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论中的“用事”说
2004-04-20祁志祥
浙江社会科学 2004年6期
祁志祥
内容提要用事,是引用古事、古语含蓄地表达思想感情、证明自己观点正确性的修辞方法和论证方法。它出现在散文尤其是论说文中乃势所必然,出现在辞赋、骈文乃至诗歌中也很自然。不过诗以“吟咏性情”为主,故事太多,反而会滞碍“性情”的传达和理解,所以自晋宋起,中国诗论中围绕诗、词、曲能否用事和怎样用事展开了四次大讨论,从审美接受出发,总结出“僻事实用”、“隐事明使”;“熟事虚用”、“明事隐使”;“我来使事”、“勿为事使”;“水中着盐,不露痕迹”等用事规律,至今仍有参考、借鉴意义。
关键词古代文论用典审美规律文化成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