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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假离婚案到重婚案

2002-04-29

现代妇女 2002年3期
关键词:乡政府刘家婚姻

飞 鸟

外出辛苦打工时,丈夫却在家里与另一个女人欢天喜地地大办婚事,她的面前凭空飞来个“离婚证”。于是她愤而将丈夫与他的“新婚妻子”告上法庭。可赢了官司的王香芬又重新陷入了尴尬和悲凉。

一份留在乡政府的离婚协议书

今年32岁的刘运社是陕西省户县白庙乡罗堡村农民。1994年2月,离婚已两年的刘运社经人介绍认识了邻村离婚妇女王香芬,经过短暂的接触两人于同年3月结婚。由于两人都是再婚,刘运社和王香芬都很珍惜这段姻缘,日子过得倒也和和美美。第二年4月,他们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按说从此这个家庭应该更加甜蜜和谐,可是不久经济上的拮据使这个平静的家庭开始变得硝烟弥漫。

刘运社与王香芬结婚时,家里只有三间瓦房,王香芬虽心里不满,但见刘运社老实本分加上自己急于成家,也就勉强迁就了。但婚后王香芬看到村里人纷纷盖起了楼房时,她的心里渐渐不平衡了,总觉得矮人一截。刘运社知道妻子的心思,除了种田外,农闲时他开始帮人开车拉沙石,一年下来倒也挣了五六千元。他想再借些钱盖楼。可就在这时,刘运社的母亲患了椎间盘突出症痛得直不起腰。刘运社是个孝子,母亲的病他不能不管。于是他在妻子的怨怒中背着母亲去咸阳上宝鸡跑西安,钱花了不少还是没有将母亲的病治好。1996年3月,刘运社听说阎良一家医院采用激光手术的方法可以根治母亲的病,他又准备带母亲去阎良。这时,本来就对婆婆治病花钱一肚子气的王香芬再也忍不住了,与刘运社大吵大闹,但倔强的刘运社还是背着母亲去做了手术。

辛苦积攒的钱很快用完了,盖楼的事只好泡汤。王香芬觉得这一切都是婆婆造成的,平日在言语中难免说一些不中听的话。而婆婆也越来越看不惯儿媳的作为,婆媳关系忽然紧张起来。一边是母亲,一边是妻子,刘运社夹在两个女人之间苦恼不已。为了平衡妻子的心理,1996年7月,刘运社借钱盖起了两层小楼。

但刘运社期待的平静局面并没有维持多长时间,盖楼后沉重的债务压迫着这个家,心情不好的婆媳还是时常争吵。一次,婆媳又为琐事相互之间恶语相加,不堪入耳。在一旁实在听不下去的公公,忍不住挥手打了王香芬一个耳光,王香芬索性跑到门外号啕大哭,引起一村人的围观。刚好刘运社从外面归来,看到这情景,一把拉起妻子就进了家门:“在家里撒泼还不够,还跑到外面丢人!”本以为丈夫会安慰自己几句,没想到丈夫竟站在公婆一边。王香芬哭着扑向丈夫又撕又打。早已被妻子折腾得痛苦不堪的刘运社大吼:“这日子没法过了,咱们离婚算了!”王香芬也不示弱:“离就离,谁不离是王八蛋!”

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双双来到乡政府民政办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后,民政办工作人员为他们起草了一份离婚协议书。两人看后都签了字,按了手印,工作人员也在协议书上盖了章。但当两人听说领取离婚证需要40元工本费时,都不愿意交,只好又双双回到家里。

据后来王香芬讲,当时她与刘运社都不愿交工本费的原因是双方都不想真的离婚,两人都是负气才去了乡政府。可是王香芬怎么也不会想到,就是那份留在乡政府的协议书,给她日后的生活带来了深重的痛苦。

外出打工时,丈夫与人结婚了

日子又磕磕绊绊地过了3年。可是从2000年12月起,两人的吵架又不断升级。2001年2月13日,在与丈夫又一次激烈的争吵后,王香芬离家出走。临走时她气愤地对刘运社说:“你们这样对我,我再也不回来了!”

