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荡在另类空间的幽灵
2001-11-27于威
于 威
一切仍是太快,人们还难以对9月11日发生的恐怖事件做出清晰、准确的判定。但是既然人们把对世界贸易中心和五角大楼的袭击称为恐怖行为,将其与政治上的暴力行为置于同一名称之下,那么我们就有必要搞清楚它的概念。这次事件是彻头彻尾的恐怖主义行径,但也是我们前所未见的恐怖主义。
恐怖主义的由来
恐怖主义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在公元一世纪罗马人统治巴勒斯坦时期,一个号称“狂热者”的犹太人组织就在拥挤的人群中随意地制造凶杀。历史学家约瑟夫斯写道:“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制造恐慌……比不幸事件本身更为惊人的恐慌;在战场上的每个人,每个时刻都有可能死亡。”“狂热者”希望借此让犹太人中的主张温和路线的人们不敢出声,从而掀起反抗罗马的起义。他们的策略成功了,最终导致了一场灾难性的叛乱,并以反叛者在马萨达山峰上集体自杀为结局。
与此相似,从1090年到1275年,一个名叫“暗杀者”的什叶派穆斯林组织想通过对逊尼派对手的突如其来的谋杀,来实现对伊斯兰教的“净化”。在犯下罪行后,“暗杀者”自愿受捕接受死刑,并以成为“烈士”为荣(奥斯玛·本·拉登说他视“暗杀者”的创始人哈桑·伊本·奥萨巴赫为英雄)。在中世纪时,基督教徒们也采取类似的行为,教派间为争抢教堂彼此用暴力的手段对付教士和贵族。
“恐怖主义”这个词语本身来源于法国大革命期间的“恐怖统治”(1793~1794年)。那时候,罗伯斯庇尔和他率领的雅各宾党人以大革命的敌人的名义搜捕处死了12000人,其中多数人纯系无辜。由于雅各宾派掌握了法国的政权,按照我们当今的定义,不应该把他们称为“恐怖分子”,但是,他们用改造社会的名义运用暴力清除异己的行为为后来的起义者提供了效仿的模式。
在19世纪和20世纪早期,雅各宾派的幽灵在俄罗斯、欧洲和美国各地徘徊。虽然一些无政府主义者宣称放弃暴力,但无政府主义的确曾扮演过杀手的角色。1901年,利昂·乔尔戈什枪杀了威廉·麦金利;1892年亚历山大·伯克曼试图杀害钢铁大王亨利·弗里克;1881年,俄罗斯无政府主义者暗杀了亚历山大二世。这些暗杀活动以及1898年发生在芝加哥干草广场的爆炸事件都成功地实现了他们的短期目标:扩大知名度并引发恐慌,但是发起叛乱的长期目标无一能够实现。
恐怖主义的新面孔
恐怖主义在20世纪中期有了新的发展。在今天的埃及、印度尼西亚、以色列、肯尼亚等地居住的贫民掀起旨在反抗殖民政权的叛乱。与其无政府主义的先行者一样,他们使用剧烈的、恶毒的方式来引起关注。这些行为在本质上仍然属于反叛战争。举个例子,在40年代,一个被巴勒斯坦人有时称为恐怖主义者的名为“伊尔根”的犹太复国组织,炸毁了耶路撒冷的大卫王酒店,这次行动并非突发奇想,而是因为酒店里居住着英国殖民政府官员。这样的暴力活动虽然残酷无情,但受害者很少是随机选择的。
但是,这类叛乱与反抗殖民统治的解放运动相距只有一小步,而后者被普遍视作现代恐怖主义的源头:阿尔及利亚的国家解放阵线首次使用了大规模以平民为打击目标的手段。1956年,在法国政府处死了两名阿尔及利亚叛乱者之后,国家解放阵线在三天里杀死了49个法国人。这一组织的恐怖分子攻击的目标是海滩上的咖啡馆,他们很清楚此举将殃及无关的家人甚至包括儿童。他们希望让殖民主义付出无法承受的代价,而且他们成功了。
