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失灵的法律根源分析
2004-02-03王宏军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4年4期
王宏军
[摘要]市场失灵的经济根源是自由放任政策下市场机制的缺陷,而其法律根源则是市场机制之法——民法。民法的历史与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史有密切的联系;民法的内容与自由放任的经济思想内容也有密切联系,民法作为市场机制之法,为自由放任政策下的自由竞争奠定了法律基础。民法对外部性、经济周期波动和垄断等市场失灵的具体表现形式所起到的催生和增强作用有力地说明了民法是市场失灵的法律根源。
[关键词]市场失灵民法经济自由放任
中图分类号:DF41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