王香芬离家后在户县县城给人打工。2001年4月26日,王香芬的姐姐打来电话说,儿子要结婚请她去帮忙。不料她刚到姐姐家,一位熟人就告诉她刘运社又结婚了。她当时不相信:“开什么玩笑,我们还没离婚他怎么会结婚呢。”话虽这么说,但晚上王香芬辗转难眠。第二天天刚亮她就匆匆赶回家里。

一进家门,让她不敢相信的是,自己原来的卧室已被布置成了新房,床上铺着崭新的鸳鸯被罩,大红喜字贴得到处都是,“新郎”是自己的丈夫,只是“新娘”素不相识。这个场面对于王香芬来说,犹如晴天霹雳。她哭着质问丈夫:“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说清楚!”哪知刘运社打开柜子取出了一本离婚证,冷冷地摔在王香芬的面前。此时她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放声大哭。

原来,王香芬一走,两月杳无音讯,刘运社对这段婚姻也彻底心灰意冷。2001年2月底,刘运社在给某工地运沙子的过程中,认识了在此打工的陕南姑娘刘祥丽,两个互有好感。特别是当刘祥丽得知刘运社的不幸婚姻(刘运社当时隐瞒了自己未离婚的事实)时,不禁对这个老实的男人产生了深深的同情。不久两人商量结婚。为了不使自己的婚姻再有什么闪失,刘运社对这次婚姻格外重视,他提出两人先同居一段时间,如果彼此合适再领结婚证,刘祥丽同意了。

为了他与刘祥丽的感情没有后顾之忧,2001年3月23日,刘运社独自拿着他和王香芬1997年所签的离婚协议书,到白庙乡司法所、民政办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因为都是熟人,民政办竟然就给他办了“离婚证”。拿到离婚证的刘运社很快就和刘祥丽在村里摆酒席请亲戚放鞭炮“结婚”了。

王香芬走进了律师事务所。律师告诉她,《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申请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必须是双方自愿。王香芬还了解到,离婚申请表上要有本人的签字,而她本人对这次“离婚”根本就不知道。“这个证肯定有问题!”王香芬在律师的帮助下,向白庙乡政府提出排除妨害申请,要求乡政府宣布刘运社所领的离婚证无效,并对乡政府有关人员作出处理。

乡政府工作人员也感到事态严重,很快对此进行了调查。5月27日,王香芬接到了乡政府的一份决定书,决定书上明确写道:刘运社的行为属于骗取离婚登记,故收回刘运社已领取的离婚证并处以100元的罚款,同时宣布王香芬与刘运社的婚姻合法有效。王香芬悬着的一颗心落了地。

赶不走丈夫的“新娘”,上法庭讨说法

收到乡政府的决定,按说事情也明了了。但王香芬又遇上了更加尴尬的问题——刘祥丽还住在她家。

王香芬流着泪先后找刘运社和公婆商量让刘祥丽离开的事,可刘家人对她根本不理不睬。无奈,王香芬只好找到刘祥丽好言相劝。哪知刘祥丽说:“我一个大姑娘与他住了这么长时间,难道就这么算了?”王香芬拿出了自己打工挣的钱对刘祥丽说:“好妹妹,这是我打工挣来的1000元,我也舍不得用,就算我们对你的赔偿吧。”但刘祥丽对此根本不屑一顾,反倒劝起了王香芬:“你和刘运社过不到一块,他现在也对你死心了,与其这样,你为什么不趁早离婚成全我们呢?”话不投机,两个女人大吵了一架。

王香芬本想再次寻求法律支持,但怕人笑话,又怕闹起来使刘运社与自己的关系越来越远。她开始了以自己的方式拯救婚姻的行动。从此王香芬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收拾房间,打扫院落,做饭,喂猪,对公婆极尽孝心,对刘运社和刘祥丽也是和颜悦色。她希望用自己的委曲求全打动丈夫和公婆的心,感化刘祥丽。从此刘运社过起了“一夫二妻”的生活。

但是两个月过去了,王香芬的“忍辱负重”并没有产生任何效果。刘祥丽不但丝毫没有要走的迹象,而且与刘运社似乎更加亲密。公婆也根本不领她的情,相反对刘祥丽关怀有加。而更让王香芬无法容忍的是,刘祥丽对她也是一副看不起的样子。在王香芬看来,自己倒像是刘家雇来的保姆!在尴尬与屈辱中生活了两个月后,忍无可忍的王香芬一纸诉状将丈夫和刘祥丽告上法院,要求法院认定二人重婚。

