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万 VS 17亿
2003-05-30马璐
中国新闻周刊 2003年6期
马 璐
37万元和17亿元相比是什么概念?反正不是旗鼓相当。但今年1月下旬,二者不仅旗鼓相当了,37万似乎还大于17亿元。
2003年1月17日,烟台中院判定:判隋元柏有期徒刑二年,处罚金5万元。他是东方电子造假案的主角,该案涉及造假金额17亿多元。
2003年1月29日,北京宣武区法院判处龚建平有期徒刑10年。这个人是足球黑哨的主角,涉及金额37万元。
两起大案对比之强烈令人眩目:涉及金额17亿元牵扯几十万股民切身利益的人,最高量刑为两年牢狱并5万元的罚款;而37万的那个人,量刑10年。
龚建平玩了几千万甚至几亿球迷,但仅以普通老百姓的损失而言,黑哨导致的后果,是恶心,狂吼几句也略能出几口恶气;但东方电子造假却会导致有人倾家荡产。
事儿基本上说清楚了,所以脑子基本上也乱了:同是大案,孰重孰轻也很容易判断,但量刑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呢?
事关法律,不好妄下结论,但由结果看,却有一个明显对比。这种对比结果当然不是龚建平在2月9日与其律师起草上诉书的主要原因,龚建平是站出来自首的。2002年1月24日阎世铎表示:“凡是能够主动向中国足协讲清问题、退回收受俱乐部钱款、检查深刻的裁判,足协将不予曝光并继续使用他们。”龚可能在这上面有点想不通。
其实龚没弄清楚,阎世铎这话并不是骗他,而是出于“治病救人”的原则,在感情层面的一种表态,没有法律效应。
对于操纵几十亿资金的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来说,这次的量刑似乎在透露出一个信息:这里的犯罪成本很低。如果龚在二审庭上表示:你们把我当个造假的上市公司工作人员来判成不成?一点也不意外。
山东 马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