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抽查:调味品合格七成 添加剂使用过量
2002-04-29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
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调味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抽查了调味品产品的主要产区北京、广东、四川、浙江、福建5个省份的43家企业生产的51种产品,包括酱、酱腌菜、豆豉、虾酱、鱼露、虾油、蚝油,合格37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2.5%。
本次抽查中,对虾酱、鱼露、虾油、蚝油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是第一次,所检项目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中涉及食品安全、健康的项目,重点对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表明:合资、独资和国有企业产品抽样合格率较高,平均达到93.8%,而集体、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较低,仅为62.8%。
从检验项目来看,不合格项目有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细菌总数。主要质量问题是:
1、过量使用苯甲酸。苯甲酸是一种防腐剂,我国允许限量使用,添加至食品中用于抑制微生物的生长,有较小的毒性。本次抽查中有12种产品该项不合格。其中1种产品苯甲酸含量高达4.06S/kg,超过标准规定(≤0.5S/kS)的8倍。
2、过量使用糖精钠。糖精钠也就是糖精,是一种无营养型甜味剂,用来增加蜜饯的甜度,其甜度是蔗糖的500倍。本次抽查中有5种产品该项不合格。其中1种产品糖精钠的含量为0.80s八8,超过国家标准规定(≤0.15s八S)的5.3倍。
另外,本次抽查中还有2种产品山梨酸超标,1种产品细菌总数超标。
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产技术、设备落后,对进厂的原料不进行检验,造成重复加入苯甲酸;二是为防止产品变质而加大了苯甲酸的使用量;三是配料时,计量不够准确,按经验添加糖精钠;四是个别企业以加大糖精钠的使用量来降低产品成本。
为促进调味品产品质量的提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帮助生产企业查清质量问题,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并督促其整改。同时,表扬产品质量好的企业,使调味品产品质量稳步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