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姑娘的变态故事
2000-06-14
导读:中国的股市显示出异乎寻常的趣味,可以炒作的概念不仅有网络高科技,连垃圾股也炙手可热
穷帽子你戴我摘
4月底是上市公司年报公布的最后期限,绝大多数上市公司按时交来过去一年的成绩单。年报陆陆续续披露后,被冠以ST头衔的垃圾股摘帽成为股市一景。海虹、厦海发、中华、英达、渝万里、中讯等十几家公司因为年报业绩好转,被交易所撤消“特别处理”,摘掉ST帽子。
海虹控股引入高科技,触网成为著名网络股;中讯也变更了主营业务,从家电进入通讯信息产业;中华和英达实行资产和债务重组;厦海发剥离不良资产和前景不妙的投资。各个企业摘帽之路大同小异:资产重组、减免债务、引入高科技、注入新业务。
一边许多ST股脱帽,另一边同样多的公司因为持续亏损被ST。棱光实业、宏业集团等被特别处理,进入ST阵营。
你摘我戴,ST板块人丁兴旺。但让人迷惑的是,摘帽的公司固然欢天喜地,长舒一口气,沦为垃圾股的公司似乎也不丢人。实际上,很多公司被ST后反而在涨。4月19日,ST港澳帽子一戴上,就连着两个涨停,股价一直上涨。ST振新自4月10恢复股票交易,由PT改为ST后,连续十几个涨停板。仅4月11日,有6只ST股价创一年内新高。即便是那些已经堕落到无产可破的ST也被看好,ST南洋三番五次发布公告提示风险,宣称资不抵债,已经无产可破,但其股价依然不依不饶地大幅攀升。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研究所所长贺强说:“ST股票给股民资产重组的期望,所以有人暴炒ST。摘帽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纯属骗局。有的虽然扭亏为盈,但不见得有稳定和真实的利润注入。”
华夏证券研究所的李森认为:“ST的股票高风险高收益,一般价位比较低,一旦脱胎换骨重组成功,收益会很高。”南方证券研究所的钟立琼说:“有的ST现在涨得很疯狂,一开盘就封在涨停上,显然有炒作ST的成分。”
中国的股市显示出异乎寻常的趣味,可以炒作的概念不仅有网络高科技,连垃圾股也炙手可热。
不是摘帽是换人
ST成为股市的一大亮点,因为它提供了资产重组的巨大想象空间。张凤仪老太太退休后,在赛格国际证券交易所附近租了一间房子专门炒股,她说:“ST股票有资产重组题材,庄家会炒作,股票就能升上去,大家都买过ST。我也买过几只ST,都获利了。”
众多的ST摘帽给垃圾股板块带来无穷的希望。ST一旦被资产重组,注入优良资产,引入高科技概念,就会丑小鸭变天鹅。
分析人士指出,重组后的ST股价一路走高很正常,因为它们已经不再是原来的垃圾,实际上,ST脱困不是“摘帽”而是“换人”。海虹们经过重组后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海虹,而是一个崭新的企业,很多连名字都换了。亿安科技成为中国首只百元大股,其出身却是1998年还是垃圾股的“深锦兴”。湘中意是ST的第一批成员,同时也是第一批摘帽者,1998年重组后变成湖南投资,当年就盈利1个亿。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资产重组是股市上的点石成金手,有资产重组题材的ST受追捧理所当然。
已经不值几个钱的ST之所以会有人愿意来重组,是因为它有非常宝贵的上市公司“壳”。上市要经过很多程序,花费很长时间,困难很大。现有的壳资源因此弥足珍贵,地方政府对此更加看重。南方证券的钟立琼说:“地方政府把上市公司作为一种资源,上市公司能从资本市场上不断地融资配股,获得资本支持,因此它肯定要想方设法地保住壳资源。”
ST郑百文3月29日公告已被债权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申请破产,成为中国第一家有可能破产的上市公司。尽管这样,其股票并没有跌停,始终保持在5块多钱。
专家认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申请ST郑百文破产,“就是想把事情搞大,引起政府的重视,使今后的债务重组能排除障碍,容易地得到政策上的优惠政策”。郑州市政府也表示郑州的上市公司比较少,希望对这件事情要慎重处理。
事实上郑州百文的公告中也披露:“郑州百文与债权人信达公司之间的债务与资产重组一直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组织协调债权人与企业之间的工作,创造条件促进重组成功。”有消息说,信达公司已经让步收回破产申请;郑州市政府将以燃气公司资产注入;郑百文有可能在知名高校协助下进军电子商务。
多数人坚信ST郑百文最终会和其他ST一样被重组而不是被摘牌。お
谁敢摘上市公司的牌
买股票就要承担风险,ST应该要承担更大风险,因为ST虽极有可能被重组,但如果ST资不抵债被申请破产获按规定被摘牌停止交易,股民就有可能血本无归。
将垃圾股踢出股市是健康股市正常的新陈代谢。有传言称,证监会今年要痛下狠手,摘一只垃圾股的牌,杀一儆百。今年1月底,证监会主席周正庆在全国证券期货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着手研究连续三年以上亏损上市公司的退出机制。
垃圾股退出有法可依,《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上市公司的摘牌退出都有明确规定。《公司法》157条规定:上市公司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要暂停其股票上市:1.公司股票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2.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3.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4.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158条规定,股票暂停上市后,限期未能整改的;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宣告破产的,由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证券法》也明确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应按《公司法》的规定退出。但在我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该停不停,该退不退。到目前为止,上市公司还没有破产或被摘牌的先例。
琼民源犯了中国证券市场建立以来最为严重的欺诈案,1997年2月被停牌。两年半以后的1999年7月12日,迫于股民的强大压力,由政府出面,中关村科技重组琼民源,借壳上市。类似的例子还很多,大庆联谊涉嫌贿赂,ST红光欺骗上市,蓝田股份多项违规,这些公司最终都没有被“处以极刑”。
证券管理部门对违反规定的上市公司采取“慈父”政策,对连续3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进行“特别处理”(ST),涨跌幅限制在5%,限期整改。1999年7月3日,4只ST公司(苏三山、渝钛白、双鹿电器、农垦商社)在限定的时间内没能改变经营状况,本应摘牌,谁知又更换了英文名,从ST变成“特别转让”(PT),虽然一周只能交易一次,但得以苟延残喘。中央财经大学贺强教授说:“摘上市公司的牌有两大压力,一是股民的压力,一是地方保护主义。”
中国的股市还处于起步阶段,股民对风险的承受能力不强,管理部门担心摘牌会引起股民闹事。同时,由于资本市场资源相对稀缺,上市公司的资格成了宝贵的壳资源,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控股大股东、社会各种利益团体,各方均不肯放手,上市公司即使一文不名,负债累累,也会被炒得身价百倍,因此形成了“退不出”的机制。
在经济转型的阵痛中,亏损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深沪两市的ST股有50多只,PT股有10只左右,要想全部重组这些公司代价巨大。尽管如此,企业和股民都不相信政府会让上市公司摘牌和破产。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