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炒作,意欲何为?
2001-02-13贾亦凡
贾亦凡
果真应验了成语“多事之秋”一说,20世纪最后一个秋天确实不太平。原以为“新闻策源地”的中国足球甲A联赛已经结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想必没有什么新闻可资炒作,大家伙可以平平静静地跨入新世纪。谁知,突然爆出了个“毛宁事件”,让不甘寂寞的传媒极尽炒作之能事,一时雷声滚滚,“涛声”阵阵……
毛宁遇刺住院,记者采访被打
11月23日清晨,最早出现在报摊上的《北京晨报》以《著名歌手毛宁昨夜被扎入院抢救》为题,披露了惊人的消息:“昨夜23时许,晨报热线接到刘先生电话:‘毛宁被扎伤,已经送到朝阳医院急诊室了!……23时05分,记者通过电话从朝阳医院急诊室核实,受伤者确是毛宁,一位医生告诉记者:‘正在准备手术。23时30分,记者赶到朝阳医院,急诊室内手术刚刚开始。大门被一个女士看守,禁止无关者入内。问情况概不答复。外面一些人证实,里面接受手术者正是毛宁。”
正当人们还在对此事议论纷纷之时,随后摆上报摊的《北京青年报》又爆出猛料《毛宁被刺身中数刀记者入院采访遭打》:“昨晚10:50分左右,本报两名记者接到读者刘先生打来的热线后,旋即赶往朝阳医院。让记者没有想到的是,刚要采访,即遭到毛宁身边人的殴打。……一位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冲上来,对着本报一同前去采访的女记者就是一记耳光,并将该记者推到墙角,随后转身参与抢夺摄影记者的相机。本报女记者试图将她从摄影记者身边拉开,她又返身打了本报女记者一记耳光,并将记者再次推到一边。……”
此时,新中国首届记者节刚过去不过两个星期,自然引起老记们的愤慨。接连几天,全国媒体一片讨伐声。11月24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本报评论员文章《正常采访权不容侵犯———评记者采访毛宁伤势遭殴打》:“今年以来陆续发生在全国不同地区的殴打新闻记者的事件,不但是对记者人身安全的侵犯,更集中反映了某些人对新闻记者的社会职责和所承担的公共权利的无视。这样的现象如果不能受到社会的谴责和及时的制止,健康、正常的舆论环境就无法形成,舆论监督就不能有效地进行。”
11月23日,北京市记协给《北京青年报》发来慰问信。11月24日,中国记协“维权委”负责人发表谈话,强烈谴责殴打记者的行径,要求严惩肇事者,呼吁全社会为新闻记者的正常采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案情扑朔迷离,事件众说纷纭
毛宁是如何被刺伤的,凶手有何目的?传媒报道版本众多,说法离奇,自相矛盾,而且事后证明,绝大多数报道是捕风捉影,没有任何事实根据。所以,自然让读者无所适从。
11月24日《新闻晨报》发表文章《索尼声称“毛宁被刺与我们无关”》,披露:“有传闻,该事件和毛宁以前的东家索尼声像有关。按照该说法,去年双方约满后,毛宁要带走在索尼声像做的还没有完成的音乐母带,但索尼声像不同意,双方产生矛盾。索尼声像找来中间人调停此事。调停中,双方无法达成共识,言语不合,引起争执推搡中有人刺伤毛宁。”
11月24日《华商报》的消息《毛宁案疑是职业杀手所为》更是耸人听闻:“歹徒穷凶极恶,手法熟练,极像一个职业杀手。毛宁极力躲闪,使得歹徒在刺向他心脏时只刺中了心脏表层,从而幸运地保住了性命。”