国家解放阵线的行动激发了另外一些人的灵感:巴斯克和魁北克的分离主义者、巴勒斯坦和爱尔兰的民族主义者、非洲和拉美的左派革命运动分子。到了60年代,以平民为目标播洒恐惧以夺取政治权力的行为日渐猖獗,甚至出现在发达国家中。
但是那个时代的西方恐怖主义,与中东的暴力事件相比还是相形见绌。在60年代和70年代,相互对抗的巴勒斯坦与以色列彼此间采取了各种恐怖主义行动,包括劫机和人质事件。1968年巴勒斯坦一组织劫持了一架以色列飞机,制造了世界上第一起商用飞机劫机事件。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今天的巴勒斯坦政府已经放弃使用恐怖手段来达到政治目标,但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又接踵而来并蔓延整个中东地区。
美国:新恐怖主义最大的敌人
1979年伊朗革命标志着原教旨主义的肇始,中东恐怖主义的策划者四处散播印有其组织名称的宣传单,比如哈马斯组织和伊斯兰圣战组织等。这些组织不仅反对阿拉法特与以色列进行的和平谈判,而且玩起了更大的游戏:他们把目标直指美国,不仅因为美国支持以色列,还因为美国是他们视为邪恶的西方价值观的最大拥趸。
已经有了20年历史的原教旨主义,标志着恐怖主义又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与六七十年代的恐怖主义不同的是,针对美国的袭击不再是世俗的,而且具有宗教性质的;与爱尔兰共和军等民族主义恐怖行为不同的是,他们的目标不再是让强权国家屈从膝下。这种恐怖主义既不是反叛战争的一部分,不是无政府主义的一种革命形式,也不是像雅各宾派那样对国家政权的野蛮运用。
在最近几年里,由本·拉登发动的若干次袭击已经可以证明,这类恐怖主义的动机完全符合原教旨主义者不可动摇的信仰:摧毁美国是神所赋予的使命。因为这种形式的恐怖主义不再具有政治目标,因此国际舆论所能产生的效果微乎其微。
恐怖分子的“蜂窝”结构
恐怖分子之所以能够避开美国情报机关的耳目,实施了对世界贸易中心和五角大楼的袭击,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其被称为“蜂窝”(Cell)的组织结构。
最早使用秘密的“蜂窝”结构来策划阴谋的人是拿破仑时代的路易·奥古斯特·布兰奇。“蜂窝”组织基于一个简单的原则:将一个大组织分拆成很多由多人组成的小组织,并且按照每个“蜂窝”的需要划分信息,这样,即使某个“蜂窝”叛变或出现其他的问题,大组织仍可以生存下去。
在19世纪80年代,俄罗斯、爱尔兰、德国和瑞士的无政府主义者都曾因对手难以渗透而使用过这种组织方式。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调查表明,本·拉登也效仿了这种方式。即使美国的情报机关事先捣毁对“9·11”袭击负有责任的一个“蜂窝”,他们能够了解的也只是袭击的日期,但无法得到进攻目标或进攻手段的确切信息。
用于“计划”或者“支援”的“蜂窝”的成员不会多于十人,通常来自伊斯兰国家,主要负责筹措资金。他们可能还要为负责“执行”的“蜂窝”成员提供驾驶执照、现金、信用卡和住宿,当然还包括制造炸弹的原料。名为“冬眠者”或者“潜水艇”的“蜂窝”成员,可能在目标国家生活居住多年,在起事之前不做任何违法之事。根据本·拉登的一位前任助理的说法,在美国有上百个“冬眠者”,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几名“9·11”事件的嫌犯在FBI并没有记录的原因。
