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得春风花正红
2003-04-29吴明朱卫东
吴 明 朱卫东
泗县国税局曾多次担负安徽省和宿州市税收征管改革试点任务,为全市乃至全省税收征 管提供了较为成功的经验。由于在税收和三个文明建设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连续四届被省 委、省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1994年被人事部、国家税务局命名为“先进单位”,1995 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安徽省财,实现了文明创建一片红。为此记者采访了安徽省泗县 国税局局长王元坤。
记者:安徽省泗县国税局从1994年至今被国家税务总局表彰3次,这在安徽省县级国税 系统是绝无仅有的,请问王局长获得这些殊荣的根本是什么?是怎么抓好这一根本的?
王元坤: 这一根本是抓好队伍建设。多年来,泗县局一直把队伍顶素质建设作为做好 各项工作的突破口,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力度,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推动了各 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学习培训。坚持不懈地开展“五个一”基本功训练,即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 一测试、每季一赛、每半年一统考,制定在岗自学奖励办法,鼓励自学,现在全局获得本科 以上学历的有35人,专科学历45人。2002年,该局共组织各类培训15起,培训人员达179人 次,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在去年省局举办的“百名征管能手、百名稽查能手”竞赛中,该局 参赛的五名稽查人员全部荣获省“稽查能手”称号。
健全制度。先后制定并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工作业绩奖惩制度、文明单位 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等20余项,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考核 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及《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责任目标管理办法》,把“ 三个作风”分解成 48 项168小项,量化到项,考核到人,形成了一套外部监督制约体系。
记者:泗县国税局自2001年4月被省局确定为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征管 改革进行哪些新的探索?
王元坤: 泗县国税局被确定为新一轮改革试点以来,坚持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为根 本出发点,初步建立了“以信息化为基础,多元申报,集中征收,规范管理,优质服务,一 级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实现了税收征管改革的重大突破。
夯实征管基础。严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年审和认定,全面审核。按照“分级管理,动 态监控”的原则,对重点税源、临时一般纳税人和商贸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对其变化情况及 时进行调查分析,确保税收实时入库。进一步完善“三分定税”管理,对全县个体业户进行 了全面的税赋调查测算,重新修订了“三分定税”靠档定级方案,据实重新核定了纳税户的 定额,且全部纳入微机管理。推进个体户建帐,按照标准,综合衡量建帐能力、建帐规模等 诸方面因素,在全县范围内排查税源,确保大户建复式帐、中户建简易帐、小户建“两簿” ,全县已建复式帐45户,简易帐105户,“两簿”1995户。确保金税工程稳步运行,金税工 程自运行以来,连续27个月没有出现任何问题,报税率、认证率、存根联信息采集率、协查 按期回复率均保持100%。
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通过精简基层机构,原6个农村税务分局撤并为3个,撤销城区分局 改设计划征收股、管理股,县局作为直接执法主体,重组征管业务,强化了县局的执法责任 ,加大了县局的监控力度,提高了服务质量、征管质量和执法水平,实现征管职能专业化; 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科学管理,实现税收征管集约化。改进征管软件,租用了DDN专线,运 行公文处理系统,实现多元申报,实现了税收征管的信息化。
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对每一执法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办事,杜绝 随意执法、错误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使用规范性文书,依法操作,减少执法偏差,提高执 法技能,规范执法程序,县局定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严肃追究,注重整改,有效地促进了 税务人员执法行为的规范,执法水平的提高。
记者:国税局是一个窗口单位,泗县局在窗口建设上有哪些新的做法?
王元坤:泗县局以公正执法和优质服务为目标,始终紧把文明创建,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 一是与政风建设相结合。积极开展“双项活动”和政风税纪自查活动,以改善思想作风 、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为切入点,促进广大税干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廉政意识、公仆 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公开办税,公平征税、公正治税。二是与优化服务相结合 。拓展服务内容,推行电话服务、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各办税服务厅实行“不 间断工作法”,延长服务时间,缩短办税时限,提高办税效率,设身处地为纳税人着想,切 实解决纳税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服务标准。三是与规范化分局建设相结合。泗县局严 格按照基层分局“六好一高”(班子建设好,组织收入好,执法服务好,征管质量好,内部 管理好,环境卫生好,干部素质高)的标准,积极开展规范化分局创建活动,加大硬件投入 、强化内部管理,开展“比执法、比服务、比管理、比素质”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责 任心和集体荣誉感。四是与争先创优相结合。通过开展“文明单位”、“先进单位”、“优 秀税务工作者”等活动,营造“学先进、比先进、争先进”的浓烈氛围。县局在连续四届被 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文明单位”后,8月份,又被国家税务总局表彰为“全国税务系 统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