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争取人权的斗争
2001-03-10邱远猷
邱远猷
一
邓小平指出:"从鸦片战争起,中国由于清王朝的腐败,受列强侵略奴役,变成了一个半殖 民地半封建国家。""欺负中国的列强,总共大概是十几个,第一名是英国,比英国更早, 强租中国领土澳门的是葡萄牙。"①它们从1840年起到1949年的110年间,先后发动了大 小 数百次侵略战争,强迫旧中国反动政府签订了1100个不平等条约(平均每年10个),严重侵犯 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并勾结中国封建势力,相交为恶,剥夺了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正如邓小平所说:"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一个多世纪内,处于被侵略、受屈辱的状态。" "中国从鸦片战争起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人成了世界著名的东亚病夫。"" 一个多世纪以来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包括美国在内)的侵略使中国人民遭受的损失有多大! 所以,他们说人权是没有资格的。""搞强权政治的国家根本就没有资格讲人权,他们伤害 了世界上多少人的人权!从鸦片战争侵略中国开始,他们伤害了中国多少人的人权!"②在 帝国主义时代,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史条件下,中国外无"国权",内无"民权" ,中华民族面临着亡国灭种的严重危险。因此,中国人民的首要任务,就是要争生存权,而 争生存权首先就要争取国家独立权。捍卫国家主权成了维护人权的基本条件。事实上,从资 本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破坏中国独立主权、侵害中国人民人权的那一天起,外争"国权"即 反对帝国主义霸权、捍卫国家主权的斗争,内争"民权"即反对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主要社 会基础和同盟军中国封建主义、争取人民生存权的斗争,就开始了,并逐步走向高潮。伟大 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是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的、正规的、完全意义上的资 产阶级民主革命。他所领导的争取人权的斗争,是中国近代前期中国人民争取人权斗争的高 潮。孙中山为中国近代争取人权的斗争,作出了积极贡献,不愧是真诚的 民主人权斗士。但是,由于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以及中国人民的敌人,主要 是外国帝国主义侵略者太强大了,辛亥革命最后从胜利走向失败。邓小平在总结这段历史时 说:"中国从鸦片战争起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从那时起的近一个世纪,我国有识之 士包括孙中山都在寻求中国的出路。孙中山开始就想学习西方,所谓西方即资本主义。后来 ,孙中山觉得资本主义西方不行了,提出以俄为师,学习十月革命后的俄国,开始了国 共合作,导致北伐战争的胜利。"③
二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在其帮助制定的《中华女界联合会纲领》中,首先提出:"在民 族生存权的理由上,我们须与外国帝国主义者之侵略奋斗。"④在1922年7月的"二大" 宣言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彻底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 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使之 成为"真正民主共和国"⑤。中国共产党彻底反帝反封建民主革命纲领的制定和"二大" 宣言的发表,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人权观得以基本形成。因为它首先阐述了争取民族自 决权的头等重要意义,以及外争"国权"与内争"民权"的辩证统一。
"二大"宣言,概述了鸦片战争以来几十年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历史,认为中国在政治上、 经 济上、军事上、文化上无不受帝国主义列强的控制和奴役。宣言指出:"帝国主义的列强在 这 八十年侵略中国时期之内,中国已是事实上变成他们共同的殖民地了,中国人民是倒悬于他 们欲壑无底的巨吻中间。"针对西方资产阶级所宣扬的那套平等、自由、人权理论,宣言指 出:"帝国主义者们还口口声声唱什么民族平等、民族自决和人类平等等好听的名词,想把 资产阶级掠夺无产阶级的资本帝国主义的强国压迫弱小民族的行为,轻轻隐瞒过去。但是中 国人民受了这九十年被压迫的经验,却最易了解帝国主义者所宣称的平等和自决是什么意义 。而且也容易了解只有打倒资本主义以后,才能实现和平和自决。"宣言认为,中国劳苦大 众的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将自己从帝国主义压迫下解救出来这条"唯一的出路"⑥。在 这里,中国共产党冲破了以前所有资产阶级人权思想家所阐述的人权观的狭隘性与局限性, 首先阐述争取民族自决权即争取"国权"的理论意义,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世界人权理论 。中国共产党认为,个人权利与民族自决权,民权与国权,绝非相互矛盾、彼此排斥,而是 密不可分。尤其是像中国这样一个遭受帝国主义侵略,受到帝国主义控制的半殖民地半封建 国家,民族自决权的实现,对个人权利的实现,不仅不是限制和否定,相反却提供了最基本 的前提和保证。没有国家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哪来人民个人的生存与发展权。没有国权也就 不会有民权。这样,中国共产党终于找到了从争取实现民族自决权入手,到争取实现个人解 放这样一条解决中国人权问题的道路。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人正确地抓住了"国权"这个解 决中国人权问题的最根本的环节,才能使之在各种救国势力、各种救国方案中脱颖而出,将 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的新中国"的光辉目标摆在了世界面前。邓小平继承和发展 了中国共产党的这一人权观,进一步明确地指出:"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 权。"⑦"国家的主权……始终放在第一位"⑧。
三