“执行蜂窝”完成一次袭击的最终阶段,他们将使用由其他“蜂窝”提供的资源。“9·11”事件中的几位劫机嫌疑人就是在8月份进入美国国土的。
“执行司令官”可能会在袭击前的最后一刻才到来。他们可能是散布在各地“蜂窝”与更高一级的组织间惟一的联系人。“司令官”也许本身并不会亲自执行袭击,而且经常在恐怖袭击发生前离开目标国。恐怖主义专家们确信,一定有一位“司令官”目睹了“9·11”袭击,并在美国本土内的其他“峰窝”成员的帮助下逃脱。恐怖分子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是一群疯子或者狂人,负责对世界贸易中心实施第一次恐怖袭击(1993年)及策划美国驻肯尼亚大使馆爆炸事件的“司令官”都上过大学,能讲多种语言,电脑水平高超,而且至今逍遥法外。本·拉登在这次袭击中的角色可能仅仅限于挂名负责人、资助者和宣传员。
在反思9·11恐怖事件时,因为身在金融界,鉴于这个事件的组织者所表现出来的高度的组织性和专业性,我忽然想到,恐怖组织中也许会有专业的金融人士,将9·11恐怖事件作为一个恶性的做空行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大捞一把,而这恰恰也表露出当前国际经济金融体系的严重缺陷。
假如:9·11恐怖事件是一个恶性做空行为
如果9·11恐怖事件是一个被恐怖分子充分利用的、对于美国乃至全球金融的恶性做空行为,那么,当前已经难以被各国主动监控的国际金融市场就在事实上成为了恐怖分子的提款机。
可以想象(但是我衷心希望没有成为事实),恐怖分子在精心筹备了罪恶的恐怖行为方案后,必然会预计到这些恐怖活动的实施会对美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形成剧烈的冲击:美元必然会受到空方力量的剧烈打击,股票市场会显著缩水,保险业会陷入困境,全球资本流动会出现变化……这些基本的市场走势预期,都蕴藏了巨大的盈利机会。
在股票市场上,恐怖分子在预计到即将实施的恐怖行为可能导致全球股市大跌之后,就可以在股票市场大量卖空。仅仅以9月12日全球主要股票市场的下跌幅度看,一般都是在7%左右,其间蒸发的市场价值达到数万亿美元之高。恐怖分子仅仅利用股票下跌的预期就可以大获其利,不必说还可以动用卖空、期货等杠杆工具了。与此相对应,恐怖分子也可能会在有避风港功能的债券市场先行买入。
在外汇市场上,恐怖分子可以卖空美元,而随后美元汇价在恐怖活动打击下的大幅下滑,无疑为这种可能的投机行为提供了盈利的机会。
在保险市场上,恐怖分子可能会大量卖空保险公司的股票,或者利用可能导致的保险公司的经营困境发掘内在的盈利机会。事实上,世界贸易中心大楼遭袭击所造成的损害,将引发有史以来最昂贵的理赔事件。全球大型保险公司估计保险赔偿额会超过100亿美元。
在石油和黄金市场上,恐怖分子可能会利用恐怖行动可能导致的石油和黄金价格的大幅上涨来获利。
我不能想象,如果这些罪恶的恐怖分子不仅是老练的恐怖活动方法的制定者,同时也是老练的国际金融市场的投机方案的制定者,那么,他们可能利用这个罪恶的恐怖活动所获得的利润将是怎样高的一个天文数字。如果他们能够获得由这个恐怖活动带来的高额利润,他们将不仅能够弥补筹划整个罪恶的恐怖活动所需要的开支,还可能酝酿下一次的新的恐怖活动。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我们目前采用的这个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以致于可以成为恐怖分子的潜在的提款机?