这注定是一次特殊的审判。受理此案的户县人民法院非常重视,进行了大量的庭前准备工作。2001年8月27日,王香芬诉刘运社与刘祥丽重婚一案开庭审理。开庭时,作为刑事自诉人的王香芬和代理人——户县民众法律事务所律师华伯让、刘志振坐在法庭一侧,刘运社和他的新任“妻子”刘祥丽坐在被告席上。三方在法庭上的见面多少有些尴尬。

法庭上,王香芬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要求法院追究刘运社和刘祥丽的重婚行为,并承担刑事责任。刘运社认为自己没有构成重婚罪,理由是自己不懂法,乡政府就给办了离婚证,以为拿了离婚证就可以结婚了,而且刘祥丽与自己并没有领结婚证,不构成重婚。而刘祥丽更是振振有词,她认为自己也是受害者,因为看到刘运社已经领了离婚证,没有想到这个证是刘运社通过不正当手段领的,也认为自己没构成重婚罪。

法庭经合议认为,刘运社在妻子王香芬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欺骗的手段骗取了离婚证以达到与他人结婚的目的,且事实婚姻成立,构成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刘祥丽因不知情,故免于刑事处罚。

赢了官司后的尴尬和悲凉

王香芬状告丈夫重婚一案,引起了中央电视台的关注。2001年9月18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组对王香芬进行了采访。采访后,她就被刘家人赶出了家门,暂住亲戚家。

2001年9月20日,不服一审判决的刘运社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中院认为此案的判决不妥,驳回重审。2001年12月11日,户县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在双方代理人辩护之后,法庭宣布刘运社重婚罪成立,但鉴于乡政府也有过错,对刘运社免于刑事处罚。同时对王香芬要求刘运社赔偿精神损失一项,不予支持。

法院判决不久,当刘运社刚想喘口气时,谁知一直深受委屈、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刘祥丽却一纸诉状又将刘运社推上了被告席。诉状称,刘运社采取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了她的信任,导致自己在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人格屈辱中与其“结婚”了两个月,对她本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要求刘运社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5万元。

刘运社夹在两个女人中间痛苦万分。为了应付这一场又一场的官司,他好久都没有正常干活了,再说盖房还欠了一屁股债,哪还有钱?鉴于刘运社的家庭困难,经法院调解,刘祥丽同意刘运社赔偿自己2000元人民币。而赔偿金还是刘运社卖了家里的粮食才凑够的。刘祥丽走时,这对昔日感情甚笃的情人都不禁有些凄然。

刘祥丽走后,王香芬又回到了刘家,她希望刘运社能回心转意,与她再和好。但经过了这么多风雨后,刘运社对自己与王香芬的婚姻已不抱任何幻想。这对昔日的怨偶已很难再和好。2001年12月16日,满腹悲伤的刘运社孤独地踏上了南下打工的列车。不久,王香芬又一次被刘家人赶出家门。刘家人已无法容忍这个儿媳。

2001年12月28日,记者再次赶到白庙乡罗堡村,刘运社家的楼房空荡荡的已失去了往昔的生气。而王香芬在被刘家赶出来后,一直带着六岁的女儿住在村外果园的一间四面透风的小房子里。记者问到她今后的打算,她一直搂着女儿沉默不语,眼里涌动着悲伤的泪水。看记者要走了,她忽然喃喃地说:“我只想讨个说法,争回丈夫,没想到……”“既然这样为什么不离婚呢?”王香芬痛苦地摇了摇头。再过三天就是元旦了,新的一年又将重新开始,这对不幸的母女又将何去何从呢?

面对这样的结局,笔者的心情非常沉重和压抑。如果刘运社和王香芬能够正确处理自己的感情和家事,如果乡政府不那么草率,如果王香芬在婚姻死亡后能理智地离婚,也许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如果只是如果,它对当事人的一生都会留下难以抹去的阴影。(责编关山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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