11月25日《北京青年报》报道:“昨晚,北京影音艺典公司介绍了22日晚毛宁受伤的经过:11月22日大约晚上八点半左右,毛宁从中国大饭店出来,开车去绿洲录制他的新专辑。当开到东三环中央工艺美院门口的时候,感到口渴即停车从后备厢拿出100元,然后边走边打电话准备去路前方的小铺买矿泉水,这时从旁边走过来一个人向他借火,毛宁感到非常诧异,因为当时他并没有抽烟,在这同时后面又有两个人用刀子抵住了他的腰,并且把他逼到墙角,一边让他掏钱一边开始搜身,搜身的结果是毛宁身上只有100元买水的钱,这三个歹徒非常生气,抢了毛宁的手机。在继续搜身时突然发现了他的车钥匙并欲抢车,毛宁奋力反抗,三名歹徒于是丧心病狂地用刀子在毛宁身上砍了三刀。”
11月27日《天府早报》又有新说法:“有娱乐圈人士认为:毛宁被刺不排除‘圈内人所为的可能,这也正是毛宁以及其身边的人拒绝记者采访的原因之一。”幸亏公安机关破案神速,要不然还不知会冒出多少种稀奇古怪的说法。《北京晚报》11月30日报道:“据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蔚介绍,扎伤毛宁的犯罪嫌疑人叫关铭,今年26岁,辽宁省本溪市人,没有职业,今年3月份来京后经常从事色情活动。据关铭供认,11月22日21时30分许,他来到朝阳区呼家楼北里街心花园继续从事色情活动,在那里关铭与毛宁发生纠纷,持刀将毛宁扎伤。”
北京故事入川,顿成“麻辣火锅”
原以为“毛宁事件”到此应该告一段落了,没想到却低估了媒体炒作新闻的本事。“毛宁事件”发生在北京,况且毛宁又是东北人氏,照理说和远在千里之外的成都风马牛不相及。可万万没有料到,“毛宁事件”一旦入川,经过一番大火猛料的烹调,竟然熬成“色、香、味”俱全的“麻辣烫”,着实让人“辣”出一身冷汗。
12月4日,成都的《蜀报》刊出独家消息:一个川籍范姓男子(化名“小玉”)向该报记者钟岚透露,他曾经做过毛宁两年“男友”。据“小玉”称,毛宁对警方所说的全是谎言,毛宁遇刺的真实地点是“小玉”在北京寓所的床上。
时隔一天,包括《蜀报》、《天府早报》、《商务早报》在内的成都各主要媒体,纷纷报道:“小玉”向媒体暴露了毛宁的遇刺内幕后,因不堪重重压力,于昨日下午在北京某酒店自杀,目前生死未卜。“小玉”携材料飞赴北京,据说是北京警方已正式传讯他。然而中午左右从成都抵达北京的“小玉”在酒店处理了一些事情后,于3点左右在洗手间割脉自杀,经纪人发现后迅速将他送到医院。
这条消息为原本就竞争激烈的成都报界添了一把干柴,一时火焰冲天、热浪滚滚。《华西都市报》和《成都商报》则不惜用大量版面对有关“小玉”的消息加以否定,称“小玉”查无此人,《蜀报》是捏造新闻。而《蜀报》则发表措辞强硬的“声明”:“我们认为,这是报业市场恶性竞争的又一案例,也是某些媒体报业霸权主义的集中体现。”为正视听,12月7日,《蜀报》刊出了“小玉”躺在病床上的照片。
此事究竟如何,时至今日,仍没有得到官方的证实。或许,《齐鲁晚报》12月11日的一则标题是最好的注解:《毛宁惨惨惨,小玉谜谜谜》。
读者深为不满,纷纷指责媒体
“毛宁事件”经过媒体的不断炒作,非但没有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反而越发扑朔迷离,使广大读者如坠五里雾中,自然引起读者的强烈不满。《新民晚报》记者杨建国12月8日报道:“记者手头有一份11月28日下午的电话记录。打来电话的是位本市普通市民,他不愿说出自己的名字,只是说:‘许多人都有与我一样的看法。他认为,歌星被刺了,许多媒体辟出版面、甚至头版刊登这件事,有没有这个必要?毛宁是个歌星,他的这件事情最多只是个文化社会新闻,报道一下,人们了解了就可以了,有些媒体连篇累牍地追踪报道,值得吗?”