9·11事件为何能使国际金融体系大幅波动
美国9·11恐怖事件迅速演变为国际金融体系的大幅波动,除了美国经济本身正好处于十分敏感的结构调整阶段、美国经济在全球经济中的影响相当显著之外,国际经济金融体系存在的许多内在缺陷也是重要的原因。
据初步统计,目前国际游资的规模超过7万亿美元,全世界每天跨越国界的货币流通量平均约为1.5万亿到2万亿美元,比10年前增加了10倍。这种跨国界的货币流通量已达到全世界每天新增GDP产值的700倍,是全球股票市值总额的10%。这些投机资本的一个较小的部分就可能对一个中等经济规模的国家形成显著冲击。与各国有限的外汇储备等传统的抵御工具相比,国际资本的巨额流动和国际金融投机活动的规模远远超过许多国家的抵御能力,而且目前我们也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
同时,各国经济的相互依赖性空前加强,于是,经济波动和危机的国际传染便成为经常性的而且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任何一个国家的内部失衡都会反映成为外部失衡,进而很快影响到与其具有紧密贸易和投资关系的国家,最后极有可能将所有国家不同程度地引入失衡与危机的境地。
在9·11恐怖事件爆发之前,美国正在为是否坚持、能否坚持近年来制定的强势美元政策而争论,而强势美元政策在多年来为美国以极低的成本吸收了大量的国际资本,这些国际资本的流入弥补了美国持续的经常项目的逆差。在强势美元政策之下,美国就像一个惯坏了的孩子,可以不负责任地滥发货币、同时以这些滥发的货币向全球各国购买所需要的各种商品,支撑高消耗的美国经济。
事实上,在讨论这些问题时,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承认,当前的国际货币体系是不对称的、是倾向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而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或者说,迄今为止的国际金融体系是以发达国家的利益为基础形成的,本身既没有反映发展中国家的现实,又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体现这种不平衡的地方很多,如:主要的国际货币都是发达国家的货币,发达国家通过发行国际货币就可以获得大量的铸币税收入,而本来外汇资金短缺的发展中国家还需要用宝贵的资源来换取这些国际货币、并且以极低的回报以外汇储备的形式保存起来;在国际范围内发挥支配作用的都是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如跨国银行、投资基金等)等,这种国际货币体系的不对称,会加剧全球金融体系中的不平等现象,也会加剧全球经济波动。
尽管国际金融界也讨论过所谓国际货币体系的改革问题,不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经济实力往往还是最终的决定因素。从发展趋势看,当前的这种有利于发达国家的国际货币体系还将延续下去,近期内发展中国家也难以奢望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中获得实质性的益处,关于改革国际货币体系的争论更多的还会是一种学术性的探讨而已,全球化的实质就是全球范围内的市场化,在市场中是以资本和实力来说话;发展中国家目前试图期望国际金融组织在全球化进程中注重建立所谓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使大多数人获益,进而要求国际金融组织公正地代表全球经济发展的根本利益,确立专业准则,恪守政治中立;但是,在当前的格局下,这对于国际金融组织显然是一种苛求,因为一些主要的国际金融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本身就是以最为典型的市场化的方式——股份制的组织形式来建立的,拥有绝大部分股权的发达国家自然占据支配地位。发展中国家在这种状况下能够做的,只能是呼吁和争取。其实,改革的进程不应该完全由发达国家主导,必须由发展中国家参与,期待发达国家一定要认真考虑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呼声。
只要这种不对称的国际货币体系依然存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因为这种不对称的国际货币体系而扩大发展差距的可能性就始终存在;在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难以取得改革共识之前,这种以美元为主导的国际货币体系始终会成为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向广大发展中国家汲取资源的渠道和途径之一。9·11恐怖事件之所以导致美元汇率的大幅波动,正是因为它触动了当前国际货币体系的这个痛处。
不仅仅在金融领域注重合作与尊重
美国9·11恐怖事件爆发之后,主要国家为了避免酿成国际性的金融危机,都表现出极大的合作精神,如G7集团(即七国集团)的财政部长和央行行长们发表了联合声明,保证共同努力,为任何面对挤兑压力的银行提供足够的现金。G7集团的财政部长们表示:“我们保证不让这场悲剧演化成为世界经济崩溃的催化剂,”“邪恶的行动不会削弱市场。”美国和欧洲等商定在货币政策等方面采取协调行动。
显然,不管愿意不愿意,我们已经进入一个互相依存的时代,9·11恐怖事件及其对全球金融体系的冲击则进一步提醒我们:积极开展各个国家之间的合作,充分尊重各国在国际经济体系中的权益,也是下一阶段必需关注的课题,而这一课题决不仅仅局限在金融领域。
因此,由9·11恐怖事件导致的全球经济金融体系的恐慌看,我们不能仅仅局限在此次事件的暂时影响,因为这种事件毕竟只是具有短期性的冲击。我们也不能仅仅局限于寻求缓解这一次事件可能导致的影响,不能忙于为缓解政治压力而着重报复。我们更为需要的,是深入思考这一事件形成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根源,考虑形成这一事件及其经济金融冲击的客观机制,并积极采取治本性的措施,强化国际合作与国际沟通,保持对不同文化的基本尊重和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基本保护。
△(原载《经济观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