在中国共产党这一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指引下,中国近代争取人权的斗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
在党领导的劳动立法运动中,1922年"五一"劳动节,毛泽东在《更宜注意的问题》一文中 提出要注意劳工的三件事,即:"劳工的生存权"、"劳工的劳动权"和"劳工的全收权"⑨。同年8月,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拟定公布的《劳动立法原则》和《劳动法案大纲》提 出:"保障"工人"政治上之自由权";承认"劳动者之团体的契约缔约权";"承认劳动 者之国际的联合"权;要求"改良经济生活";要求"参加劳动管理";要求实行"劳动补 习教育"10。9月,毛泽东在领导安源煤矿工人大罢工时提出了"哀而动人"的口号 :"从前是牛马,现在要做人。"这就是用通俗生动的语言,提出了中国人民争取人权的正 义要求。
与之呼应,中国共产党还在全国各界人士中发起"民权运动"。1922年10月15日《先驱》发 表《民权运动大同盟宣言》,提出四大目标:(1)集会结社言论出版有绝对自由权;(2)普遍 选举;(3)劳动立法;(4)男女平等。并创办《民权》周刊广为宣传民主与人权,要求实行自 由选举,要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并组织了多次斗争活动。
1922年2月2日,京汉铁路总罢工委员会发表宣言,号召全体工人阶级"为争自由而战,为争 人权而战"11。在"争自由、争人权"的口号鼓舞下,罢工工人高喊着"还我们的 自由"的口号冲向警察署。
1924年,中国共产党多次发表《对于时局的主张》12,提出"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 "、"保障人民……的自由权"、"规定最高限度的租额"和"八小时工作制";号召召开 国民会议。孙中山积极响应,在1924年11月10日《北上宣言》中明确宣布:对内要"推倒军 阀",对外要"推倒军阀赖以生存之帝国主义","取消一切不平等之条约及特权" 13。
1925年6月香港大罢工中,发表宣言,指出:"中国自鸦片战争之后,帝国主义除了经济的 政治的文化的侵略以外,还要加以武力的屠杀,是可忍,而孰不可忍!……我们为民族的生 存与尊严计……愿与列强决一死战。"141926年中国共产党在纪念"五卅"运动一 周年时,提出"民权自由、衣食住、土地、和平"四大口号,作为当前急应实现的革命任务 ,并指出:(一)无产阶级、农民群众、城市小资产阶级得到政权自由,这是革命的基本职任 。(二)衣食住应交给从事生产的工人。(三)土地应交给农民和士兵。(四)停止屠杀工农群众 的战争,实现和平,防止战争对经济的破坏。这些要求集中起来,就是争取中国人民的生存 权,实现最基本的人权。
1927年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以后,中国共产党为了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 本主义的革命进行到底,开展了两条战线的斗争:一条战线是在国民党统治区,同摧毁人权 的封建买办的法西斯统治进行斗争。譬如,1936年11月,上海爱国人士沈钧儒、章乃器、邹 韬奋、李公朴、沙千里、史良、王造时"七君子"被国民党政府当局以"莫须有"的罪名, 逮捕入狱。以后又无理"通缉"在国外讲学的著名爱国教育家陶行知。针对此暴行,中共中 央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于1936年12月1日发表通电,提出"停止内战,一致抗日" ,要求国民党政府"开展人民抗日救亡运动,实行言论、集会、结社的民主权利,立即释放 政治犯及上海各爱国领袖"。另一条战线是领导中国人民走"工农武装割据"的道路,举行 武装起义,开辟革命根据地,创建人民民主政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譬如,在革命 根据地里,1931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 和国,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 民主宪法,也是党领导人民进行彻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纲领。其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 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战士及一切劳苦民 众;政权组织形式是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消灭封建剥削,彻底改善农民生活;赶走 帝国主义在华势力;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有平等权、参政权、参军权、民主自由权、信教 自由权、婚姻自主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在苏区,人民人权状况有很大改善。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大规模侵略中国东北与华北。1935年8月1日,中华 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八一 宣言),指出,当今我亡国灭种大祸迫在眉睫之时,呼吁一切愿意参加抗日救国事业的各党 派 、各团体、各民族、各名流学者及一切地方军政机关,共同组织统一的国防政府和统一的抗 日联军,"为祖国生命而战!为民族生存而战!为国家独立而战!为领土完整而战!为人权自由 而战!"15这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人权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反对帝国主 义的侵略,争取中华民族的生存权,为中国人民的集体人权而战。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1937年8月18日,中国共产党发表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针对变 化了的新形势,明确指出:全国人民除汉奸外,都有抗日救国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 武装抗日之自由,废除一切束缚人民爱国运动的旧法令,释放一切爱国的革命的政治犯,开 放党禁。1940年12月24日,著名经济学家马寅初在重庆大学发表要求抗日和民主的讲演,遭 到国民党政府的无理逮捕。12月27日,延安《新中华报》为此专门发表题为《要求政府保障 人权释放马寅初氏》的社论,"坚决要求政府当局释放马寅初氏,要求释放在狱内许多忠实 于国家民族解放事业的政治犯,要求停止一切杀人越货、祸国殃民之特务罪恶行径。我们要 求政府切实保障人权,尊重人民言论出版集会自由权利,实行宪政,实行民主,力求进步, 反对倒退,非如此,不足以动员全民族精神团结共赴国难",赶走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者,还 我河山,捍卫中华民族的独立,恢复沦陷区中国人民失去的生存权。
