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言的责任
2000-11-23康良华
青年文摘·上半月 2000年7期
康良华
对于莘莘学子而言,在毕业之际,大抵都是要送上一些赠言以示留念的。
在我的留言册上,有一则留言最为醒目。它刚劲有力,像一株带刺的玫瑰,直刺那段难忘的回忆。
“这也许不是你的错,但我无法原谅你的许诺。”
就是这句“名言”勾起了记忆中的往事。
那一年,我是校某文学社的社长,我们决定搞一次“声势浩大”的社员文学作品展。
林素来就被誉为学校的“第一才子”,却不是我们文学社的社员,没有他的作品,我们的展览也就会黯然失色。思来想去,我们决定以“特邀作品”的形式展出他的作品,于是找到林。
把作品交给我的时候,他直盯着我的脸说:“你得给我保证!”他顿了一下说,“我向来不留底稿,也没复印件……”原来林是怕丢了他的作品!我急忙拍着胸脯说:“这你放心,我们有专人负责。保证做到完璧归赵。”
可事情往往是那样出人意料地发生了。展览结束,一清点,才发现几本精美的杂志不见了,而那正是林的。林的文章就在上面。书丢了,除了痛骂拿书的人之外,我实在一筹莫展了。这才后悔当初为何没有拿去复印一下,为何非要展出原件。林也急了,涨红着脸对我吼道:“你给了我保证的!你许了诺言的!你不知道那是我最有分量的作品吗?我要靠它们去寻找工作呢。”林把我逼急了,于是我也吼叫着:“谁料得到!我不可能把它们捆在身上啊!”“你混蛋!”林猛一跺脚,从牙缝里蹦出这三个字。
林最终没有进入他所想去的那家单位,而那家单位看重的就是要有几篇有分量的作品。
林走了,留下了这一句话作为离别的赠言。
“这也许不是你的错,但我无法原谅你的许诺。”
这句话常常响彻耳畔,它使我终于明白诺言的神圣。
(依凡摘自《少男少女》2000年1月下半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