其实,不仅传统媒体大肆报道,网站更是不遗余力,力争在第一时间发布最新消息。比如,《北京晨报》最早报道了毛宁被刺消息,但11月23日凌晨4时20分就被送上了新浪网,而此时《北京晨报》尚在印刷中。几乎各个网站都设立了“毛宁事件”的专题,链接着上百条相关的消息,让人目不暇接。还不断加上跳动的彩色字体“NEW”,以引诱网民点击进去。对此,网民们啧有烦言。新浪网友昕昕在网上跟帖道:“一个平常的歌星,只因‘探听到了他有了不同的个人性取向,上至大报,下至五花八门的各类小报,不遗余力,大炒特炒,空前绝后,仿佛海湾战争再爆发,岂不怪哉!人民的‘喉舌,究竟要将人民的关注,引向何处?对成克杰有如此关注么?对改革有如此关注么?对下岗职工有如此关注么?对英模有如此关注么?够了!立即停止这种对他人个人隐私的疯狂探究、挖掘和炒作!”更有义愤填膺的网民干脆采用黑客手段,12月3日,新浪网首页新闻中所有关于毛宁的新闻全部被抹黑,直到4日凌晨2时才恢复正常。
北京的千龙新闻网还专门就“毛宁事件”开展网上调查:
歌手毛宁遇刺以及由此引发的《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被打事件,给本就处在多事之秋的娱乐圈又添加了一层阴影。对于这一事件,您最感郁愤的是:
毛宁作为公众人物,私生活如此不检点牐牐牐15.43%
北青报记者正常采访,竟遭毛宁身边人殴打牐11.40%
影音艺典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公然说谎23.50%
媒体对此穷追不舍,倒人胃口牐牐牐牐牐牐牐49.64%
当然,网上调查并不一定准确,但从中仍然可以看出,竟有一半的读者对媒体在“毛宁事件”中的表现非常不满,因此对北青报记者因采访被打反倒不予同情了,甚至有网民跟帖认为:“记者被打活该,谁让你们老是围着明星转。”可见“物极必反”,此言不虚。
传媒自我反思,令人感到欣慰
尽管不少媒体至今还在热衷于“毛宁事件”的炒作,隔三岔五地推出所谓最新的独家新闻,12月18日的《羊城晚报》还将“毛宁遇刺事件”列为2000年娱乐圈十大热点之首。但是,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在一片热浪之中,不少媒体却非常冷静,纷纷发表文章,对传媒在“毛宁事件”中的所作所为进行反思,不仅言辞相当尖锐,而且观点也很独到。
在“毛宁事件”开始时,上海的《解放日报》、《文汇报》一直保持沉默,没有发表一篇相关报道。而当事态日趋白热化时,《文汇报》于12月7日在第一版上发表了署名春华的评论《明星须自律———从“毛宁事件”说开去》,对媒体的一些做法提出批评:“由于现代传媒和娱乐业的特殊关系,媒体在明星发展中的正负作用也日益明显。明星的迅速走红有媒体的功劳,一些明星的堕落也不能说与有些媒体不负责任的炒作无关。制作公司为了推销自己的明星,进行一些商业炒作,无可厚非。但我们的‘娱记们却不能见得风就是雨,没有原则地跟着起哄。传媒应当为社会良知代言,它应该对明星的艺术创造和道德表现进行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特别要帮助他们改正刚刚冒头的缺点,现在我们最需要的是对明星实事求是的表扬,与人为善的批评,富有魅力的引导。这才是对他们真正的关心。”
《中国青年报》12月6日发表评论《今夜的歌手将在哪里哭泣……》,批评得更为尖锐:“个别娱记的无孔不入,未免逼人太盛。各种来自大道小道的声音,嘶哑嘈杂,如炸窝的马蜂,随处乱飞嗡嗡作响。一个人遇上受伤流血的的事,本身够倒霉的了。我的一些同行也真的很辛苦,要扑新闻抓头条呀,报纸的页数这么多,总得有东西填塞版面吧。于是,娱乐圈耸人听闻的事接踵而至,全然逃不出娱记的‘火眼金睛。阴暗一点揣测:这些娱记,是不是恨不得天天发生天灾人祸?”