在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抗日民主政权非常重视人权的实现与保障,不仅规定了凡是赞成抗 日、又赞成民主的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而且还颁布了一些人权立法。1940年7月20日,中 共中央《北方区给鲁西区党委的指示信》明确提出"保障人权,安定民主",作为行政公署 目前应执行的六项工作任务之一。同年9月,《山东抗日民主政权工作》报告提纲提出:" 我们要颁布人权法令条例",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决执行。1940年8月13日,中共中央北方 局提出的《晋察冀边区目前施政纲领》16第6、7条,分别规定了"保障人权"、" 保 障一切抗日人民的财产权"的基本原则。同年12月25日,毛泽东为党中央起草的指示《论政 策》,总结了各地经验,明确规定:"一切不反对抗日的地主、资本家和工人、农民有同等 的人 权、财权、选举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思想、信仰自由权,政府仅仅干涉在我根据地 内组织破坏和举行暴动的分子,其他则一律加以保护,不加干涉。"17
1941年11月《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规定:"保证一切抗日人民(地主、资本家、农民、工 人等)的人权、政权、财政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之自由权,除司 法系统及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其职务外,任何机关、部队、团体不得对任何人加以逮捕、审问 或处罚,而人民则有用无论何种方式,控告任何公务人员非法行为之权利。"纲领还规定: "改进司法制度,坚决废止肉刑,重证据不重口供。对于汉奸分子,除绝对坚决不愿改悔者 外 ,不问其过去行为如何,一律实行宽大政策,争取感化转变,给以政治上与生活上之出路, 不得加以杀害、侮辱、强迫自首或强迫其写悔过书。对于一切阴谋破坏边区的分子,例如叛 徒分子、反共分子等,其处置办法仿此。"18
在上述思想与纲领的指导下,在抗日战争中期几乎所有的抗日根据地或边区,都制定了保障 人权的 专门法规,如1940年11月公布施行的《山东人权保障条例》,1941年4月公布的《津浦路东 各县人权保障条例》,1941年11月23日公布的《冀鲁豫边区保障人民权利暂行条例》,1942 年2月公布的《陕甘宁边区保障人权财权条例》,1942年11月公布的《晋西北保障人权条例 》,1943年2月21日公布的《渤海区人权保障条例执行规则》,等等。上述保障人权的条例 ,到了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老解放区继续执行 。在新解放区又颁布了有关保障人权的新法规。如1948年4月13日公布的《哈尔滨特别市政 府布告--为禁止非法拘捕、审讯及侵犯他人人权等行为事》,1948年5月中原解放区豫皖 苏边区行政公署发布的《各级政府切实保障人权,严禁乱抓乱打肉刑逼供》训令。这些保障 人权的专门性法规虽然由于各地具体情况不同而内容形式有一定差异,但其基本原则 和内 容则是一致的,由于抗日根据地是将人权与政权、财政并提,所以在各个保障人权条例中, 主要规定了对人民各项自由权与民主平等权、特别是人身自由权的保障。其次,有的保障人 权条例中包括了保障财权的规定。
抗日民主政权,还有后来的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制定专门法规以保障人权,在中国人权史 上揭开了用法律形式保障人权的新篇章。它的制定与实施,与共产党的政策、民主政权的施 政纲领的实施一起,保证了根据地、解放区人民建立起从未有过的民主政治,出现了人民享 受充分的民主自由和基本人权、团结战斗的新局面。
四
到了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当解放战争转入大反攻之后,1947年10月10日,中国共产党 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存权,毅然提了著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口号》67 条,其中包括:
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联合起来,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人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 由!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宗教自由!保护华侨!保护外侨!
中国共产党高举外争"国权"、内争"民权"的人权旗帜,领导中国人民经过长期艰苦卓绝 的斗争,终于在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共同纲领》, 把中国人民一百多年来争取人权斗争的胜利成果,用具有临时宪法作 用的这一重要形式肯定了下来,并选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0月1日, 隆重举行了开国大典,毛泽东主席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从此,中国人民 摆脱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的压迫,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真正地站 起来了,第一次真正享受到应有的人权。
邓小平在总结近百年来中国人民争取人权斗争的历史经验时说得好:"中华民族自鸦片战争 以来的一个多世纪,在世界上一直处于卑下地位,人家看不起中国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下,中国人民奋斗了二十八年,打败了帝国主义的侵略,推翻了蒋家王朝。一九四九年,中 国人确实站起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起来,确实改变了中国的面貌。"19 "中国自鸦片战争以来的一个多世纪内,处于被侵略、被屈辱的状态,是中国人民接受了马 克思主义,并且坚持走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道路,才使中国的革命取得了胜利。" B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