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举措推进国企重组
2003-04-29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谈:
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是国资委的一项重要职责。国资委成立以来,在推进 企 业并购重组方面积极开展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研究确定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指导性意见;结合中国政府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制定了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的调整改造意见;加大了中央企业改组重组的力度,对一些企业进行了资源整合和优化重组。今后,国资委将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加快推进国 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从五个方面加快推进国有 企业的改组重组。
第一、加强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 ,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布局在关系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 服务的行业、重要资源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其他领域的国有企 业,要通过资产重组、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进一步明确国有经济战略性 调整的方向和重点,推动企业间的兼并、联合、重组,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鼓励国有大型 企业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型企业境内外上市,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促进国有资产合理流动。
第二、充分发挥国有大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并购重组中的作用。目前国资委直接监管 的189家中央企业资产总额7.13万亿元,其中所有者权益2.59万亿元。我们将在中央企业 中积极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和企业集团,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 业通过重组上市、中外合资等多种途径加快发展主业,扩大影响力和带动力。
第三、加快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步伐。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的退出机制和企业优胜劣汰机 制,加大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力度。力争再用5年时间,使符合关闭破产的企业和资源枯竭 的矿山退出市场,基本消化历史遗留问题。
第四、积极支持引导国有企业“走出去”。近几年来,中央企业开始较多地进入国际市 场,形式日趋多样,步伐明显加快,规模逐步扩大。我们将继续鼓励中央企业走出去,到境 外投资、境外办厂和跨国并购。还要进一步健全境外投资咨询、法律保障和国际协调体系。
第五、为国外大企业参与中国企业的并购重组创造条件。进一步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完善 外资并购相关法律法规,为外资并购提供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进一步推进现代产权制度和 产权市场的建设。循序渐进地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形式的产权交易市场,制定统一规范的产 权交易法规规章,整顿产权交易秩序,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促进产权有序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