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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体制下对自然垄断的政府管制

2003-04-29刘焱白

财经理论与实践 2003年2期

刘焱白

摘要:作为垄断特殊形式的自然垄断有其存在的理由,但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对自然垄断进行管制也是必然的。我国加入WTO以后,为信守我国政府的承诺,有必要对政府管制进行改革,即采取新的措施,制定新的法规,使得对自然垄断的政府管制符合市场经济和WTO规则的要求。

关键词:自然垄断;WTO规则;政府管制

中图分类号:DF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3)02-01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