《长江日报》12月8日发表评论《毛宁事件:戏剧性和性戏剧》,言语不无嘲讽:“其实,毛宁被刺一案‘公说婆说都不算,一切都要以北京警方公布结果为准。本着对毛宁、对读者都负责的态度,所有媒体娱记在猛‘炒毛宁被刺案的‘戏剧性时,都应稍稍‘悠着点,因为这‘戏剧性一旦‘炒过头,那就整个变成‘性戏剧了!”
《新民晚报》12月10日发表杨梢的评论《想起阿凡提的汤》,言辞相当激忿:“说一句不客气的话,某些媒体和‘娱记的做法,简直是如蝇逐臭。新闻工作者的格调何在?责任何在?难道毛宁事件就没有更重要和更严肃的话题可谈吗?”
《人民日报·华东版》12月19日有篇评论的标题更是直截了当:《也是一种堕落》。
亡羊还须补牢,引导而不媚俗
其实,说怪也不怪,“毛宁事件”的报道,虽然云谲波诡,疑窦丛生,但同时却真实地反映出我们的媒体在娱乐新闻方面陷入了某种误区。
众所周知,在过去很长一段历史时期中,在我们的媒体上,是没有娱乐新闻一席之地的。1956年,《解放日报》转载了香港《大公报》上著名越剧演员范瑞娟撰写的《我的丈夫、我的蜜月》一文,在读者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东海舰队有些读者甚至认为《解放日报》出了大问题,竟提出要保卫党报。现在看来,未免荒唐可笑。如今,随着大众传播学的普及,人们认识到大众传播有四大功能:一、监视环境,传递信息;二、协调社会,提供指导;三、传递文化,建立道德规范;四、提供娱乐文化。因此,娱乐新闻理所当然地成为媒体上的常客,不少报刊均辟有娱乐专版,广播电视也有娱乐板块。但是,不能不看到的是,我们的娱乐新闻深受港台报刊的影响,往往热衷于对影星、歌星私生活的报道,比如明星的恋情、婚变、情杀等等,似乎成为娱乐新闻的主体。因此,遇到千载难逢的“毛宁事件”,焉有不炒之理?于是,毛宁深夜被刺,他的性取向,从事色情活动的凶手关铭,神秘的“小玉”,自然成为媒体炒作的热点。
其次,在近年来愈演愈烈的新闻竞争中,不少媒体为了确保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和受众注意力,以吸纳更多的广告投放量,或不惜制造种种耸人听闻的消息,或为了抢新闻而轻信消息提供者的一面之词,或要打垮竞争对手而故意与之唱对台戏……“毛宁事件”的“成都版”便是最典型的个案,很值得新闻从业人员分析研究,从中吸取教训。
另外,有些媒体的娱乐新闻不是去引导受众,而是以媚俗的态度来迎合受众,你愿意看什么,我就给你看什么,因此,明星们的奇闻轶事就成为娱乐版的头条新闻。其实,这未免低估了受众的审美能力和审美情趣。只要上网看看网民们写的那些帖子,就足令我们这些新闻人汗颜。
“毛宁事件”的发生,再次为我们的娱乐新闻发出了警示,使我们完全有理由发问:娱乐新闻,是不是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了?文娱记者,是不是应该补一补新闻职业道德和科学新闻观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