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是民工的靠山
2003-04-29张天蔚
张天蔚
因为又到了年根岁首,民工被恶意拖欠工资的话题再次占据了媒体的大量版面和时间。令人稍感欣慰的是,今年的报道中,不但对民工的声援多了起来,而且有关各地政府或执法机关采取切实措施,帮助民工追讨工资的报道也多了起来。但开始有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并不意味着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恶意拖欠民工工资问题还将继续,甚至是长期存在,各地政府应该继续为民工撑腰,成为民工的靠山。
虽然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农民进城,受雇于不同的顾主而成为民工,是一种典型而彻底的市场行为,契约和法律应该是他们与老板之间的主要纽带,似乎不该与政府之间发生太多关系。但是根据历年的报道,民工辛苦一年,却往往在最渴望也最应该拿到工资的时候,被黑心的老板黑掉工资。而当他们试图寻求法律帮助的时候,也往往会因为各种原因而无法得到有效的支持。如果不是走投无路,他们也不会冒险爬上塔吊或房顶以死相争。契约和法律,在民工的面前都有些失效。
原因并不复杂。黑心的老板之所以敢于,而且专门拖欠民工的工资,惟一的原因,就在于民工好欺负。在中国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的条件下,民工和老板之间处于极端的不平等状态,面对激烈的求职竞争,民工几乎没有任何余地与老板进行必要的谈判,要求对自己的权益进行必要的事前约定。而当拖欠工资的不幸终于落到他们的头上时,没有有力的组织支持、没有必要的契约约定的民工,几乎毫无抗争的力量。即使在法律上有“事实雇佣”关系的认定,但对于本来就穷,又因为被拖欠工资而更穷的民工来说,打一场费时、费钱的官司,恐怕是想都不敢想。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被赋予了充分的道义责任,有义务为民工撑腰,成为他们的靠山。
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各地政府纷纷出台了各种帮助民工追讨工资的措施,设立投诉热线、提供法律援助、建立政府垫付基金,甚至将拖欠民工工资的企业驱逐出“境”,或剥夺其承揽工程的资格等等。各种措施未必都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和规则,从长远看,有些办法恐怕也未必有持续执行的可能。但是,面对民工的艰难处境,面对他们所遭受的极其不合理的待遇,有行动就比没行动好,有办法就比没办法强。在春节即将来临、民工再次面临遭受非法盘剥的特殊时刻,凡是有利于民工得到合法报酬,能够安心回家过年的措施,在道义上都有充分的合理性,都不妨一试。而各地的不同尝试,则可以互为参考,成为制定更长远、更合理也更根本措施的依据。
在可以预见的一个时期内,民工依然是市场经济博弈关系中的弱者,无论是作为个人,还是未经组织起来的群体,他们依然没有与老板们讨价还价的能力。也许随着法律的健全和法律环境的改善,法律能给民工们提供更多的帮助,但政府作为民工的援助者和靠山的作用,在一个时期内还无可替代。关心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生存状况,决不仅仅是出于同情或怜悯,也并不仅仅是出于社会安定的考虑。让每一个劳动者的权益都得到保障、其尊严都得到尊重,是人道的要求,也是文明的基础。一个好的政府,在这方面必须有所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