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所关于接纳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的通知
2000-06-13
文学评论 2000年3期
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全面贯彻文学研究工作面向社会、服务于社会主义事业的方针,更好地培养文学理论研究人才,我所从1991年即开始实行接纳全国各地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进修的制度。
现将本制度的具体内容再通知如下:
1.接纳条件:①凡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可以高级访问学者的身份进修;②凡具有中级职称者可以访问学者的身份进修;③凡具有初级职称者可以进修人员的身份进修。
2.进修专业:中国古代文学、中国近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民间文学、文艺学(美学)、比较文学、台港澳及海外华文文学、鲁迅研究及文学评论编辑部、文学遗产编辑部所属编辑专业(导师名单附后)。
3.教学安排:负责配备高级研究人员进行辅导,实行导师责任制。辅导以提高学员的理论知识和学术素养为基本目标。学员可与导师共同进行科研项目的研究。对学员成绩考查的方式是写论文或读书报告。对成绩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导师和我所向其所在单位提交鉴定。进修期间撰写的优秀论文,可由导师向报刊推荐。
4.其它:①进修时间可以定为半年或一年。进修时间和具体起止时间均由学员自定;②进修期间的生活费用自理。我所可协助解决住宿问题;③欲进修者可来函联系。凡正式报名者须函寄单位介绍信。报到时,须持工作证、身份证并交纳学费(半年1800元,一年3600元)和三张照片(一寸半身);④联系人:科研处赵明同志。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5号。邮编:100732;⑤文学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东四南分理处,帐号:891109-55。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ざOOO年三月一日文学所访问学者、进修人员导师名单(凡有☆号者,为博士生导师)