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几种趋势
2001-09-15张福生
张福生
国务院批准的“教育部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至2010年要把我国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由原来的8%左右,提高到15%。根据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这一发展目标还有可能被提前。在短短的10年间,要使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翻一番,实现由精英型阶段向大众化阶段的历史性转变,高等教育改革就必须有所突破。笔者认为,根据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高等教育将面临以下几方面改革。
一、高等教育文凭制度向学校文凭制度转变
我国目前实行的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具有明显的国家色彩。具体表现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的文凭发放,采取按统一标准严格审批的制度,经国家批准发放的同一层次的高等学历文凭在理论上具有同质性。我国现行的各种人事政策也正说明了这一点,无论是国家重点大学的毕业生还是地方大学的毕业生,无论是普通高校的毕业生还是成人高校的毕业生,只要取得了同一层次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文凭,在同一单位中就可获得相同的国家待遇。如此,从形式上来看,尽管高等学校还是文凭发放的主体,但事实上国家成为高等教育质量的最终责任人。在高等教育的精英型阶段,高等教育具有高度统一性,各高等院校十分相似,国家按共同的学术标准来管理规范高等教育事业。这无疑是正确的。但高等教育进人大众化阶段以后,高等教育将在规模、教育观念、功能作用的发挥、课程和教学形式、以及学校管理、学术标准等方方面面发生本质性的改变。人们逐渐将把接受高等教育看作是一种权利,社会的人才观念也将由现在的精英领袖人才观转变为大众化一技之长的人才观,由劳心者至上的人才观转变为行行出状元的人才观。接受高等教育成为人们追求成功的必要经历,而不是一种身份标志。高等教育更加模块化,课程更加灵活,更加容易接受,并且在主要领域或高校之间更加容易流动。高等教育将出现精英模式和大众化模式并存的局面,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多样性的特点。由国家确定统一的高等教育质量标准的做法必将难以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趋势的客观需要。
我国高等教育向大众化阶段发展的一个主要制约因素就是穷国办大教育。要使我国高等教育由精英型向大众型转变,仅靠国家财政投入是不可能做到的,必须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形成国家、社会齐心协力共办高等教育的良好局面。而要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大发展,就必须为民办高等学校的成长壮大创造一个适宜的政策环境,其中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妥善解决民办高等学校的文凭为社会所承认的问题。学历文凭问题成为影响民办高校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必须淡化高等教育文凭制度的体制和行政色彩,改变人们对民办高等教育不正规、低人一等的偏见,妥善解决社会普遍持有的民办高等教育不被国家承认学历的认识问题,给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创造一个适宜的良好环境,使其在穷国办大教育、推进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教育具有双重属性。它除具有公共服务、公平分配社会教育资源、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这一属性外,还具有产业性。也就是说,教育并不是一个消费部门,而是一个人才资源和知识的生产部门,高等教育尤其如此。在知识经济已初见端倪的今天,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资不是消费性投资,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生产性投资;高等教育投资可以得到回报,受益者应部分负担或者全部负担教育成本。高等教育在某些范围、某种程度上已经出现了产业化运作模式,教育市场客观存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校的牌子就是他所“生产”的特殊“产品”的商标,代表着特定高校的教学特点和教育质量。在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下,高校也必将会像企业一样,珍惜自己的社会形象,严格把好教育质量关。高等教育的文凭发放制度向学校文凭制度转变是符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要求的。
实行学校文凭制度,高等教育质量的最终责任人将由国家转变为学校,学校将切实承担起保持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责任。这有利于高校更好地树立名牌意识、竞争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名牌高校脱颖而出;有利于进一步深化高校改革,促进高等教育资源的化优配置;有利于社会对高等教育质量的检验和监督,将有力推动我国以精英式高等教育和大众式高等教育并存为特征的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高等教育的办学规模由计划管理向市场调节转变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高等教育实行“统包统分”的政策,肩负着为国企培养高级建设人才的重要使命,被列入国家义务教育的范畴。由于国家要在高校现有办学设施的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对各门类人才的需求情况和能够投入高等教育的资金数量,来安排高等教育计划,因此高等教育的办学规模实行计划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党的十四大决定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等教育改革也顺应了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一是逐步取消了高校学生“统包统分”的政策,学生必须负担部分或全部高等教育的成本;由国家统一分配毕业生就业转变为个人通过人才市场自主择业。二是允许社会力量举办高等教育,打破了高等教育机构体制上的界限,拓宽了高等教育的资金投入渠道,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发展。这些改革实践,为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由计划管理向市场调节的转变扫清了障碍。
首先,高校毕业生的市场化就业,使高校招生规模与国家分配就业岗位脱钩,政府解除了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直接责任。随着我国劳动人事制度的深入改革和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到来,接受高等教育已不再是获得某种身份或地位的象征,而是人们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增强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人们将更多地从个人兴趣爱好、就业需要和经济承受能力来决定是否接受、何时接受以及接受何种层次的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消费的个人色彩将更加明显,高等教育的市场需求将对高校的办学规模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
其次,高等教育的产业化属性,使高等教育的资金来源多元化。高校学生负担一部分教育成本,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家发展高等教育的财政压力;尤其是民办高校在学生毕业后出路问题上以及缴费上学问题上,开始与公办高校站到了同一条起跑线上,增强了民办高校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大大地促进了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民办高校办学经费来源的社会化,办学行为的市场化,使民办高校在满足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方面能够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已批准37所民办高校开展学历教育,北京、西安等不少经济文化发达地区都已出现了万人以上规模的民办高校,民办高校甚至已成为西安市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可见,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蕴藏着很大的发展潜力,它必将成为推动我国高等教育办学规模市场化调节的一支重要力量。
高等教育正从“象牙塔”走向平民化。高等教育市场的大规模扩张,必定是一个市场机制发挥主要作用不断调控高等教育市场需求和高等教育供给能力的过程,而不会是一个计划的过程。随着这种进程的加快,高等教育供给和需求之间的矛盾将逐渐地由主要是数量上的矛盾转变为主要是结构上、层次上和培养质量上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只能通过发挥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途径来解决。
三、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主体及标准向多元化方向转变
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由其组织的评估”,可见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是高校教育质量评价的权威部门。尽管国家没有排除社会机构对高校教育质量的评价资格,但事实上这些机构对高校教育评价所发挥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知识经济时代即将到来。作为顺应历史潮流的前奏,全社会的教育观念、教学手段和教育模式也在发生明显的变化,素质教育越来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终生学习的思想正在成为人们的共识;现代教育技术的飞速发展,使教育形式完全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现代远程教育已在全国多所大学试点开办;民办高等教育无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些都说明我国高等教育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变革。目前我国高校正在由简单的学科结构向学科结构多元化转变;由仅重视教学向既重视教学又重视科研和社会服务转变;由仅培养一个学历层次的毕业生向培养多学历层次的毕业生转变;由仅重视职前培养向职前职后相沟通转变;由仅重视学科专业教育向逐步加强文化素质教育方向转变;教学管理由严格的计划性向不断增强灵活性和学习自主性转变。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多样化、办学功能的多样化、规格层次的多样化和管理模式的多样化,都表明高校的质量标准要多样化,对高校的质量评价要民主化和社会化。
承认高等教育的多样性,我们才能接受对高校教育质量评价主体及评价标准的多元化,才会认同高校教育质量主要反映了一种学校行为,而不是国家行为,才有可能实行高校文凭制度的学校化,进而实现高等教育办学规模的市场化,最终达到向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转变的目的。
作者系海南广播电大财经部主任、讲师(海口5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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