1936年2月,贺龙领导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川滇黔区革命委员会制定的《川滇黔边区革命根据地行动纲领》规定:“川、滇、黔革命边区的少数民族团结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平等,发展民族文化、教育,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自由,反对剥削和压迫,各民族人民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共同努力建设和保卫革命根据地。为巩固工农民主政权,争取各族人民的彻底解放而斗争”。
抗日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提出民族团结的口号的确立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积极推动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于1937年8月15日《中国共产党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第十条明确地提出:“抗日的民族团结”的口号。从此以后,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都坚持民族团结、一致抗日。
正是在民族团结的号召下,中国共产党实行了一系列增强民族团结的政策,如允许少数民族有民族自治的权利;反对大汉族主义,保障少数民族的民主权利;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尊重少数民族在语言文字、宗教信仰、风俗习惯上的自由;建立少数民族的武装和军队等等,并在陕甘宁边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先后建立了5个回民自治乡和一个蒙民自治区。为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937年在延安中央党校专门办了少数民族班,参加民族班学习的有藏、彝、苗等少数民族青年;1940年8月7日,成立少数民族工作队,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民族部,第一期招收蒙、回、藏、彝、苗、满等6个民族,有学员185人;1941年4月创办延安民族学院,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招收蒙古、回、彝、苗、满、东乡等民族学员三百多人。注意团结少数民族上层和宗教界人士,如1939年6月,当成吉思汗灵榇途经延安时,延安各界一万余人举行盛大的祭奠,中共中央代表谢觉哉、八路军总部代表滕代远及边区政府代表都参加了祭奠。1940年4月,在延安成立了蒙古文化促进会,事后又修建了成吉思汗纪念堂和蒙古文化纪念馆。由毛泽东、朱德同志发起,举行了成吉思汗的夏季公祭和纪念堂、陈列馆落成典礼,并决定把过去军阀占领的蒙古人的土地交给蒙古族管理,加强了蒙汉民族之间的团结。凡此等等卓有成效的民族团结工作,使得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的口号变成了实际行动,既大大激发了少数民族的抗战热情,又巩固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从而胜利地领导了东北、内蒙古各族人民,以及回族、黎族、苗族、壮族人民的抗日战争,不仅夺取了全国抗战的胜利,也为正确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的道路作了有益、有价值的探索。
解放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民族团结口号内涵深化的时期。
1946年9月13日《中共中央西满分局关于蒙古工作的总结及几项政策的规定》中指出:“当前党在蒙古的主要政治任务是团结蒙古民族。”1946年9月21日《中共中央西满分局关于蒙古工作的补充指示》中又指出:“蒙古民族要团结,蒙汉民族要合作,反对大汉族主义。”1948年《中共中央西北局对伊盟当前政策问题的指示》中,要求“积极的团结与发动蒙汉各阶层人民,加紧推进整个伊盟的反蒋傅斗争和自治运动打击美特国特活动,瓦解和打击蒙汉反动武装,为整个伊盟的解放打好基础”。这一时期,中共中央各局在涉及回族、满族等少数民族问题时,分别提出“加强回汉团结”和“保证汉人与满人的平等和团结”。
更重要的是这时中国共产党根据已变化了的形势,提出了有关民族团结的口号:
——回汉人民团结起来,继续努力,肃清共同的敌人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势力!
——回汉人民团结起来,打倒压迫回汉人民的胡宗南、马步芳、马鸿逵!
——中国各民族团结起来,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中国!
——西北回、汉、蒙、藏各族人民联合起来,打倒共同敌人胡宗南、马步芳、马鸿逵!
最后,喊出了“中国各民族大联合万岁”的口号。这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大团结口号的第一次呐喊,虽然用的还是“联合”一词,但团结的内涵已呼之欲出。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六章第五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反对帝国主义和各民族内部的人民公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为各民族友爱合作的大家庭。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这正是中国共产党对民族团结内涵的深化,使之成为新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
总之,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历史过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结合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民族团结的口号。这个口号的提出,经历了一个从萌芽到发端,到确立,到内涵深化的发展过程,这既是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一个伟大创造,也是中国共产党对世界民族关系发展的伟大贡献。(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